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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月宫中,萧少玹的贴身太监李世走了进来,“殿下,内务府的郎总办求见。”
内务府郎清是萧少玹生母的族人,对他忠心耿耿,是他最信任的人之一。萧少玹有不少大事都让郎清去给他办。
他眼中闪过一丝喜色道:“快请!”
郎清进入殿中,见礼已毕,萧少玹命令李世也退出殿外,可见他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他一把拉住郎清的手道:“郎清,事情办的怎么样了?”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通过一个秘密途径得知京郊有一处金矿产地,储量十分丰富,他派了郎清秘密打探,郎清不敢大动干戈,直到现在才将金矿所在地给找到了。
郎清道:“殿下,属下已打探清楚。金矿所在地就位于京郊六十里外阳溪山的脚下,一个名叫彭南庄的村子地下。”
萧少玹猛地站了起来,哈哈大笑道:“太好了,太好了!有了这个金矿,我便有了源源不断的金钱,到时候还有什么事情是办不成的。郎清,这件事你立了大功,来来来,咱们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要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偷把金矿开采出来,还不惊动京中的这些大佬们。”
郎清神色古怪地对萧少玹道:“殿下,咱们好像晚了一步,整个彭南庄已经被人给买了下来。”
“什么?到底是谁?是谁?”萧少玹气得眼睛都红了。金矿对他的大业有着无与伦比的作用,岂能拱手让人?
郎清道:“好像是长兴侯府的人。”就把自己打探到的长兴侯府有一位管事花了三年的时间一点点将彭南庄买下来的情报说了一遍。
他最后说:“有件事很奇怪,这个管事似乎一直在给一个小姑娘做事,好像是……是侯府的六姑娘?”
“居然是她?”萧少玹的唇角逸出一丝笑容。
***
陆清岚在庄子上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纪氏本来打算把萧琪和陆清岚带回去,哪知道萧琪居然还没有起床,她的丫鬟来禀报说郡主昨天睡觉的时候没有盖好被子,着凉了。
纪氏赶忙去看她,就见陆清岚比她到的还早,正抓着萧琪的手,脸上一副十分担心的样子。看见纪氏进来了,还在那说:“娘,琪姐姐病了,这可怎么办?”
纪氏见萧琪额头上搭着一条毛巾,脸色略有些苍白,别的看起来都好。急忙坐下安慰她一番,“既然琪儿病了,就在这里多住一日便是了。有伯母在,你不要怕。”
萧琪登时就急了:“伯母,今天全興木器行的人不是要给娴姐姐送陪嫁的家具过去吗?您不在家里看着怎么行?您还是赶快回去吧,我的病又不严重,有宝儿在这里照顾我,没有什么问题的。”
纪氏推辞了几句,萧琪只是不肯。后来陆清岚也在一旁帮腔,纪氏确实惦记着长女的嫁妆,又见萧琪病得也的确不算严重,这才答应了下来。自己先乘坐马车回了京师,把儿子女儿全留下来照看萧琪。
等她坐上马车的时候,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那厢,纪氏的马车刚刚离开,萧琪就打床上一跃而起。“快去,快去,咱们快去骑马!”拉都拉不住。
陆清岚摇头苦笑,这就是那个在皇后和各宫妃嫔面前温柔懂事的临安郡主吗?自己是不是该提醒哥哥注意一下她的庐山真面目。
阳溪山庄子后头有个很大的广场,平时村民们收割的麦子都要在广场上晒过之后再舂成米,今回刚好做了两个小姑娘练习马术的场地。
陆清岚提前一天就和陆文廷说好了。两人到达的时候,陆文廷已经牵了两匹小马在这里等着了。
他今天穿了一身玄色的骑装,腰间系着一条白色的丝绦,衬得他越发英气勃勃,器宇轩昂。萧琪见过不少美男子,尤其是宫中的皇子们几乎个个芝兰玉树,可他们哪一个不是皮肤白皙,有一种阴柔静态之美,陆文廷和他们比起来,就多了一种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萧琪不知怎地竟就脸红了。
陆文廷看见两个小姑娘手拉手地走过来。为了骑马,两人全穿了一身骑装,妹妹小小年纪穿什么都是艳光四射他早就熟悉了,可萧琪换上窄袖束腰的骑装,这一身衣裳竟叫她穿出了别样的韵味,不但丝毫不减风姿,反而多了一种英姿飒爽的美感。
陆文廷平日里最讨厌的就是女孩子娇娇弱弱无病□□的那套,因此除了姐姐和妹妹,对女子都是不假辞色的。今日见了这样的萧琪,也不由多看了几眼。
陆清岚看见广场上的那两匹小马立刻两眼放光,一溜烟地跑过去,兴奋地对陆文廷道:“哥哥,这是我的小红吗?”她伸手指着其中一匹红色的小马。
说着便用手去摸那匹小红马的马头。
小红马十分温顺地用后蹄子刨了刨地,算是和她打过招呼了。
小红……小……红!
陆文廷脑袋上浮起三条线,真是被妹妹的重口味给打败了,淡淡嗯了一声。“你上次不是骑过一回吗?”
这是他特意给两个小姑娘跳出来的马匹,不但比正常的马小一号,更是性子温顺,是绝无可能惊马的。
“哈哈哈!”萧琪听了“小红”两个让人喷饭的字,也不由爆笑起来,“宝儿啊宝儿,你让姐姐说你什么好呢?你也算是半个书香世家的姑娘,你爹爹,你未来的姐夫都是进士,你就不能长进些,给你的爱驹起一个文雅点的名字吗?”
陆清岚哼了一声,不以为然:“大俗即是大雅,你们懂什么!我倒要看看你给你的小黄起个什么惊天动地的名字。”
小红马的旁边是一匹黄色的小马,是陆文廷给萧琪准备的马了。
萧琪也学着陆清岚的样子伸手摸了摸小黄马的脑袋,那马喷了一个响鼻,十分温顺。她的胆子大了起来,顺着马的脑袋往上,摸了摸马的耳朵。萧琪是第一次接触马儿,就如同一个刚刚得到新玩具的小孩子,兴奋的不行。
她抬起头偷偷看了一眼陆文廷:“三哥,这匹马是给我准备的吗?”
陆文廷看见她眼中的欢喜和希冀,也没来由的有几分高兴。不过为了装酷,也只是点了点头,鼻子发出“嗯”了一声。
他根本没注意萧琪对他的称呼已经由“陆三哥”升级为“三哥”了。
萧琪一声欢呼。“太好了,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我的马就叫‘追日’。”
追……日!
陆清岚听到这个名字也捧着肚子笑到合不拢嘴。
这名字霸气归霸气,说起来也没比陆清岚的“小红”高大上到哪去。
陆文廷心说难怪这俩姑娘好得和一个人似的,闹了半天都是一肚子草包啊。
他咳嗽了一声道,正色道:“既然你们两个丫头请我做你们的老师,教你们学习马术,那我就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在训练场上你们必须要听我的吩咐,而且你们要有心理准备,要是从马背上摔下来,可不要叫苦哭鼻子。”
陆清岚和萧琪自然大声答... -->>
得月宫中,萧少玹的贴身太监李世走了进来,“殿下,内务府的郎总办求见。”
内务府郎清是萧少玹生母的族人,对他忠心耿耿,是他最信任的人之一。萧少玹有不少大事都让郎清去给他办。
他眼中闪过一丝喜色道:“快请!”
郎清进入殿中,见礼已毕,萧少玹命令李世也退出殿外,可见他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他一把拉住郎清的手道:“郎清,事情办的怎么样了?”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通过一个秘密途径得知京郊有一处金矿产地,储量十分丰富,他派了郎清秘密打探,郎清不敢大动干戈,直到现在才将金矿所在地给找到了。
郎清道:“殿下,属下已打探清楚。金矿所在地就位于京郊六十里外阳溪山的脚下,一个名叫彭南庄的村子地下。”
萧少玹猛地站了起来,哈哈大笑道:“太好了,太好了!有了这个金矿,我便有了源源不断的金钱,到时候还有什么事情是办不成的。郎清,这件事你立了大功,来来来,咱们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要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偷把金矿开采出来,还不惊动京中的这些大佬们。”
郎清神色古怪地对萧少玹道:“殿下,咱们好像晚了一步,整个彭南庄已经被人给买了下来。”
“什么?到底是谁?是谁?”萧少玹气得眼睛都红了。金矿对他的大业有着无与伦比的作用,岂能拱手让人?
郎清道:“好像是长兴侯府的人。”就把自己打探到的长兴侯府有一位管事花了三年的时间一点点将彭南庄买下来的情报说了一遍。
他最后说:“有件事很奇怪,这个管事似乎一直在给一个小姑娘做事,好像是……是侯府的六姑娘?”
“居然是她?”萧少玹的唇角逸出一丝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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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清岚在庄子上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纪氏本来打算把萧琪和陆清岚带回去,哪知道萧琪居然还没有起床,她的丫鬟来禀报说郡主昨天睡觉的时候没有盖好被子,着凉了。
纪氏赶忙去看她,就见陆清岚比她到的还早,正抓着萧琪的手,脸上一副十分担心的样子。看见纪氏进来了,还在那说:“娘,琪姐姐病了,这可怎么办?”
纪氏见萧琪额头上搭着一条毛巾,脸色略有些苍白,别的看起来都好。急忙坐下安慰她一番,“既然琪儿病了,就在这里多住一日便是了。有伯母在,你不要怕。”
萧琪登时就急了:“伯母,今天全興木器行的人不是要给娴姐姐送陪嫁的家具过去吗?您不在家里看着怎么行?您还是赶快回去吧,我的病又不严重,有宝儿在这里照顾我,没有什么问题的。”
纪氏推辞了几句,萧琪只是不肯。后来陆清岚也在一旁帮腔,纪氏确实惦记着长女的嫁妆,又见萧琪病得也的确不算严重,这才答应了下来。自己先乘坐马车回了京师,把儿子女儿全留下来照看萧琪。
等她坐上马车的时候,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那厢,纪氏的马车刚刚离开,萧琪就打床上一跃而起。“快去,快去,咱们快去骑马!”拉都拉不住。
陆清岚摇头苦笑,这就是那个在皇后和各宫妃嫔面前温柔懂事的临安郡主吗?自己是不是该提醒哥哥注意一下她的庐山真面目。
阳溪山庄子后头有个很大的广场,平时村民们收割的麦子都要在广场上晒过之后再舂成米,今回刚好做了两个小姑娘练习马术的场地。
陆清岚提前一天就和陆文廷说好了。两人到达的时候,陆文廷已经牵了两匹小马在这里等着了。
他今天穿了一身玄色的骑装,腰间系着一条白色的丝绦,衬得他越发英气勃勃,器宇轩昂。萧琪见过不少美男子,尤其是宫中的皇子们几乎个个芝兰玉树,可他们哪一个不是皮肤白皙,有一种阴柔静态之美,陆文廷和他们比起来,就多了一种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萧琪不知怎地竟就脸红了。
陆文廷看见两个小姑娘手拉手地走过来。为了骑马,两人全穿了一身骑装,妹妹小小年纪穿什么都是艳光四射他早就熟悉了,可萧琪换上窄袖束腰的骑装,这一身衣裳竟叫她穿出了别样的韵味,不但丝毫不减风姿,反而多了一种英姿飒爽的美感。
陆文廷平日里最讨厌的就是女孩子娇娇弱弱无病□□的那套,因此除了姐姐和妹妹,对女子都是不假辞色的。今日见了这样的萧琪,也不由多看了几眼。
陆清岚看见广场上的那两匹小马立刻两眼放光,一溜烟地跑过去,兴奋地对陆文廷道:“哥哥,这是我的小红吗?”她伸手指着其中一匹红色的小马。
说着便用手去摸那匹小红马的马头。
小红马十分温顺地用后蹄子刨了刨地,算是和她打过招呼了。
小红……小……红!
陆文廷脑袋上浮起三条线,真是被妹妹的重口味给打败了,淡淡嗯了一声。“你上次不是骑过一回吗?”
这是他特意给两个小姑娘跳出来的马匹,不但比正常的马小一号,更是性子温顺,是绝无可能惊马的。
“哈哈哈!”萧琪听了“小红”两个让人喷饭的字,也不由爆笑起来,“宝儿啊宝儿,你让姐姐说你什么好呢?你也算是半个书香世家的姑娘,你爹爹,你未来的姐夫都是进士,你就不能长进些,给你的爱驹起一个文雅点的名字吗?”
陆清岚哼了一声,不以为然:“大俗即是大雅,你们懂什么!我倒要看看你给你的小黄起个什么惊天动地的名字。”
小红马的旁边是一匹黄色的小马,是陆文廷给萧琪准备的马了。
萧琪也学着陆清岚的样子伸手摸了摸小黄马的脑袋,那马喷了一个响鼻,十分温顺。她的胆子大了起来,顺着马的脑袋往上,摸了摸马的耳朵。萧琪是第一次接触马儿,就如同一个刚刚得到新玩具的小孩子,兴奋的不行。
她抬起头偷偷看了一眼陆文廷:“三哥,这匹马是给我准备的吗?”
陆文廷看见她眼中的欢喜和希冀,也没来由的有几分高兴。不过为了装酷,也只是点了点头,鼻子发出“嗯”了一声。
他根本没注意萧琪对他的称呼已经由“陆三哥”升级为“三哥”了。
萧琪一声欢呼。“太好了,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我的马就叫‘追日’。”
追……日!
陆清岚听到这个名字也捧着肚子笑到合不拢嘴。
这名字霸气归霸气,说起来也没比陆清岚的“小红”高大上到哪去。
陆文廷心说难怪这俩姑娘好得和一个人似的,闹了半天都是一肚子草包啊。
他咳嗽了一声道,正色道:“既然你们两个丫头请我做你们的老师,教你们学习马术,那我就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在训练场上你们必须要听我的吩咐,而且你们要有心理准备,要是从马背上摔下来,可不要叫苦哭鼻子。”
陆清岚和萧琪自然大声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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