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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蓉!今天过得好吗?”
电脑屏幕最下方浮现出一行字,毛蓉蓉直接投ctrl+r回复对话,迅速打上了几个字。
“好!告诉你一件事,今天贞姐说我泡的梅子绿很好喝呢,我已经通过她的测验,以后可以在茶神小栈上班了。”毛蓉蓉兴奋地将好消息告诉网友——sam。
“太好了,恭喜你了,哪天你可要亲手泡一杯让我尝尝,对了,我们也认识一年半了,不妨就出来见见面,吃个饭吧。”
“见面?可是我又没看过你,怎么找你啊!”“这还不简单,我寄一张照片给你就好啦,ㄟ,你可别嫌我太帅就不敢跟我见面ㄟ,这样我会伤心的。”
“臭美!”
“照片我寄到你信箱,记得去看,或许你可以印下来放在皮夹子里,我会更开心!”
“好啦,前提是帅哥才行,很晚了,我要去睡了,明天再聊吧!”
“好,记得盖被子,不要着凉了,晚安,亲爱的蓉蓉。”
“是!sam,晚安!”
蓉蓉依恋不舍地打上一个笑脸符号,才心满意足地结束每天固定一个小时的聊天。
sam是蓉蓉在一个bbs站上偶然相遇的,是sam主动call她,问她愿不愿意跟他聊天,一聊之下才发现两人的兴趣是如此相似,就这么自然而然的,两人开始约定每天晚上十点一同。一网聊天,分享一日生活的心得,也聊聊生活上的琐事,算一算两人也认识了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了,虽然彼此都没见过面,不过却早像老朋友般熟稔。
电脑屏幕陡然闪出个“邮差来按铃”的红色讯号,蓉蓉将画面转到个人信箱,正是一封标题为“sam真面目大公开”的信。
天啊!她就要一窥他的庐山真面目了。
蓉蓉战战兢兢地打开信,依照信上的网页连结位置,随即跳出个视窗,不一会儿一张占满整个屏幕的照片映入蓉蓉的眼中。
天啊!好帅!
蓉蓉尖叫出声,还不忘揉操双眼确定是不是看到了某个男明星。
照片中的人,穿着高领黑色毛衣,配上一条滚着金边的皮裤,一头酷似言承旭的发型,将照片中的人衬托的更加狂野,然而真正吸引蓉蓉注意的是,男子有着一双狭长且炯炯有神的黑眸,高挺的鼻梁,以及红润有型的薄唇,整个人散发出危险却又让女人芳心颤动的气质。
帅毙了!简直是天生当帅哥的料。
蓉蓉双眼牢牢的盯着屏幕里,俊帅到无法无天的男子,仍旧无法将照片中的酷哥,与她所认识个性吊儿郎当的网友sam联想在一起。
蓉蓉回想起史日第一次约她聊天的情形,当天因为她又失恋了,所以以昵称“失恋一百零一次”在bbs上闲晃,就在她晃了两个小时准备下线时,一个画着笑脸的短讯传来,告诉她失恋不过是还没找到“对”的人罢了。
就这样展开两人的第一次聊天,sam逗趣的言词,常常让蓉蓉对着屏幕开怀大笑,而上网与他聊天,也成了蓉蓉每日的例行公事,不知不觉将生活中所发生的事一并告诉他。
即使历经失恋多次,蓉蓉依然乐观的相信,爱神不会背弃她,至少让她认识了sam这样幽默风趣的男子。
她想,她应该是喜欢他的,跟他聊天的每一秒,都让她开心不已。
以往那些早夭的恋情,问题都是出在她的外表,而现在她与sam则是先由彼此的内在开始认识起,蓉蓉相信,sam绝对跟她之前所遇到的肤浅男人不一样,因为他是惟一肯走进她内心世界的男人。
sam!晚安。
蓉蓉在印出来的照片上偷吻了一下,噙着笑意入眠,今晚她将有个好梦。
清晨五六点,天还蒙蒙亮的时候,蓉蓉一股脑儿爬下床,不敢多赖床半刻,因为今天九点,是她跟sam约在“京典”露天咖啡座碰头的日子,这可是蓉蓉排除万难,请人代班才拨出来的时间。
蓉蓉将脸洗净,小心翼翼地擦拭脸颊上破皮的痘宿,不知怎么回事,这些发红的痘子,从她失恋后就以等比级数增加,到现在为止,应该已经超过上百颗,平均而言,每次都有十几颗痘子赖在她脸上发脓,对于这种情形,蓉蓉也是莫可奈何,只能祈求该一次成功的恋爱,好驱除这些恼人的痘斑。由于这些痘子,蓉蓉根本无法化妆,即便想要抹粉遮丑,也会导致皮肤过敏而让痘子越长越多,甚至越来越严重,加上她也不懂那些繁复的化妆手续,而且化妆品也太昂贵了,根本不适合她这种小贫民使用。
不同于平日t恤牛仔裤的随性装扮,蓉蓉特地换上一件浅蓝色的洋装,及肩的自然卷卷发,也扎成马尾绑上蓝色的发带。
七点整,整装完毕,蓉蓉骄登着小绵羊来到白天打工的手调茶饮店,亲自泡了两杯梅子绿。
“蓉蓉!你今天就好好玩吧,等你的好消息。”帮忙代班的好友初子音,真心鼓励着。
毛蓉蓉与初子音,从小就是手帕交,认识了十多年,两人的友谊深厚不移,纵使五六年前,蓉蓉因为父亲续弦而证继母赶出来没地方住时,初子音也义不容辞邀请蓉蓉跟她一起住,直到蓉蓉找到了租赁的房子才搬出初子音的小窝,而当这次子音知道蓉蓉又鼓起勇气展开新恋情时,子青自然予以祝福。
“好的,那今天就拜托你了,子音。”
“对了,你不是说对方有寄照片给你,快让我看看。”
于音早从蓉蓉口中听到太多sam的惊人事迹,不是幽默风趣就是温柔体贴,简直是集所有优点于一身的优质好男人。
“陪!这就是他的照片,帅吧!”蓉蓉兴奋地涨红了脸。
“哇!简直是大帅哥,蓉蓉你这次一定要把握住,别让他给溜走了。”
“知道了,那我走。”
蓉蓉朝子音挥挥手,将两杯冲好的梅子绿挂在手把上,怀着一颗既期待又兴奋的心情骑着小绵羊离去。
九点整,蓉蓉准时在京典露天咖啡座出现,随手拉了一张椅子坐下,接着从皮包里拿出sam的照片,仔细对照路过的每一个人,就怕一个闪神,优质帅哥就从她眼前溜过。
眼看已经超过两人相约的九点钟,蓉蓉更加瞪大双眼盯着来往的路人,等待时间逐渐加长,烈日当空,蓉蓉早已汗流浃背,而手上的梅子绿也快让大太阳给晒成温的了。
怎么还没来?明明约好九点的,现在都快十点了啊。
正当一个个的人影,飞快地从蓉蓉眼前闪过时,猛然一抹修长的身影吸引住蓉蓉的注意。
挺拔的身型,套着一件铁蓝色的西装,系着宝蓝色领带,一手握着行动电话,一手提着公事包,修长的身影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伫立在人群里的蓉蓉,刹那间像是痴了似的,只能瞪大眼望着朝她走来的修长身影,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完全停止运作。
是他吗?是他吗?
随着身影逐渐逼近,蓉蓉的身体僵硬的无法动弹,埋在胸腔里的心脏,仿佛要跳出来似的剧烈起伏。
“借过!”
深沉却极富磁性的嗓音,瞬时在蓉蓉耳边响起。
蓉蓉仿如大梦初醒般,望着不知何时走到她面前的身影,抬起头,映入她眼帘的五官竟是如此熟悉。
一样弧度的唇角,高挺的鼻梁,浓密黑亮的发丝,大为不同的是,眼前的男子散发出一股傲... -->>
“蓉蓉!今天过得好吗?”
电脑屏幕最下方浮现出一行字,毛蓉蓉直接投ctrl+r回复对话,迅速打上了几个字。
“好!告诉你一件事,今天贞姐说我泡的梅子绿很好喝呢,我已经通过她的测验,以后可以在茶神小栈上班了。”毛蓉蓉兴奋地将好消息告诉网友——sam。
“太好了,恭喜你了,哪天你可要亲手泡一杯让我尝尝,对了,我们也认识一年半了,不妨就出来见见面,吃个饭吧。”
“见面?可是我又没看过你,怎么找你啊!”“这还不简单,我寄一张照片给你就好啦,ㄟ,你可别嫌我太帅就不敢跟我见面ㄟ,这样我会伤心的。”
“臭美!”
“照片我寄到你信箱,记得去看,或许你可以印下来放在皮夹子里,我会更开心!”
“好啦,前提是帅哥才行,很晚了,我要去睡了,明天再聊吧!”
“好,记得盖被子,不要着凉了,晚安,亲爱的蓉蓉。”
“是!sam,晚安!”
蓉蓉依恋不舍地打上一个笑脸符号,才心满意足地结束每天固定一个小时的聊天。
sam是蓉蓉在一个bbs站上偶然相遇的,是sam主动call她,问她愿不愿意跟他聊天,一聊之下才发现两人的兴趣是如此相似,就这么自然而然的,两人开始约定每天晚上十点一同。一网聊天,分享一日生活的心得,也聊聊生活上的琐事,算一算两人也认识了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了,虽然彼此都没见过面,不过却早像老朋友般熟稔。
电脑屏幕陡然闪出个“邮差来按铃”的红色讯号,蓉蓉将画面转到个人信箱,正是一封标题为“sam真面目大公开”的信。
天啊!她就要一窥他的庐山真面目了。
蓉蓉战战兢兢地打开信,依照信上的网页连结位置,随即跳出个视窗,不一会儿一张占满整个屏幕的照片映入蓉蓉的眼中。
天啊!好帅!
蓉蓉尖叫出声,还不忘揉操双眼确定是不是看到了某个男明星。
照片中的人,穿着高领黑色毛衣,配上一条滚着金边的皮裤,一头酷似言承旭的发型,将照片中的人衬托的更加狂野,然而真正吸引蓉蓉注意的是,男子有着一双狭长且炯炯有神的黑眸,高挺的鼻梁,以及红润有型的薄唇,整个人散发出危险却又让女人芳心颤动的气质。
帅毙了!简直是天生当帅哥的料。
蓉蓉双眼牢牢的盯着屏幕里,俊帅到无法无天的男子,仍旧无法将照片中的酷哥,与她所认识个性吊儿郎当的网友sam联想在一起。
蓉蓉回想起史日第一次约她聊天的情形,当天因为她又失恋了,所以以昵称“失恋一百零一次”在bbs上闲晃,就在她晃了两个小时准备下线时,一个画着笑脸的短讯传来,告诉她失恋不过是还没找到“对”的人罢了。
就这样展开两人的第一次聊天,sam逗趣的言词,常常让蓉蓉对着屏幕开怀大笑,而上网与他聊天,也成了蓉蓉每日的例行公事,不知不觉将生活中所发生的事一并告诉他。
即使历经失恋多次,蓉蓉依然乐观的相信,爱神不会背弃她,至少让她认识了sam这样幽默风趣的男子。
她想,她应该是喜欢他的,跟他聊天的每一秒,都让她开心不已。
以往那些早夭的恋情,问题都是出在她的外表,而现在她与sam则是先由彼此的内在开始认识起,蓉蓉相信,sam绝对跟她之前所遇到的肤浅男人不一样,因为他是惟一肯走进她内心世界的男人。
sam!晚安。
蓉蓉在印出来的照片上偷吻了一下,噙着笑意入眠,今晚她将有个好梦。
清晨五六点,天还蒙蒙亮的时候,蓉蓉一股脑儿爬下床,不敢多赖床半刻,因为今天九点,是她跟sam约在“京典”露天咖啡座碰头的日子,这可是蓉蓉排除万难,请人代班才拨出来的时间。
蓉蓉将脸洗净,小心翼翼地擦拭脸颊上破皮的痘宿,不知怎么回事,这些发红的痘子,从她失恋后就以等比级数增加,到现在为止,应该已经超过上百颗,平均而言,每次都有十几颗痘子赖在她脸上发脓,对于这种情形,蓉蓉也是莫可奈何,只能祈求该一次成功的恋爱,好驱除这些恼人的痘斑。由于这些痘子,蓉蓉根本无法化妆,即便想要抹粉遮丑,也会导致皮肤过敏而让痘子越长越多,甚至越来越严重,加上她也不懂那些繁复的化妆手续,而且化妆品也太昂贵了,根本不适合她这种小贫民使用。
不同于平日t恤牛仔裤的随性装扮,蓉蓉特地换上一件浅蓝色的洋装,及肩的自然卷卷发,也扎成马尾绑上蓝色的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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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蓉!你今天就好好玩吧,等你的好消息。”帮忙代班的好友初子音,真心鼓励着。
毛蓉蓉与初子音,从小就是手帕交,认识了十多年,两人的友谊深厚不移,纵使五六年前,蓉蓉因为父亲续弦而证继母赶出来没地方住时,初子音也义不容辞邀请蓉蓉跟她一起住,直到蓉蓉找到了租赁的房子才搬出初子音的小窝,而当这次子音知道蓉蓉又鼓起勇气展开新恋情时,子青自然予以祝福。
“好的,那今天就拜托你了,子音。”
“对了,你不是说对方有寄照片给你,快让我看看。”
于音早从蓉蓉口中听到太多sam的惊人事迹,不是幽默风趣就是温柔体贴,简直是集所有优点于一身的优质好男人。
“陪!这就是他的照片,帅吧!”蓉蓉兴奋地涨红了脸。
“哇!简直是大帅哥,蓉蓉你这次一定要把握住,别让他给溜走了。”
“知道了,那我走。”
蓉蓉朝子音挥挥手,将两杯冲好的梅子绿挂在手把上,怀着一颗既期待又兴奋的心情骑着小绵羊离去。
九点整,蓉蓉准时在京典露天咖啡座出现,随手拉了一张椅子坐下,接着从皮包里拿出sam的照片,仔细对照路过的每一个人,就怕一个闪神,优质帅哥就从她眼前溜过。
眼看已经超过两人相约的九点钟,蓉蓉更加瞪大双眼盯着来往的路人,等待时间逐渐加长,烈日当空,蓉蓉早已汗流浃背,而手上的梅子绿也快让大太阳给晒成温的了。
怎么还没来?明明约好九点的,现在都快十点了啊。
正当一个个的人影,飞快地从蓉蓉眼前闪过时,猛然一抹修长的身影吸引住蓉蓉的注意。
挺拔的身型,套着一件铁蓝色的西装,系着宝蓝色领带,一手握着行动电话,一手提着公事包,修长的身影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伫立在人群里的蓉蓉,刹那间像是痴了似的,只能瞪大眼望着朝她走来的修长身影,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完全停止运作。
是他吗?是他吗?
随着身影逐渐逼近,蓉蓉的身体僵硬的无法动弹,埋在胸腔里的心脏,仿佛要跳出来似的剧烈起伏。
“借过!”
深沉却极富磁性的嗓音,瞬时在蓉蓉耳边响起。
蓉蓉仿如大梦初醒般,望着不知何时走到她面前的身影,抬起头,映入她眼帘的五官竟是如此熟悉。
一样弧度的唇角,高挺的鼻梁,浓密黑亮的发丝,大为不同的是,眼前的男子散发出一股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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