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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总是显得那么的慵懒,让人不自觉的随之产生几分倦意,落霞镇小酒馆的老板约翰有气无力的靠在吧台的躺椅上,双眼微微眯起,也不知是真的睡着了,还是仅仅在闭目养神。
张弛这时早已干完了该干的活儿,他找了一处靠窗的位子坐下,怔怔的望着窗外发呆,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五个月了,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怎么样了,是否能经受得住他失踪之后的打击。
想到这里,张弛的眼睛渐渐湿润了,男儿有泪不轻流,可是一想到自己的母亲身体本来就不好,得知他失踪的消息,会不会
忍住就要哭出来的冲动,该流的泪,早已在初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流过了,直到现在,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自己居然莫名其妙的到了另一个世界。
还好遇到了好心的约翰,收留了就快饿死的他,并让他到了自己的酒馆干一些杂活。这种生活已经持续了五个月。
张弛的思绪还在飘向故乡之时,酒馆的门“砰”的一声被狠狠踹开了,约翰被这巨响吓得一个激灵跳将起来,正要开骂是哪个兔崽子不知好歹,要知道这个时候并不是酒馆的营业时间,镇上的居民都只会在傍晚时分来此放松一下。
可当约翰看清来人时,脸上顿时露出惊恐的表情,本来要骂人的话却变作一句不可置信的惊呼:“马龙!你你不是已经?”
被称作马龙的人,正是踢门而入的那位,他长的颇为壮实,身高接近两米,一脸横肉,穿着一件无袖皮背心,外露的肌肉犹若钢铸。
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马龙大摇大摆的走到了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而他身后则陆续进来几个脸色不善的大汉。
约翰喊出那句话后,直愣愣的盯着马龙,一时间竟然呆在了原地。张弛也一直在打量几人,不过显然他并不认识,这小镇极为偏僻,镇上一共也就百来口人,这五个月以来张弛基本都是见过的,可这伙人明显不属于这个平静的地方。
见老板约翰愣在原处不说话,张弛却依然起身去履行他作为酒馆伙计的职责。
“几位客人要喝点什么?”张弛低着头走过去问道。同时他也发现了这伙人的腰上都别着手枪。这种枪类似于张弛原来的世界19世纪中叶m国西部牛仔惯用的柯尔特式单动六发转轮手枪。而在这个地方也是极为常见,镇上的小伙子也有佩戴。外加他们一副牛仔的打扮,让当初刚到这个世界的张弛还以为自己穿越时空到了19世纪中期的m国西部。
被老板叫做马龙的人并不理会张弛,而是对着约翰笑道:“我的老朋友约翰,没想到还能再次见到我吧?”
“马龙,不不关我的事,我没有出卖你,是那人自己”约翰结结巴巴的说道。看的出来他极为害怕这叫马龙的人。
“住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为了配合那个叫斯托克的混蛋逮到我,你们几个可没少出力啊!”马龙猛的一拍桌子,怒吼道。
斯托克?张弛闻言一惊,这斯托克住在镇外湖边的一个小木屋中,据约翰所说他本来不是这个小镇的居民。可对张弛来说,斯托克却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一个朋友。也不知这叫马龙的肌肉男跟他曾经有什么恩怨。
约翰被马龙这一吼吓的再也说不出话来,想要立刻逃跑,可双腿颤抖着不听使唤。
马龙冷冷的盯着约翰看了一会,又才慢悠悠的说道:“斯托克现在在哪儿?”
“这我我不知道啊,他把你送到联合治安所里后就不知所踪了”约翰畏缩的答道。
可他话还没没说,张弛突然就觉得眼前一花,随即一声枪响传来,马龙竟然已经是开了一枪。而约翰则捂着左臂痛苦的蹲在了地上。
好快的拔枪速度!张弛心里暗暗吃惊,这速度比起斯托克也差不了多少了吧。斯托克深居简出,不过他在酒馆预定了长期的食物和酒的供应,而负责送物资的差事自然就落在了张弛身上,一来二去,两个同样孤独寂寞的人居然成了朋友。对于斯托克展示过的本事,张弛心中佩服不已。
“我再问一次,斯托克在哪?”马龙把枪插回到枪套中,依然是不紧不慢的问道。
约翰痛的呲牙咧嘴,哪还敢再说谎,慌忙答道:“在在湖边的小木屋。”
“带我去,还有你,你们俩走前面带路!”马龙示意张弛跟约翰一起带路。
张弛默默的走到约翰旁边扶起他,开始向酒馆外走去。张弛之所以还能如此冷静并不是他胆子有多大,而是他现在的心态问题,他不属于这个世界,那种或许永远不能再与亲人相见的痛苦让他心灰意冷,要不是还抱有那么一丝可能回去的希望,他恐怕早就自杀了。因此,他现在并不惧怕死亡,还隐隐有一些期待,或许,死才是对他最好的解脱。
出得酒馆,张弛却看见附近的居民听见枪声已经赶了过来,可是一看见后面的马龙,全部都吓的掉头就跑,其中包括了几名认为自己枪法很好的年轻人。这让张弛肯定了这马龙以前是在落霞镇待过的,并且给镇民留下了极为不好的回忆。
马龙一伙默不作声的跟在两人身后,其间隔了大约五米的样子,张弛扶着约翰,终于是忍不住好奇之心低声向约翰问道:“老板,那个马龙到底是什么人?”
约翰闻言偷偷咬牙切齿道:“他是个强盗,人渣!都怪那个叫斯托克的心软,居然没当场杀了他,反而非要把他送去联合政府的治安所,也不知这家伙是怎么逃出来的。”约翰的眼中透着深深的愤怒,似乎连自己所受的枪伤都暂时忘记了。
张弛知道约翰肯定还有下文,所以并不插嘴。果然,约翰平复了一下激动地情绪回忆道:“马龙这个畜生是三年前来到落霞镇的,这里本来就极为偏僻,并没有联合政府设立的治安所,也就因此成了马龙这个通缉犯的避难之地。听说他早先在很远的地方犯下了大案,跑到这里来避风头。也不知咱们落霞镇倒了什么霉,遇到了这个煞星。”
张弛疑惑的问道:“即是如此,你们为什么不向外面求救?我想一旦他在这里的消息传出去,来逮他的人一定不会少。”
“唉,你说的倒容易,那马龙来的时候还带了三十多名手下,几乎是把整个镇子控制了起来,谁敢逃出去求援,下场就是五马分尸,连带亲人都要遭殃!”约翰微微叹了口气,那非人的生活显然令他不堪回首。
“是斯托克救了你们?”张弛听到这里已经差不多猜到了答案。
“不错!”约翰深深的吸了口气“他确实很厉害,仅凭一个人就干掉了马龙所有的手下,并在决斗中打伤马龙活捉了他。”
顿了顿,约翰才又道:“这个斯托克真是很神秘的一个人,他似乎是偶尔经过这里,觉察到这里的异常,于是在我们几个居民的帮助下除掉了马龙一伙。”
说到这里,约翰渐渐显的有些有气无力,张弛这才醒觉他的伤口还没有包扎,鲜血一直没有止住。
对于约翰,张弛心中一直是满怀感激的,当下就一把撕掉了自己的衬衣袖子,帮他进行了简单的包扎。
在带路的方面,张弛也并没有耍什么花样,在他想来,自己只要提前示警,以斯托克的本事,再次拿下马龙的问题应该不大。但情况真的会这样吗,马龙既然敢来报仇,是否已经有了什么必胜的倚仗?
镇外的小湖位于一处环境优美的山谷之中,斯托克发现这个地方的第一眼就决定了在这里过一种宁静的生活。那处小木屋是在镇民的帮助下建成的,张弛作为斯托克的朋友和运送生活物资的人,自然是来过多次。
马龙也望见了那处小木屋,他快步走到约翰身边,冷冷道:“斯托克就在那里?”
约翰慌忙点头:“是的。”
“你们几个,看住这两个人!”马龙对身后几名大汉吩咐道。说完,便独自一人朝小木屋大步踏去。
他的举动让张弛感觉完全不合常理,要知道他曾经领教过斯托克的厉害,而他现在的表现却是对斯托克毫不忌惮,仿佛他一个人出马就必定就是手到擒来的局面。这让当初张弛以为马龙找到了厉害的帮手来一起解决斯托克的猜测不攻自破。
“斯托克,滚出来!老子要再和你决斗一次!”马龙站在小木屋外,对着屋内大吼道。
不一会儿,那木门“叽”的一声缓缓打开,随即露出了斯托克颓废的身影,他看起来大概有三十多岁,脸上布满参差不齐的胡渣,身形瘦弱,深陷双眼显得暗淡无神。第一次见到他的人几乎会以为斯托克是个病入膏肓的病人。
斯托克看了看马龙,又扭头望了一眼张弛这边,这才淡淡道:“你从治安所逃出来了?”
“没想到吧?今天老子就要让你后悔当初没有杀了我!”马龙恶狠狠的说道。
斯托克波澜不惊的道:“不杀你,只是怕你的尸体在路上发臭。”马龙身为通缉犯,联合政府肯定是开出了悬赏的,不论死活,只要把通缉犯带到治安所证明后就能领取赏金。而这个小镇离最近的治安所都有好几天的距离,斯托克当初没有杀马龙就是因为拖着一具尸体赶几天路太过麻烦。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治安所居然没有把马龙立即处决,现在居然还被他不明所以的逃了出来。
“放心好了,这次我会直接把你的尸体带去治安所,想必你这次逃出来,悬赏一定又增加了吧。”斯托克这话说完,无神的双目骤然暴出一道精芒,哪还有半分病人模样。
马龙不屑的冷笑了一声,也不再争辩,道:“开始吧,跟上次一样!”说着就从裤袋中掏出一枚硬币投弹向空中。这是枪手之间的决斗方法,硬币落地之时两人同时拔枪。比拼的是拔枪的速度,射击的精准度。
张弛此时越发觉的纳闷,据约翰所说,马龙上次就是在和斯托克的决斗中不敌而被活捉,现在马龙仍然不吸取教训吗?
斯托克一样有这种疑惑,不过他没时间再多想,右手微微曲起,五指张开,使自己随时处于最佳的拔枪姿势。
那枚硬币在两人眼中变的缓慢无比,就像慢镜头一般,在两人瞳孔里缓缓划过,然后掉在地上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几乎是在硬币落地声响起的同时,斯托克的三枪连发技巧已然出手,如果这里有专门的测量仪器,就会发现,斯托克打出这三枪的时间,没有超过零点三秒!这一手张弛是见识过的,作为斯托克的朋友,他甚至还见过斯托克更加厉害的快枪连发记录。而且在他原来的世界,张弛就是一个射击爱好者,这种单动转轮手枪的视屏表演他也没少看,它的原理可分为三步。
第一步,手握住枪把。
第二步,出枪的同时,扣下扳机不放开(此时击锤依然没有处于击发状态,扣下扳机,枪也没动静)。
第三步,瞄准的同时,直接用手拨击锤,因为此时扳机已经扣下了,所以击锤直接击发子弹发射。
说白了,他们就是拿扳机当保险用,真正完整击发的是靠手来拨动击锤,也就是说,理论上讲,你拨击锤拨得有多快,枪就能打多快。张弛还看过一个视屏,最高记录保持者是一个八发子弹击中同一目标,而这一切发生的时间,却仅仅只有一秒。
马龙的拔枪速度也是惊人的,不过这一次枪倒是拔出来了,可还没来得及开火,他就已经中了三枪。他用左手捂着胸口,踉跄的退了两步,似乎就要不支倒地。
斯托克对自己的枪法极为自信,胜负已分,他已经调转枪口准备对付看住张弛的几名大汉。谁知异变突起,马龙突然猛的抬头,随后连开两枪,斯托克不料有此一变,这两颗子弹照单全收。
马龙一脸狰狞的望着斯托克,捂住胸口的左手早已放开,只见他胸肌之上凹下去一块,此时他轻轻一抖,那出凹进去的一块便恢复原状,随即掉出三颗弹头。那子弹居然没打进去!而且以斯托克的枪法,这三颗子弹绝对是击中了同一个位置。这是什么肌肉?竟然如此坚韧。
“没点货色,我怎么会敢来找你报仇?斯托克呀斯托克,想不到昔日大名鼎鼎的赏金猎人,居然会栽在一个手下败将手里!哈哈哈”马龙狂妄的大笑道。
鲜血从斯托克捂住伤口的指缝间汩汩流出,方才马龙开枪的一瞬间,他本能的做出了躲避动作,但是一切都晚了,这两枪还是击中了他的腹部,如果不马... -->>
午后的阳光总是显得那么的慵懒,让人不自觉的随之产生几分倦意,落霞镇小酒馆的老板约翰有气无力的靠在吧台的躺椅上,双眼微微眯起,也不知是真的睡着了,还是仅仅在闭目养神。
张弛这时早已干完了该干的活儿,他找了一处靠窗的位子坐下,怔怔的望着窗外发呆,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五个月了,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怎么样了,是否能经受得住他失踪之后的打击。
想到这里,张弛的眼睛渐渐湿润了,男儿有泪不轻流,可是一想到自己的母亲身体本来就不好,得知他失踪的消息,会不会
忍住就要哭出来的冲动,该流的泪,早已在初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流过了,直到现在,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自己居然莫名其妙的到了另一个世界。
还好遇到了好心的约翰,收留了就快饿死的他,并让他到了自己的酒馆干一些杂活。这种生活已经持续了五个月。
张弛的思绪还在飘向故乡之时,酒馆的门“砰”的一声被狠狠踹开了,约翰被这巨响吓得一个激灵跳将起来,正要开骂是哪个兔崽子不知好歹,要知道这个时候并不是酒馆的营业时间,镇上的居民都只会在傍晚时分来此放松一下。
可当约翰看清来人时,脸上顿时露出惊恐的表情,本来要骂人的话却变作一句不可置信的惊呼:“马龙!你你不是已经?”
被称作马龙的人,正是踢门而入的那位,他长的颇为壮实,身高接近两米,一脸横肉,穿着一件无袖皮背心,外露的肌肉犹若钢铸。
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马龙大摇大摆的走到了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而他身后则陆续进来几个脸色不善的大汉。
约翰喊出那句话后,直愣愣的盯着马龙,一时间竟然呆在了原地。张弛也一直在打量几人,不过显然他并不认识,这小镇极为偏僻,镇上一共也就百来口人,这五个月以来张弛基本都是见过的,可这伙人明显不属于这个平静的地方。
见老板约翰愣在原处不说话,张弛却依然起身去履行他作为酒馆伙计的职责。
“几位客人要喝点什么?”张弛低着头走过去问道。同时他也发现了这伙人的腰上都别着手枪。这种枪类似于张弛原来的世界19世纪中叶m国西部牛仔惯用的柯尔特式单动六发转轮手枪。而在这个地方也是极为常见,镇上的小伙子也有佩戴。外加他们一副牛仔的打扮,让当初刚到这个世界的张弛还以为自己穿越时空到了19世纪中期的m国西部。
被老板叫做马龙的人并不理会张弛,而是对着约翰笑道:“我的老朋友约翰,没想到还能再次见到我吧?”
“马龙,不不关我的事,我没有出卖你,是那人自己”约翰结结巴巴的说道。看的出来他极为害怕这叫马龙的人。
“住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为了配合那个叫斯托克的混蛋逮到我,你们几个可没少出力啊!”马龙猛的一拍桌子,怒吼道。
斯托克?张弛闻言一惊,这斯托克住在镇外湖边的一个小木屋中,据约翰所说他本来不是这个小镇的居民。可对张弛来说,斯托克却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一个朋友。也不知这叫马龙的肌肉男跟他曾经有什么恩怨。
约翰被马龙这一吼吓的再也说不出话来,想要立刻逃跑,可双腿颤抖着不听使唤。
马龙冷冷的盯着约翰看了一会,又才慢悠悠的说道:“斯托克现在在哪儿?”
“这我我不知道啊,他把你送到联合治安所里后就不知所踪了”约翰畏缩的答道。
可他话还没没说,张弛突然就觉得眼前一花,随即一声枪响传来,马龙竟然已经是开了一枪。而约翰则捂着左臂痛苦的蹲在了地上。
好快的拔枪速度!张弛心里暗暗吃惊,这速度比起斯托克也差不了多少了吧。斯托克深居简出,不过他在酒馆预定了长期的食物和酒的供应,而负责送物资的差事自然就落在了张弛身上,一来二去,两个同样孤独寂寞的人居然成了朋友。对于斯托克展示过的本事,张弛心中佩服不已。
“我再问一次,斯托克在哪?”马龙把枪插回到枪套中,依然是不紧不慢的问道。
约翰痛的呲牙咧嘴,哪还敢再说谎,慌忙答道:“在在湖边的小木屋。”
“带我去,还有你,你们俩走前面带路!”马龙示意张弛跟约翰一起带路。
张弛默默的走到约翰旁边扶起他,开始向酒馆外走去。张弛之所以还能如此冷静并不是他胆子有多大,而是他现在的心态问题,他不属于这个世界,那种或许永远不能再与亲人相见的痛苦让他心灰意冷,要不是还抱有那么一丝可能回去的希望,他恐怕早就自杀了。因此,他现在并不惧怕死亡,还隐隐有一些期待,或许,死才是对他最好的解脱。
出得酒馆,张弛却看见附近的居民听见枪声已经赶了过来,可是一看见后面的马龙,全部都吓的掉头就跑,其中包括了几名认为自己枪法很好的年轻人。这让张弛肯定了这马龙以前是在落霞镇待过的,并且给镇民留下了极为不好的回忆。
马龙一伙默不作声的跟在两人身后,其间隔了大约五米的样子,张弛扶着约翰,终于是忍不住好奇之心低声向约翰问道:“老板,那个马龙到底是什么人?”
约翰闻言偷偷咬牙切齿道:“他是个强盗,人渣!都怪那个叫斯托克的心软,居然没当场杀了他,反而非要把他送去联合政府的治安所,也不知这家伙是怎么逃出来的。”约翰的眼中透着深深的愤怒,似乎连自己所受的枪伤都暂时忘记了。
张弛知道约翰肯定还有下文,所以并不插嘴。果然,约翰平复了一下激动地情绪回忆道:“马龙这个畜生是三年前来到落霞镇的,这里本来就极为偏僻,并没有联合政府设立的治安所,也就因此成了马龙这个通缉犯的避难之地。听说他早先在很远的地方犯下了大案,跑到这里来避风头。也不知咱们落霞镇倒了什么霉,遇到了这个煞星。”
张弛疑惑的问道:“即是如此,你们为什么不向外面求救?我想一旦他在这里的消息传出去,来逮他的人一定不会少。”
“唉,你说的倒容易,那马龙来的时候还带了三十多名手下,几乎是把整个镇子控制了起来,谁敢逃出去求援,下场就是五马分尸,连带亲人都要遭殃!”约翰微微叹了口气,那非人的生活显然令他不堪回首。
“是斯托克救了你们?”张弛听到这里已经差不多猜到了答案。
“不错!”约翰深深的吸了口气“他确实很厉害,仅凭一个人就干掉了马龙所有的手下,并在决斗中打伤马龙活捉了他。”
顿了顿,约翰才又道:“这个斯托克真是很神秘的一个人,他似乎是偶尔经过这里,觉察到这里的异常,于是在我们几个居民的帮助下除掉了马龙一伙。”
说到这里,约翰渐渐显的有些有气无力,张弛这才醒觉他的伤口还没有包扎,鲜血一直没有止住。
对于约翰,张弛心中一直是满怀感激的,当下就一把撕掉了自己的衬衣袖子,帮他进行了简单的包扎。
在带路的方面,张弛也并没有耍什么花样,在他想来,自己只要提前示警,以斯托克的本事,再次拿下马龙的问题应该不大。但情况真的会这样吗,马龙既然敢来报仇,是否已经有了什么必胜的倚仗?
镇外的小湖位于一处环境优美的山谷之中,斯托克发现这个地方的第一眼就决定了在这里过一种宁静的生活。那处小木屋是在镇民的帮助下建成的,张弛作为斯托克的朋友和运送生活物资的人,自然是来过多次。
马龙也望见了那处小木屋,他快步走到约翰身边,冷冷道:“斯托克就在那里?”
约翰慌忙点头:“是的。”
“你们几个,看住这两个人!”马龙对身后几名大汉吩咐道。说完,便独自一人朝小木屋大步踏去。
他的举动让张弛感觉完全不合常理,要知道他曾经领教过斯托克的厉害,而他现在的表现却是对斯托克毫不忌惮,仿佛他一个人出马就必定就是手到擒来的局面。这让当初张弛以为马龙找到了厉害的帮手来一起解决斯托克的猜测不攻自破。
“斯托克,滚出来!老子要再和你决斗一次!”马龙站在小木屋外,对着屋内大吼道。
不一会儿,那木门“叽”的一声缓缓打开,随即露出了斯托克颓废的身影,他看起来大概有三十多岁,脸上布满参差不齐的胡渣,身形瘦弱,深陷双眼显得暗淡无神。第一次见到他的人几乎会以为斯托克是个病入膏肓的病人。
斯托克看了看马龙,又扭头望了一眼张弛这边,这才淡淡道:“你从治安所逃出来了?”
“没想到吧?今天老子就要让你后悔当初没有杀了我!”马龙恶狠狠的说道。
斯托克波澜不惊的道:“不杀你,只是怕你的尸体在路上发臭。”马龙身为通缉犯,联合政府肯定是开出了悬赏的,不论死活,只要把通缉犯带到治安所证明后就能领取赏金。而这个小镇离最近的治安所都有好几天的距离,斯托克当初没有杀马龙就是因为拖着一具尸体赶几天路太过麻烦。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治安所居然没有把马龙立即处决,现在居然还被他不明所以的逃了出来。
“放心好了,这次我会直接把你的尸体带去治安所,想必你这次逃出来,悬赏一定又增加了吧。”斯托克这话说完,无神的双目骤然暴出一道精芒,哪还有半分病人模样。
马龙不屑的冷笑了一声,也不再争辩,道:“开始吧,跟上次一样!”说着就从裤袋中掏出一枚硬币投弹向空中。这是枪手之间的决斗方法,硬币落地之时两人同时拔枪。比拼的是拔枪的速度,射击的精准度。
张弛此时越发觉的纳闷,据约翰所说,马龙上次就是在和斯托克的决斗中不敌而被活捉,现在马龙仍然不吸取教训吗?
斯托克一样有这种疑惑,不过他没时间再多想,右手微微曲起,五指张开,使自己随时处于最佳的拔枪姿势。
那枚硬币在两人眼中变的缓慢无比,就像慢镜头一般,在两人瞳孔里缓缓划过,然后掉在地上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几乎是在硬币落地声响起的同时,斯托克的三枪连发技巧已然出手,如果这里有专门的测量仪器,就会发现,斯托克打出这三枪的时间,没有超过零点三秒!这一手张弛是见识过的,作为斯托克的朋友,他甚至还见过斯托克更加厉害的快枪连发记录。而且在他原来的世界,张弛就是一个射击爱好者,这种单动转轮手枪的视屏表演他也没少看,它的原理可分为三步。
第一步,手握住枪把。
第二步,出枪的同时,扣下扳机不放开(此时击锤依然没有处于击发状态,扣下扳机,枪也没动静)。
第三步,瞄准的同时,直接用手拨击锤,因为此时扳机已经扣下了,所以击锤直接击发子弹发射。
说白了,他们就是拿扳机当保险用,真正完整击发的是靠手来拨动击锤,也就是说,理论上讲,你拨击锤拨得有多快,枪就能打多快。张弛还看过一个视屏,最高记录保持者是一个八发子弹击中同一目标,而这一切发生的时间,却仅仅只有一秒。
马龙的拔枪速度也是惊人的,不过这一次枪倒是拔出来了,可还没来得及开火,他就已经中了三枪。他用左手捂着胸口,踉跄的退了两步,似乎就要不支倒地。
斯托克对自己的枪法极为自信,胜负已分,他已经调转枪口准备对付看住张弛的几名大汉。谁知异变突起,马龙突然猛的抬头,随后连开两枪,斯托克不料有此一变,这两颗子弹照单全收。
马龙一脸狰狞的望着斯托克,捂住胸口的左手早已放开,只见他胸肌之上凹下去一块,此时他轻轻一抖,那出凹进去的一块便恢复原状,随即掉出三颗弹头。那子弹居然没打进去!而且以斯托克的枪法,这三颗子弹绝对是击中了同一个位置。这是什么肌肉?竟然如此坚韧。
“没点货色,我怎么会敢来找你报仇?斯托克呀斯托克,想不到昔日大名鼎鼎的赏金猎人,居然会栽在一个手下败将手里!哈哈哈”马龙狂妄的大笑道。
鲜血从斯托克捂住伤口的指缝间汩汩流出,方才马龙开枪的一瞬间,他本能的做出了躲避动作,但是一切都晚了,这两枪还是击中了他的腹部,如果不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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