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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的表情,心擂得咚咚响,就连全身血管都很有力地一跳一跳。
再接下来是给自己换了个住处。其实如果按陆忧本能的节俭习惯,宁可一直住在这间地下室,他吃惯了苦,在这里就算住一辈子也不是多么辛苦的事。可是他要搬家的原因是因为地下室合租的人多、以前他每天晚上挑灯夜读、学习销售技巧时,总会有几个同屋嫌他开着台灯影响他们休息、用的又是大家公摊的电费,故此在那里摔摔打打,满脸的不高兴。
即使陆忧一再表示愿意在电费上面多承担一些,那些室友仍然不依不饶,逼迫陆忧关灯睡觉。那些室友多半是粗人,不觉得读书有什么用,看陆忧如此刻苦,只觉得他满身酸腐气,因为自卑而故意对他越发轻视。陆忧囿于压力,只好熄灯钻进被窝。等耳边听见大家睡熟的呼吸声,再悄悄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这使得一段时间内,他的视力下降得很厉害。
这一切促使陆忧下定决心:换住处!换一个人独居的房子虽然眼下是要花一些钱,可花钱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是为了今后更好地赚钱。这个道理陆忧想得很清楚,而现在他也正满心鼓涨着澎湃的自信,他一定会赚到钱,会赚到很多很多的钱!
他很快在离4S店不远处的一个城中村里找到了一间平房,房租也不贵,每月三百,有一个公用的小厨房,这样算下来他还可以自己做饭吃,反倒不见得比租地下室买盒饭贵了。
从开了第一单后,陆忧的工作仿佛是正式上了路,接下来在一个月内又开了三单,虽然都是A4等经济车型,可就这样陆忧也非常知足。而且邓哥这个人颇讲义气,三盒烟草的“投资”以惊人的速度有了回报,有一天邓哥叫陆忧到办公室里单独谈话,邓哥介绍了自己的一个团购的单子给陆忧,一个三十辆车的单子,如果陆忧能搞掂,提成是极其可观的。
那些销售代表中的女孩子,看到陆忧逐渐褪去了刚进入工作角色的青涩之气,“开和”了不说,“和”了一把之后就开始顺风顺水,而且眼尖的都看得出邓哥对陆忧大有之意。于是她们一个两个也对他青眼有加起来,加上陆忧出众的外表,颇引得几个小姑娘对他关怀打探,以同事联谊为名、行发展私人关系为实。可惜陆忧就好像榆木疙瘩一块,半点风情也不解,不但对女同事们的搭讪能避则避,实在避不开也只做办公事对待,从不假辞色。他每天唯一的休息时间就是中饭时间,却都是自己带一只素菜的盒饭,坐在墙角默默地吃着,和谁也不说话,下了班对于吃饭逛街唱歌等各式邀请又一律拒绝,生活得像个苦行僧。
这样一回两回,本来对陆忧有几分意思的女同事们也甚觉无趣,纷纷背过身去讥笑陆忧:虽然进了城,穿得也洋气,可到底是农村孩子,没见过世面,更没有大志向,刚挣到仨瓜俩枣的就赶紧缩回他的蜗居里,生怕和女孩子出去玩,会动用了他回乡下盖房娶媳妇的老本儿。
其实,她们又怎么会理解,现在的陆忧,就像一只饿了多日的敏锐的猎狗徒然闻到了肉腥气,眼睛烁烁发光,耳朵都似乎立起来,陆忧的血液在周身欢快的奔流——他看到城市已经向他打开了一道门。
有回陆忧去母校附近一个露天的书市去淘打折书,竟然意外地碰到了卓美。准确地说,是卓美先看见的他。
“陆忧!”
听到这声大叫陆忧从书摊上抬起头,面前立着一个俏生生的大小姐,一身标准白富美的行头,婷婷玉立;脸上妆容精致,更衬得她艳若桃李,妩媚动人。
陆忧从来没见过做成熟打扮的卓美,不由有些呆呆发怔。卓美却不高兴了,数落道:
“怎么?才毕业几天就眼界高了,连老同学也不认识了?”
陆忧连忙解释:“不是的,卓美,我只是……我只是……”
却不知该如何说。他总不能说,“我从没见过你这么漂亮”吧?
正嗫嚅着,却不经意扫了一眼卓美正在用车钥匙遥控关门的一辆红色的A6,因这款车型这个颜色极少,陆忧不禁诧异:
“卓美,你这个车是不是从我工作的4S店买的?”
卓美扬着头,嗤地一笑:
“你到4S店工作了?那也不至于看见辆车就说是你们家的呀,要不要这么霸气侧漏?这还得亏你卖的是车,要是卖的是米是水,我连吃口饭喝口水都要问是不是你的了?”
陆忧本不是这个意思,却无从解释,只是涨红着脸。不知道为什么,卓美虽是齐云关系最好的闺蜜,却一贯和陆忧不对盘,在学校里每每看见他也是诸多讽刺挖苦,此刻踏上社会,更加伶牙利齿,陆忧唯有举双手投降的份儿。
远处有卓美的朋友唤卓美,远远看那群人也是高富帅白富美之类的装扮,陆忧如蒙大赦,赶忙对卓美说:
“卓美,你先忙吧,不耽误你的时间了。”
说罢便欲再蹲下身去选书。卓美却站在那里没动,对朋友们大声唤她的名字就像没听见似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轻淡而微妙的失落之情。
其实陆忧也有话如鲠在喉。他想了又想,终于还是鼓足勇气将这句话问了出来:
“卓美,你最近有没有那谁……齐云的消息?”
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承想卓美会作答。可没想到卓美一下就面现喜色,如释重负地数落他:
“行啊!还算你的良心没全让狗吃掉了,还知道问问齐云——嗯,她现在在乡下支教,听说干得特别好,等回来了怎么也弄个五四青年奖章什么的……哎对了,等她回城了我组织聚会,到时也叫上你!你可不许不来啊!”
他随意地点了点头,并不把这承诺当真,卓美见他答应,笑着回头走了。陆忧一直目送她离去的背影,不敢相信自己可以幸运到还能有和齐云重逢的一天。
可即使只有一个遥远的梦想也是好的。梦想像是远方的灯塔,照亮陆忧日复一日在风浪和迷雾中开辟出的航道,陆忧的工作努力得几乎到了拼命的程度,尤其对邓哥介绍给他的这个团购单,更是在普通的销售之外还加上了攻心。他拼命和这个客户套近乎,把他的年龄职业嗜好家庭情况都摸得一清二楚,在心里反复地琢磨,从中寻找突破的良机。
客户是一家大企业负责采购的科长,年富力强家庭幸福,本人亦无不良嗜好,当然更可能的是他不愿意在陆陆忧这样的陌生年轻人面前暴露自己的不良嗜好,陆陆忧通过非常用心的了解,拿出高中时对功课孤注一掷的钻研精神,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让陆陆忧挖出了客户的母亲正在医院住院,一连换了几个保姆却始终也护理得不称心。
科长是个忙人,同时也是个孝子,因此他就在繁忙的公务和母亲的疾病中忠孝两难全。每隔一个星期客户就要抽出半天时间去一次劳务市场找保姆,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之内他那个长久卧病在床的老母亲会从早到晚不间断地和保姆发生龌龊,直到七天里的最后一天,老母亲终于忍无可忍地将保姆骂走。
这样一个程序已经反复上演了很多年,以至于科长早将一切以为是理所应当,当陆忧向科长提出自己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去医院陪护科长的母亲时,科长完全不当回事的笑了笑。科长说:“好啊,你去你去。”
之所以这么说,是科长料想陆忧并不会真的去,同时也是知道就算陆忧去了,一个星期之内也会受不了他的母亲而自动离开。
可是陆忧一头扎进医院就天天长在了那里。陆忧去医院陪护科长母亲之后科长被单位派去东南亚出了一趟差,出差回来又积下了很多需要在全国各地跑来跑去的公务,等科长把全国都跑顺了,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而在这一个多月中科长一直没有接到医院或是老母亲给他打来电话。
科长意识到没有电话这件事时先是吓了一跳,映入他头脑的第一个反应是老母亲一定已长辞于世了,至少也是高度昏迷不省人事,除了这个原因没有第二个理由可以解释科长这一个月的清静。科长慌了神,马上站起来就往医院跑,迈入医院大门跑向病房的两个膝盖都有些酸软难支。
他“咚”一声撞开病房门,却看见荧光灯下,老母亲正依偎在陆忧的臂弯,像个孩子般乖顺的喝着一碗杂粮粥。
陆忧看到科长进来了,不卑不亢地打了个招呼,把碗放在床头柜上站起来,随手还用一块柔软的手帕擦拭着科长母亲粘乎的嘴角。
科长母亲扬着手喊她的儿子:“儿啊,这回你给妈找的这个护工好啊!”
科长惊讶得瞪大眼睛。科长趁自己的母亲不备低声地问陆忧:“你是怎么回事?竟然能忍受我妈这么久?”
陆忧笑了笑,说:“为什么不能?又为什么要用一个‘忍’字?阿姨对我好得很呢。”
陆忧拿着吃完粥的碗去医院水房洗,把目瞪口呆的科长留在病房里,用一种沉重的声音向母亲解释陆忧并不是护工,不是男保姆,陆忧只是自己的一个业务上的朋友。陆忧在水房里拧开水管,水龙头哗哗地流着,大学时代为同宿舍的同学洗牛仔裤的岁月仿佛又回到眼前,陆忧终于发现自己有胜过他那些外表光彩的城里同事的地方,那就是他可以为人所不肯为,他想,就当自己这是为了齐云吧,为了齐云,为了一个微薄的可能——或许他有一天还能和齐云站在一起。不管他们之间还会不会有缘份,但至少他要像一个男人,像一个真正的男人一样站在她的面前。
母亲的事使科长对陆忧感恩戴德,同时拍胸脯保证自己一定在陆忧那里下订单。陆忧听了科长的后一句话心里松了一口气,一丝放松的微笑浮上他忙了几个月愈见瘦削的脸庞。
喜的表情,心擂得咚咚响,就连全身血管都很有力地一跳一跳。
再接下来是给自己换了个住处。其实如果按陆忧本能的节俭习惯,宁可一直住在这间地下室,他吃惯了苦,在这里就算住一辈子也不是多么辛苦的事。可是他要搬家的原因是因为地下室合租的人多、以前他每天晚上挑灯夜读、学习销售技巧时,总会有几个同屋嫌他开着台灯影响他们休息、用的又是大家公摊的电费,故此在那里摔摔打打,满脸的不高兴。
即使陆忧一再表示愿意在电费上面多承担一些,那些室友仍然不依不饶,逼迫陆忧关灯睡觉。那些室友多半是粗人,不觉得读书有什么用,看陆忧如此刻苦,只觉得他满身酸腐气,因为自卑而故意对他越发轻视。陆忧囿于压力,只好熄灯钻进被窝。等耳边听见大家睡熟的呼吸声,再悄悄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这使得一段时间内,他的视力下降得很厉害。
这一切促使陆忧下定决心:换住处!换一个人独居的房子虽然眼下是要花一些钱,可花钱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是为了今后更好地赚钱。这个道理陆忧想得很清楚,而现在他也正满心鼓涨着澎湃的自信,他一定会赚到钱,会赚到很多很多的钱!
他很快在离4S店不远处的一个城中村里找到了一间平房,房租也不贵,每月三百,有一个公用的小厨房,这样算下来他还可以自己做饭吃,反倒不见得比租地下室买盒饭贵了。
从开了第一单后,陆忧的工作仿佛是正式上了路,接下来在一个月内又开了三单,虽然都是A4等经济车型,可就这样陆忧也非常知足。而且邓哥这个人颇讲义气,三盒烟草的“投资”以惊人的速度有了回报,有一天邓哥叫陆忧到办公室里单独谈话,邓哥介绍了自己的一个团购的单子给陆忧,一个三十辆车的单子,如果陆忧能搞掂,提成是极其可观的。
那些销售代表中的女孩子,看到陆忧逐渐褪去了刚进入工作角色的青涩之气,“开和”了不说,“和”了一把之后就开始顺风顺水,而且眼尖的都看得出邓哥对陆忧大有之意。于是她们一个两个也对他青眼有加起来,加上陆忧出众的外表,颇引得几个小姑娘对他关怀打探,以同事联谊为名、行发展私人关系为实。可惜陆忧就好像榆木疙瘩一块,半点风情也不解,不但对女同事们的搭讪能避则避,实在避不开也只做办公事对待,从不假辞色。他每天唯一的休息时间就是中饭时间,却都是自己带一只素菜的盒饭,坐在墙角默默地吃着,和谁也不说话,下了班对于吃饭逛街唱歌等各式邀请又一律拒绝,生活得像个苦行僧。
这样一回两回,本来对陆忧有几分意思的女同事们也甚觉无趣,纷纷背过身去讥笑陆忧:虽然进了城,穿得也洋气,可到底是农村孩子,没见过世面,更没有大志向,刚挣到仨瓜俩枣的就赶紧缩回他的蜗居里,生怕和女孩子出去玩,会动用了他回乡下盖房娶媳妇的老本儿。
其实,她们又怎么会理解,现在的陆忧,就像一只饿了多日的敏锐的猎狗徒然闻到了肉腥气,眼睛烁烁发光,耳朵都似乎立起来,陆忧的血液在周身欢快的奔流——他看到城市已经向他打开了一道门。
有回陆忧去母校附近一个露天的书市去淘打折书,竟然意外地碰到了卓美。准确地说,是卓美先看见的他。
“陆忧!”
听到这声大叫陆忧从书摊上抬起头,面前立着一个俏生生的大小姐,一身标准白富美的行头,婷婷玉立;脸上妆容精致,更衬得她艳若桃李,妩媚动人。
陆忧从来没见过做成熟打扮的卓美,不由有些呆呆发怔。卓美却不高兴了,数落道:
“怎么?才毕业几天就眼界高了,连老同学也不认识了?”
陆忧连忙解释:“不是的,卓美,我只是……我只是……”
却不知该如何说。他总不能说,“我从没见过你这么漂亮”吧?
正嗫嚅着,却不经意扫了一眼卓美正在用车钥匙遥控关门的一辆红色的A6,因这款车型这个颜色极少,陆忧不禁诧异:
“卓美,你这个车是不是从我工作的4S店买的?”
卓美扬着头,嗤地一笑:
“你到4S店工作了?那也不至于看见辆车就说是你们家的呀,要不要这么霸气侧漏?这还得亏你卖的是车,要是卖的是米是水,我连吃口饭喝口水都要问是不是你的了?”
陆忧本不是这个意思,却无从解释,只是涨红着脸。不知道为什么,卓美虽是齐云关系最好的闺蜜,却一贯和陆忧不对盘,在学校里每每看见他也是诸多讽刺挖苦,此刻踏上社会,更加伶牙利齿,陆忧唯有举双手投降的份儿。
远处有卓美的朋友唤卓美,远远看那群人也是高富帅白富美之类的装扮,陆忧如蒙大赦,赶忙对卓美说:
“卓美,你先忙吧,不耽误你的时间了。”
说罢便欲再蹲下身去选书。卓美却站在那里没动,对朋友们大声唤她的名字就像没听见似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轻淡而微妙的失落之情。
其实陆忧也有话如鲠在喉。他想了又想,终于还是鼓足勇气将这句话问了出来:
“卓美,你最近有没有那谁……齐云的消息?”
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承想卓美会作答。可没想到卓美一下就面现喜色,如释重负地数落他:
“行啊!还算你的良心没全让狗吃掉了,还知道问问齐云——嗯,她现在在乡下支教,听说干得特别好,等回来了怎么也弄个五四青年奖章什么的……哎对了,等她回城了我组织聚会,到时也叫上你!你可不许不来啊!”
他随意地点了点头,并不把这承诺当真,卓美见他答应,笑着回头走了。陆忧一直目送她离去的背影,不敢相信自己可以幸运到还能有和齐云重逢的一天。
可即使只有一个遥远的梦想也是好的。梦想像是远方的灯塔,照亮陆忧日复一日在风浪和迷雾中开辟出的航道,陆忧的工作努力得几乎到了拼命的程度,尤其对邓哥介绍给他的这个团购单,更是在普通的销售之外还加上了攻心。他拼命和这个客户套近乎,把他的年龄职业嗜好家庭情况都摸得一清二楚,在心里反复地琢磨,从中寻找突破的良机。
客户是一家大企业负责采购的科长,年富力强家庭幸福,本人亦无不良嗜好,当然更可能的是他不愿意在陆陆忧这样的陌生年轻人面前暴露自己的不良嗜好,陆陆忧通过非常用心的了解,拿出高中时对功课孤注一掷的钻研精神,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让陆陆忧挖出了客户的母亲正在医院住院,一连换了几个保姆却始终也护理得不称心。
科长是个忙人,同时也是个孝子,因此他就在繁忙的公务和母亲的疾病中忠孝两难全。每隔一个星期客户就要抽出半天时间去一次劳务市场找保姆,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之内他那个长久卧病在床的老母亲会从早到晚不间断地和保姆发生龌龊,直到七天里的最后一天,老母亲终于忍无可忍地将保姆骂走。
这样一个程序已经反复上演了很多年,以至于科长早将一切以为是理所应当,当陆忧向科长提出自己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去医院陪护科长的母亲时,科长完全不当回事的笑了笑。科长说:“好啊,你去你去。”
之所以这么说,是科长料想陆忧并不会真的去,同时也是知道就算陆忧去了,一个星期之内也会受不了他的母亲而自动离开。
可是陆忧一头扎进医院就天天长在了那里。陆忧去医院陪护科长母亲之后科长被单位派去东南亚出了一趟差,出差回来又积下了很多需要在全国各地跑来跑去的公务,等科长把全国都跑顺了,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而在这一个多月中科长一直没有接到医院或是老母亲给他打来电话。
科长意识到没有电话这件事时先是吓了一跳,映入他头脑的第一个反应是老母亲一定已长辞于世了,至少也是高度昏迷不省人事,除了这个原因没有第二个理由可以解释科长这一个月的清静。科长慌了神,马上站起来就往医院跑,迈入医院大门跑向病房的两个膝盖都有些酸软难支。
他“咚”一声撞开病房门,却看见荧光灯下,老母亲正依偎在陆忧的臂弯,像个孩子般乖顺的喝着一碗杂粮粥。
陆忧看到科长进来了,不卑不亢地打了个招呼,把碗放在床头柜上站起来,随手还用一块柔软的手帕擦拭着科长母亲粘乎的嘴角。
科长母亲扬着手喊她的儿子:“儿啊,这回你给妈找的这个护工好啊!”
科长惊讶得瞪大眼睛。科长趁自己的母亲不备低声地问陆忧:“你是怎么回事?竟然能忍受我妈这么久?”
陆忧笑了笑,说:“为什么不能?又为什么要用一个‘忍’字?阿姨对我好得很呢。”
陆忧拿着吃完粥的碗去医院水房洗,把目瞪口呆的科长留在病房里,用一种沉重的声音向母亲解释陆忧并不是护工,不是男保姆,陆忧只是自己的一个业务上的朋友。陆忧在水房里拧开水管,水龙头哗哗地流着,大学时代为同宿舍的同学洗牛仔裤的岁月仿佛又回到眼前,陆忧终于发现自己有胜过他那些外表光彩的城里同事的地方,那就是他可以为人所不肯为,他想,就当自己这是为了齐云吧,为了齐云,为了一个微薄的可能——或许他有一天还能和齐云站在一起。不管他们之间还会不会有缘份,但至少他要像一个男人,像一个真正的男人一样站在她的面前。
母亲的事使科长对陆忧感恩戴德,同时拍胸脯保证自己一定在陆忧那里下订单。陆忧听了科长的后一句话心里松了一口气,一丝放松的微笑浮上他忙了几个月愈见瘦削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