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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啦,小玉!”项朝阳把纸盒塞回袋子,顾不得脚下那颗球,急忙追上钱良玉,想也没想地拉住她的手。
钱良玉错愕,一时没反应过来,接著杏眼圆睁。他、他、他居然敢拉她的手!
她马上要甩开他的手,可是项朝阳反射性地握得更紧。“你帮我把饼干拿去还好不好?”
“放开我!”一股奇特的燥热爬上双颊,她火了。“拉拉扯扯很难看欸!”
“啊!”意识到自己的孟浪,项朝阳赶紧收手。
社区管理员正好骑著小机车经过,是个中年男人。“阿阳,又惹人家生气喔?呵呵少年人不要成天只顾著谈情说爱,书要多念一点啦!”两年多来总是见到项家小子跟这个不太爱搭理人的钱家女儿走在一起,早就看习惯了。
机车噗噗噗地走远,钱良玉却又惊又窘又怒。
谈情说爱?谈情说爱?!有生以来首次,她想大声尖叫。
不过她当然没有,强烈的自尊不允许她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所以她毫不迟疑地举步离开。
项朝阳愣了片刻才回神,看了看那挺直的背影,却又想起丢在路边的足球,他回头捡起球,跑步追上钱良玉,这次不敢拉她了,虽然他觉得她的手细细的、凉凉的,握起来的感觉很不错。
“对不起啦,小玉,我力气大,刚刚把你的手捏太重了。”她的脸绷得好紧,他猜想她是因为手被他捏疼而不高兴。
“不要跟我说话。”
项朝阳打个轻颤。如果冰箱会说话,声音的温度一定就像小玉现在这样。他想她一定很生气,他最好还是别再提拉手这件事。
他低头看看手中的饼干,好像也不是好话题,然后他看看另一手抱著的足球对了!他有件事差点忘了跟她说。
“小玉,后天我们球队在百龄球场有场校际赛,你要不要来看?”他讨好地笑,试图化解她的怒气。
他还敢说!钱良玉简直快抽筋,她猝然止步,一双凤眼寒光四射,苍白的脸庞像是罩著薄霜。
“项朝阳,叫你那票爱慕者去看你的蠢球赛,不要来烦我。”她瞪著他,怒到极点。“全、世、界、我、最、讨、厌、的、就、是、你!”
项朝阳脸上的笑容冻结,眼中闪过的神情让钱良玉想马上收回自己的话,可是她只是咬住了唇瓣。
“我知道了。”他僵硬地点头,相识以来第一次,主动转身离开。
钱良玉怔怔地伫立在原地,心中的懊悔汹涌得几乎将她淹没。
这样最好!她努力告诉自己。这样他以后再也不会来烦她了。
接下来足足三天,钱良玉都没有见到项朝阳,她应该觉得高兴,可是她没有。
直到三天后,当他又出现在同一班公车上,故态复萌地又在下车后跟到她身侧时,她心坎上那股沉甸甸的重压才奇迹似地消失。
斑二下学期,钱良玉终究还是看了生平第一场足球赛。
若以为她是去为项朝阳加油就大错特错了,她会到场,是因为死党之一江木兰爱凑热闹,硬拉著她去,另一名好友郑飞燕陪父母吃喜酒去了,逃过一劫。
那是她的学校对胜利高中的校际赛,所以说起来项朝阳的球队,算是敌方。
这个周日天气晴朗、艳阳高照,钱良玉的爸妈带著钱小弟到中部探亲,她骑著家里的老旧50cc,载著江木兰来到球场。
她会骑机车,也喜欢骑,可是跟多数高中生一样没驾照,平常只有妈妈叫她到附近商店买东西时才有机会骑爸爸的旧机车,今天她能骑上半个钟头到百龄球场,也算是被逼著来看球的补偿,她也很幸运,没被警察抓。
钱良玉停好车,跟著好友进球场。观众席上大概就三、四百人,两校学生居多,她们在第一排坐下,就在自家校队的支持阵营中央。
球赛开始没多久,江木兰就亢奋起来了,嗓门比啦啦队员还大。
“射门啊!白痴!那么近了还不射!”江木兰手舞足蹈。“不公平啦!裁判!你眼睛长哪儿去了!那是我们的球啦!”
钱良玉对足球赛没兴趣,只是古怪地睨著江木兰,似是到今天才发现死党这么容易激动,这么恐怖。
嘶吼了一会儿,江木兰口渴,拿起带来的矿泉水猛灌。
“你懂规则喔?”钱良玉好奇,因为好友的体育成绩奇烂无比。
“只要把球踢进对方球门就能得一分。”江木兰抹了抹嘴,眼睛仍盯著球场。
“废话,那我也知道。”钱良玉翻白眼。
“啊”江木兰忽地大叫,把钱良玉吓了一跳。“猪头!你们是怎么防守的?!看紧那个十号、十号啦!不会旁旗一点喔!啊就跟你们讲那个十号最危险啦!”
敌营中突然爆出一阵欢呼,胜利高中得一分,江木兰再度抓狂,咒骂连连,这下子连钱良玉也不禁好奇敌队的“十号”是何方神圣。
清冷的视线在场中搜寻,她找到那个“十号”仔细一看,不由得愣住。
居然是项朝阳!
她以为他顶多是个候补球员不能怪她瞧扁他,实在是他平时那些白痴行径让人很难相信他有多厉害,所以她没预期在球场上看到他,以为他八成在哪个角落坐冷板凳。
“那个十号中场是胜利的队长,今年二年级,不过听说他一上高一不久就被选上队长了,真的很强,很多人说他毕业之后会直接进国家代表队,我们要赢很难喔”附近有个男生对同伴发表意见,引来江木兰一个瞪眼。
“你们不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好吗!呿!”
钱良玉沉默不语,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追随著项朝阳。
他穿著白色球衣,却是整个球场上最耀眼的人,仿佛所有的阳光都聚集在他身上,他专注、纯熟地运球,尽全力地奔跑,甚至有时指挥著队友,汗水在那张黝黑的脸上闪闪发亮,却远比不过他浑身那股发光的神采。
她只见过他在社区球场上独自练球,从来不知道他在真正的球赛中,竟是这副模样,那么认真,那么夺人心魂。
她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甚至连比数也不清楚,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直到隐约听见哨子声,才知道中场休息时间到了。
球场上的项朝阳没有马上退下,他站在阳光下,目光扫视过观众席,像是在寻找什么,然后他看见了钱良玉,汗水淋漓的脸上似乎显得惊喜,他举手挥了挥,露出一个几百公尺外都无法错认的特大号笑容。
钱良玉的心跳忽地停住,连呼吸都忘了,胸口像是有什么在发酵,有点甜、有点酸,把她的心撑得鼓鼓的。然后她看到项朝阳跑到场边跟队友集合。
“良玉,那个杀千刀的十号是在向你打招呼吗?”江木兰狐疑地凑近,敌我意识浓得很。
钱良玉回神,连忙否认。“才不是”
江木兰似乎不太相信,不过附近几个同班同学找她说话,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钱良玉小小地松了口气,心脏却依然怦怦猛跳。
球赛最后以三比零的成绩结束,胜利高中轻易获胜。虽然项朝阳只踢进了其中一球,另外两分却也是在他的传球助攻下得到的。
“我们的守门员太烂了啦”
“那个十号中场实在太强,挡都挡不住”
“我觉得裁判有点不公平说”
这厢,钱良玉周遭一片唉声叹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其中最火爆的来自她身畔。
“我们找人去堵那个胜利高中的十号,盖布袋揍一揍!顺便打断那两条狗腿!”江木兰过于投入,情绪仍旧激昂万分。
钱良玉仿效旁人,站起来伸展四肢,同时明智地保持沉默,只是猜测死党何时才会恢复正常。
忽然间,大伙儿静了下来,钱良玉觉得奇怪,跟著所有人的视线转向球场,很快地,她发现了原因,眼皮开始不祥地直跳。
不得了敌营主将居然不知死活地朝他们走来!他想干么?炫耀吗?示威吗?
众人瞪大眼睛,不住猜测,看着让自家校队吃瘪的家伙轻而易举地攀上观众席,大大方方地经过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败方啦啦队,最后,站定在一个女生面前。
“那是我们班的,叫钱良玉”有人很鸡婆、很小声地提供资讯。
“她跟那个十号好像认识欸”又有人低声回应。
钱良玉像尊石像,粉脸发白,双唇紧抿,森寒的目光直射向项朝阳,无声而用力地警告他不可轻举妄动。
不准在这么多人面前跟我打招呼,绝对不准!快假装你不认识我,快点走开,走开走开走开这是钱良玉眼中放出的讯息。
项朝阳看着她,眸中闪过一抹奇异的光芒,接著他咧嘴一笑,然后展开双臂像只大熊似地抱住她。
“小玉,好高兴你终于来看我踢球了。”
所有观众同时倒抽一口气。
“厚~~良玉,原来你是敌方派来的奸细。”江木兰哇啦啦地大叫。“你怎么不早说你跟他认识?太不够朋友了!”
钱良玉什么都听不见。她震惊,她晕眩,她喉咙发干,她几乎要窒息,鼻腔间充斥著项朝阳的汗味,皮肤也被他的汗水沾湿,他的体温好高、好热,如一簇猛烈的火焰,好像要将她烧成灰烬。
终于,项朝阳松开双臂,突来的新鲜氧气刺激了钱良玉的脑袋,带回了她的神智。
“项朝阳”钱良玉咬牙切齿,白皙的脸上交错著好几种颜色。“我要宰了”
“啊!小玉,我得回队上了,晚点再跟你聊。”无视于她的怒火,他转身要走,却又想到什么似地停顿。
项朝阳再次转向她,然后在几百只眼睛面前,脱下那件印著十号的运动衫。
“送你。”他粲然笑道。“我还有好几件,别担心。”
臂众再度猛然抽气,看着他把上衣塞到钱良玉手中,光著上身跳下观众席,跑回自己队上。
太劲爆了这个胜利高中队长的个人秀简直比球赛还刺激!
“听说剧烈运动后分泌的肾上腺素会让人特别兴奋、激动,好像是真的说”观众中有个声音喃喃道。
“那个十号有好几块腹肌耶”另一个声音说。
“那个叫钱良玉的女生是不是他的女朋友啊?”又有人问,听起来又羡慕又嫉妒。
话题中的女主角可就没这么陶醉了
钱良玉瞪著手中那件湿淋淋、满是汗水的运动衫,差点当场晕厥过去。
不消说,她又因此成名,这次名声甚至扩及两所学校。
不出两天,项朝阳“脱衣献女友”的惊人事迹便传遍校园各处,钱良玉再次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一件她极度痛恨的事。
为此,钱良玉足足有三星期不跟项朝阳说话,对他唯一的反应只是瞪眼,以及更多的瞪眼。
钱良玉从未料想到,几星期后某天,她年轻的生命中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折。
而这个生命中的意外转折,使她在校园里的名声问题,显得微不足道。
“等一下啦,小玉!”项朝阳把纸盒塞回袋子,顾不得脚下那颗球,急忙追上钱良玉,想也没想地拉住她的手。
钱良玉错愕,一时没反应过来,接著杏眼圆睁。他、他、他居然敢拉她的手!
她马上要甩开他的手,可是项朝阳反射性地握得更紧。“你帮我把饼干拿去还好不好?”
“放开我!”一股奇特的燥热爬上双颊,她火了。“拉拉扯扯很难看欸!”
“啊!”意识到自己的孟浪,项朝阳赶紧收手。
社区管理员正好骑著小机车经过,是个中年男人。“阿阳,又惹人家生气喔?呵呵少年人不要成天只顾著谈情说爱,书要多念一点啦!”两年多来总是见到项家小子跟这个不太爱搭理人的钱家女儿走在一起,早就看习惯了。
机车噗噗噗地走远,钱良玉却又惊又窘又怒。
谈情说爱?谈情说爱?!有生以来首次,她想大声尖叫。
不过她当然没有,强烈的自尊不允许她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所以她毫不迟疑地举步离开。
项朝阳愣了片刻才回神,看了看那挺直的背影,却又想起丢在路边的足球,他回头捡起球,跑步追上钱良玉,这次不敢拉她了,虽然他觉得她的手细细的、凉凉的,握起来的感觉很不错。
“对不起啦,小玉,我力气大,刚刚把你的手捏太重了。”她的脸绷得好紧,他猜想她是因为手被他捏疼而不高兴。
“不要跟我说话。”
项朝阳打个轻颤。如果冰箱会说话,声音的温度一定就像小玉现在这样。他想她一定很生气,他最好还是别再提拉手这件事。
他低头看看手中的饼干,好像也不是好话题,然后他看看另一手抱著的足球对了!他有件事差点忘了跟她说。
“小玉,后天我们球队在百龄球场有场校际赛,你要不要来看?”他讨好地笑,试图化解她的怒气。
他还敢说!钱良玉简直快抽筋,她猝然止步,一双凤眼寒光四射,苍白的脸庞像是罩著薄霜。
“项朝阳,叫你那票爱慕者去看你的蠢球赛,不要来烦我。”她瞪著他,怒到极点。“全、世、界、我、最、讨、厌、的、就、是、你!”
项朝阳脸上的笑容冻结,眼中闪过的神情让钱良玉想马上收回自己的话,可是她只是咬住了唇瓣。
“我知道了。”他僵硬地点头,相识以来第一次,主动转身离开。
钱良玉怔怔地伫立在原地,心中的懊悔汹涌得几乎将她淹没。
这样最好!她努力告诉自己。这样他以后再也不会来烦她了。
接下来足足三天,钱良玉都没有见到项朝阳,她应该觉得高兴,可是她没有。
直到三天后,当他又出现在同一班公车上,故态复萌地又在下车后跟到她身侧时,她心坎上那股沉甸甸的重压才奇迹似地消失。
斑二下学期,钱良玉终究还是看了生平第一场足球赛。
若以为她是去为项朝阳加油就大错特错了,她会到场,是因为死党之一江木兰爱凑热闹,硬拉著她去,另一名好友郑飞燕陪父母吃喜酒去了,逃过一劫。
那是她的学校对胜利高中的校际赛,所以说起来项朝阳的球队,算是敌方。
这个周日天气晴朗、艳阳高照,钱良玉的爸妈带著钱小弟到中部探亲,她骑著家里的老旧50cc,载著江木兰来到球场。
她会骑机车,也喜欢骑,可是跟多数高中生一样没驾照,平常只有妈妈叫她到附近商店买东西时才有机会骑爸爸的旧机车,今天她能骑上半个钟头到百龄球场,也算是被逼著来看球的补偿,她也很幸运,没被警察抓。
钱良玉停好车,跟著好友进球场。观众席上大概就三、四百人,两校学生居多,她们在第一排坐下,就在自家校队的支持阵营中央。
球赛开始没多久,江木兰就亢奋起来了,嗓门比啦啦队员还大。
“射门啊!白痴!那么近了还不射!”江木兰手舞足蹈。“不公平啦!裁判!你眼睛长哪儿去了!那是我们的球啦!”
钱良玉对足球赛没兴趣,只是古怪地睨著江木兰,似是到今天才发现死党这么容易激动,这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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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球踢进对方球门就能得一分。”江木兰抹了抹嘴,眼睛仍盯著球场。
“废话,那我也知道。”钱良玉翻白眼。
“啊”江木兰忽地大叫,把钱良玉吓了一跳。“猪头!你们是怎么防守的?!看紧那个十号、十号啦!不会旁旗一点喔!啊就跟你们讲那个十号最危险啦!”
敌营中突然爆出一阵欢呼,胜利高中得一分,江木兰再度抓狂,咒骂连连,这下子连钱良玉也不禁好奇敌队的“十号”是何方神圣。
清冷的视线在场中搜寻,她找到那个“十号”仔细一看,不由得愣住。
居然是项朝阳!
她以为他顶多是个候补球员不能怪她瞧扁他,实在是他平时那些白痴行径让人很难相信他有多厉害,所以她没预期在球场上看到他,以为他八成在哪个角落坐冷板凳。
“那个十号中场是胜利的队长,今年二年级,不过听说他一上高一不久就被选上队长了,真的很强,很多人说他毕业之后会直接进国家代表队,我们要赢很难喔”附近有个男生对同伴发表意见,引来江木兰一个瞪眼。
“你们不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好吗!呿!”
钱良玉沉默不语,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追随著项朝阳。
他穿著白色球衣,却是整个球场上最耀眼的人,仿佛所有的阳光都聚集在他身上,他专注、纯熟地运球,尽全力地奔跑,甚至有时指挥著队友,汗水在那张黝黑的脸上闪闪发亮,却远比不过他浑身那股发光的神采。
她只见过他在社区球场上独自练球,从来不知道他在真正的球赛中,竟是这副模样,那么认真,那么夺人心魂。
她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甚至连比数也不清楚,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直到隐约听见哨子声,才知道中场休息时间到了。
球场上的项朝阳没有马上退下,他站在阳光下,目光扫视过观众席,像是在寻找什么,然后他看见了钱良玉,汗水淋漓的脸上似乎显得惊喜,他举手挥了挥,露出一个几百公尺外都无法错认的特大号笑容。
钱良玉的心跳忽地停住,连呼吸都忘了,胸口像是有什么在发酵,有点甜、有点酸,把她的心撑得鼓鼓的。然后她看到项朝阳跑到场边跟队友集合。
“良玉,那个杀千刀的十号是在向你打招呼吗?”江木兰狐疑地凑近,敌我意识浓得很。
钱良玉回神,连忙否认。“才不是”
江木兰似乎不太相信,不过附近几个同班同学找她说话,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钱良玉小小地松了口气,心脏却依然怦怦猛跳。
球赛最后以三比零的成绩结束,胜利高中轻易获胜。虽然项朝阳只踢进了其中一球,另外两分却也是在他的传球助攻下得到的。
“我们的守门员太烂了啦”
“那个十号中场实在太强,挡都挡不住”
“我觉得裁判有点不公平说”
这厢,钱良玉周遭一片唉声叹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其中最火爆的来自她身畔。
“我们找人去堵那个胜利高中的十号,盖布袋揍一揍!顺便打断那两条狗腿!”江木兰过于投入,情绪仍旧激昂万分。
钱良玉仿效旁人,站起来伸展四肢,同时明智地保持沉默,只是猜测死党何时才会恢复正常。
忽然间,大伙儿静了下来,钱良玉觉得奇怪,跟著所有人的视线转向球场,很快地,她发现了原因,眼皮开始不祥地直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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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瞪大眼睛,不住猜测,看着让自家校队吃瘪的家伙轻而易举地攀上观众席,大大方方地经过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败方啦啦队,最后,站定在一个女生面前。
“那是我们班的,叫钱良玉”有人很鸡婆、很小声地提供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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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良玉像尊石像,粉脸发白,双唇紧抿,森寒的目光直射向项朝阳,无声而用力地警告他不可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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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朝阳看着她,眸中闪过一抹奇异的光芒,接著他咧嘴一笑,然后展开双臂像只大熊似地抱住她。
“小玉,好高兴你终于来看我踢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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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良玉,原来你是敌方派来的奸细。”江木兰哇啦啦地大叫。“你怎么不早说你跟他认识?太不够朋友了!”
钱良玉什么都听不见。她震惊,她晕眩,她喉咙发干,她几乎要窒息,鼻腔间充斥著项朝阳的汗味,皮肤也被他的汗水沾湿,他的体温好高、好热,如一簇猛烈的火焰,好像要将她烧成灰烬。
终于,项朝阳松开双臂,突来的新鲜氧气刺激了钱良玉的脑袋,带回了她的神智。
“项朝阳”钱良玉咬牙切齿,白皙的脸上交错著好几种颜色。“我要宰了”
“啊!小玉,我得回队上了,晚点再跟你聊。”无视于她的怒火,他转身要走,却又想到什么似地停顿。
项朝阳再次转向她,然后在几百只眼睛面前,脱下那件印著十号的运动衫。
“送你。”他粲然笑道。“我还有好几件,别担心。”
臂众再度猛然抽气,看着他把上衣塞到钱良玉手中,光著上身跳下观众席,跑回自己队上。
太劲爆了这个胜利高中队长的个人秀简直比球赛还刺激!
“听说剧烈运动后分泌的肾上腺素会让人特别兴奋、激动,好像是真的说”观众中有个声音喃喃道。
“那个十号有好几块腹肌耶”另一个声音说。
“那个叫钱良玉的女生是不是他的女朋友啊?”又有人问,听起来又羡慕又嫉妒。
话题中的女主角可就没这么陶醉了
钱良玉瞪著手中那件湿淋淋、满是汗水的运动衫,差点当场晕厥过去。
不消说,她又因此成名,这次名声甚至扩及两所学校。
不出两天,项朝阳“脱衣献女友”的惊人事迹便传遍校园各处,钱良玉再次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一件她极度痛恨的事。
为此,钱良玉足足有三星期不跟项朝阳说话,对他唯一的反应只是瞪眼,以及更多的瞪眼。
钱良玉从未料想到,几星期后某天,她年轻的生命中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折。
而这个生命中的意外转折,使她在校园里的名声问题,显得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