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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帮我剥蒜。
“剥蒜!你让我干这么没技术含量的活!”
我说:“肉已切好,菜也摘妥当了,只剩洗菜了,你又不能碰水……呃,凉水!”
“谁说我不能碰……呃,凉水?”夏莎学我口气说话。
“那什么……”我本想说那什么,不知怎么说,我涨红了脸,只道:“我怕你一会肚子不舒服。”
“哼!”夏莎嘴上虽然表现得不乐意,不过她还是听我的把蒜剥好了,在盘子里摆得整整齐齐。我瞥见她竟然摆成了一个心形的图案,她见我转头连忙打乱,我不知何意,或许她只是无意为之。
做了两菜一汤,夏莎赞不绝口,不再想早上那样闷闷不乐,我高兴得很,毕竟这一顿饭算是我们的共同劳动成果。不过我表面不动声色,装作悠然自得的样子。
夏莎用过午饭吃过药便呆在屋内不出来了。
我思绪纷乱,无聊到极点,只好拿起那本装逼满分的书来看。《道门法宝》说起来算是一本修身养性的医书,里面主要介绍了道门三宝,道家五术,其中涉及了许多医学知识,我越读便越觉得渊博。当年父亲背着我到东南岭求医遇到一位道士相赠的,有修身养性,强身健体之效。
六岁那年我休克“死去”,父母悲痛欲绝,不过并没有为我办理丧礼,我那时太小,死了也就死了,到岭上找个小山洞一埋了事。
就走他们埋我的时候我突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我母亲就是从那以后一病不起……
那时大家以为我诈尸,谁知我竟然复活过来。据说我的先祖谭嗣同有过同样经历。
说来奇怪,我从那之后脑袋变得很奇怪,变得异常清明,看什么都忘不掉。上学之后我学会将世界变成一个个符号,以方便储存。
后来我才发觉原来其他人的脑袋并不是这样的,才发觉原来我那么的特别。尤其在我头疼的时候,许多过去发生过的事情,被切成一幅幅高清照片,在我脑中次第播放。一种类似面包刀的东西,在我脑中来回切拉,将记忆切成数块,再择其一,摆成可切的方向,再一刀下去,如此循环。
医生后来诊断,我大概患了一种病,目前医学对人脑知之甚少,所以医生也无法断定是什么病,只给我开了镇定的药物。
后来病情得不到好转父亲便带我上那仙山佛国之称的东山岭,求大慈大悲观世音保佑我。谁知遇到了一个道士……
说来也怪,自从我按照《道门法宝》锻炼之后,头疼便少了。
我翻着那装逼满分的书,突然散落了一页纸——是那首诗。那张便条被装进相框,这首诗我却留在书里。此时读着这首诗,心境与之前完全不同,也理解了夏莎写出这首诗时的忧郁。
/我的宿命分两段,为遇见你时,和遇见你以后。
/你治好我的忧郁,而后赐我悲伤。
/忧郁和悲伤之间的片刻欢喜,透支了生命全部的热情储蓄。
/想饮一些酒,让灵魂失重,好被风吹走。
/可一想到终将是你的路人,便觉得,沦为整个世界的路人。
/风虽大,都绕过我灵魂。
*
我打坐了半个小时,脑子里有一副画面一直挥之不去。我便拿起出画具准备作画。画架幸好在屋内,没有被打烂。
我习惯用炭笔画素描、速写,偏爱炭笔那种黑白分明的风格。
我将脑海里的场景先画出了草稿,如果有可能我可以画加上水彩,但此刻应该先画张素描出来。
那副画面在我脑海里萦绕了已久,打了几个草稿,终于有个满意的画面。我将画面逐一细化,柳树、柳树旁高瘦的青年人、不远处的墨蓝花边雨伞、伞下亭亭玉立的的少女……还有天上飘洒的雨点,远处风景本就如画卷一般,我在皇甫江边写生过许多次,那些景物我早就能信手拈来。
难度最大的还是人物,要准确把握人物表情是每一个画家一生的功课。
水彩将画面逐渐清晰,我从未想过画面出来之后是这样美!虽然没有梦中那样梦幻,但也令我看得如痴如醉。
给这副画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咳咳……”
我不禁回头……夏莎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画的画,又看了看我。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打扰你……”
“没关系。”
“画得真美!”
我红着脸,连谢谢都说不出来,感觉挺不好意思。
“想不到你画画画得这样好……”夏莎突然拿出手机很有兴致的道:“我能否拍张照片。”
我点点头,这思维真够跳跃的。夏莎说着便拿出手机拍照。她此时已经换上了自己的衣服,跟画里伞下的人一般无二,此刻站在我面前我竟然分不清,是人还是画。
一阵猛烈敲门声把我拉回到现实中来,我开门一看竟是快递宅急送,夏莎走过来签收,“是我买的。”夏莎打开包装,里面是一双鞋,“送给你的,喜不喜欢。”
一双漂亮的皮鞋!我用漂亮来形容是因为这双鞋符合了女士审美观,整体看起来偏秀气。
“看看好吗大小合适不?”
夏莎示意我试穿,我脱掉了脏兮兮的旧运动鞋,两只脚上的拇指不安分地冲破黑袜子的禁锢,很快就要破茧成蝶了。
夏莎嫣然一笑,在盒子里掏出袜子,“袜子是赠送的,洗脚换上吧!”
我心情大好,激动得说不出一句话。我吹起口哨来,几天来的阴霾一扫而光,不知不觉吹着夏莎手机上的来电铃声。拜我的大脑所赐,我对音乐具有一种奇特的记性,听过几遍之后自然而然就被贯耳了,难以忘记。
“你知道这首歌?”当我试鞋的时候夏莎问我。
“我随便哼的。”鞋码很标准,相信夏莎是做了功课的。旧鞋送给龙王了,现在穿上美女送的新鞋顿时有几分臭美。
“这首歌叫《爱情来的时候》,我很喜欢的歌,爱情来的时候应该是人生最美的时刻。”
望着夏莎,我仔细地品着这句话……爱情来的时候——人生最美的时刻,谁说不是呢?
“想听不?”夏莎问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想起昨天我说这首歌好听的时候她不高兴,当下摇摇头,“不用了,其实我也不太想听。”
夏莎看出我的心思,微笑道:“傻瓜,你不是说过,若无其事才是最好的忘却。”
夏莎微微咬着嘴唇,点开手机播放器,一首美妙的旋律响起……
“道别话要讲半天,
分开了片刻都挂念,
得你於我疲累以前,
交出宽敞的双肩。
人来人往总未完,
我多高兴这刻可发现,
亲爱的你留在眼前,
轻轻依偎我身边。
就像夜半小雨点,
偷偷吻你一张笑面,
给你牵我手让爱情,
长高一点再一点。
犹如和暖的光线,
你点起我每天的每段,
恋爱感觉仍是最甜,
无邪无愁无弱点。
是这天,是那天,
都深刻记念,
我优点我的缺点,
亦照样放在眼前,
长途仍然能并肩。
下雨天,晴朗天,
都喜欢见面,
每一天我都眷恋,
直到白发后我们,
情怀仍然能热恋。”
一曲终了。
老式港式情歌,抒情味道十足。杨采妮的唱工虽然稍显不足,却有其独特的味道。巫启贤的功力自不必说……
“谢谢你的鞋……还有袜子!”
“嘻嘻!很适合你,现在看起来还蛮帅嘛。”
我突然想到我的画起什么名字了……
*****
一个大章,希望读者朋友能将书加入书架,投点鲜花!谢谢!(未完待续)
她帮我剥蒜。
“剥蒜!你让我干这么没技术含量的活!”
我说:“肉已切好,菜也摘妥当了,只剩洗菜了,你又不能碰水……呃,凉水!”
“谁说我不能碰……呃,凉水?”夏莎学我口气说话。
“那什么……”我本想说那什么,不知怎么说,我涨红了脸,只道:“我怕你一会肚子不舒服。”
“哼!”夏莎嘴上虽然表现得不乐意,不过她还是听我的把蒜剥好了,在盘子里摆得整整齐齐。我瞥见她竟然摆成了一个心形的图案,她见我转头连忙打乱,我不知何意,或许她只是无意为之。
做了两菜一汤,夏莎赞不绝口,不再想早上那样闷闷不乐,我高兴得很,毕竟这一顿饭算是我们的共同劳动成果。不过我表面不动声色,装作悠然自得的样子。
夏莎用过午饭吃过药便呆在屋内不出来了。
我思绪纷乱,无聊到极点,只好拿起那本装逼满分的书来看。《道门法宝》说起来算是一本修身养性的医书,里面主要介绍了道门三宝,道家五术,其中涉及了许多医学知识,我越读便越觉得渊博。当年父亲背着我到东南岭求医遇到一位道士相赠的,有修身养性,强身健体之效。
六岁那年我休克“死去”,父母悲痛欲绝,不过并没有为我办理丧礼,我那时太小,死了也就死了,到岭上找个小山洞一埋了事。
就走他们埋我的时候我突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我母亲就是从那以后一病不起……
那时大家以为我诈尸,谁知我竟然复活过来。据说我的先祖谭嗣同有过同样经历。
说来奇怪,我从那之后脑袋变得很奇怪,变得异常清明,看什么都忘不掉。上学之后我学会将世界变成一个个符号,以方便储存。
后来我才发觉原来其他人的脑袋并不是这样的,才发觉原来我那么的特别。尤其在我头疼的时候,许多过去发生过的事情,被切成一幅幅高清照片,在我脑中次第播放。一种类似面包刀的东西,在我脑中来回切拉,将记忆切成数块,再择其一,摆成可切的方向,再一刀下去,如此循环。
医生后来诊断,我大概患了一种病,目前医学对人脑知之甚少,所以医生也无法断定是什么病,只给我开了镇定的药物。
后来病情得不到好转父亲便带我上那仙山佛国之称的东山岭,求大慈大悲观世音保佑我。谁知遇到了一个道士……
说来也怪,自从我按照《道门法宝》锻炼之后,头疼便少了。
我翻着那装逼满分的书,突然散落了一页纸——是那首诗。那张便条被装进相框,这首诗我却留在书里。此时读着这首诗,心境与之前完全不同,也理解了夏莎写出这首诗时的忧郁。
/我的宿命分两段,为遇见你时,和遇见你以后。
/你治好我的忧郁,而后赐我悲伤。
/忧郁和悲伤之间的片刻欢喜,透支了生命全部的热情储蓄。
/想饮一些酒,让灵魂失重,好被风吹走。
/可一想到终将是你的路人,便觉得,沦为整个世界的路人。
/风虽大,都绕过我灵魂。
*
我打坐了半个小时,脑子里有一副画面一直挥之不去。我便拿起出画具准备作画。画架幸好在屋内,没有被打烂。
我习惯用炭笔画素描、速写,偏爱炭笔那种黑白分明的风格。
我将脑海里的场景先画出了草稿,如果有可能我可以画加上水彩,但此刻应该先画张素描出来。
那副画面在我脑海里萦绕了已久,打了几个草稿,终于有个满意的画面。我将画面逐一细化,柳树、柳树旁高瘦的青年人、不远处的墨蓝花边雨伞、伞下亭亭玉立的的少女……还有天上飘洒的雨点,远处风景本就如画卷一般,我在皇甫江边写生过许多次,那些景物我早就能信手拈来。
难度最大的还是人物,要准确把握人物表情是每一个画家一生的功课。
水彩将画面逐渐清晰,我从未想过画面出来之后是这样美!虽然没有梦中那样梦幻,但也令我看得如痴如醉。
给这副画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咳咳……”
我不禁回头……夏莎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画的画,又看了看我。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打扰你……”
“没关系。”
“画得真美!”
我红着脸,连谢谢都说不出来,感觉挺不好意思。
“想不到你画画画得这样好……”夏莎突然拿出手机很有兴致的道:“我能否拍张照片。”
我点点头,这思维真够跳跃的。夏莎说着便拿出手机拍照。她此时已经换上了自己的衣服,跟画里伞下的人一般无二,此刻站在我面前我竟然分不清,是人还是画。
一阵猛烈敲门声把我拉回到现实中来,我开门一看竟是快递宅急送,夏莎走过来签收,“是我买的。”夏莎打开包装,里面是一双鞋,“送给你的,喜不喜欢。”
一双漂亮的皮鞋!我用漂亮来形容是因为这双鞋符合了女士审美观,整体看起来偏秀气。
“看看好吗大小合适不?”
夏莎示意我试穿,我脱掉了脏兮兮的旧运动鞋,两只脚上的拇指不安分地冲破黑袜子的禁锢,很快就要破茧成蝶了。
夏莎嫣然一笑,在盒子里掏出袜子,“袜子是赠送的,洗脚换上吧!”
我心情大好,激动得说不出一句话。我吹起口哨来,几天来的阴霾一扫而光,不知不觉吹着夏莎手机上的来电铃声。拜我的大脑所赐,我对音乐具有一种奇特的记性,听过几遍之后自然而然就被贯耳了,难以忘记。
“你知道这首歌?”当我试鞋的时候夏莎问我。
“我随便哼的。”鞋码很标准,相信夏莎是做了功课的。旧鞋送给龙王了,现在穿上美女送的新鞋顿时有几分臭美。
“这首歌叫《爱情来的时候》,我很喜欢的歌,爱情来的时候应该是人生最美的时刻。”
望着夏莎,我仔细地品着这句话……爱情来的时候——人生最美的时刻,谁说不是呢?
“想听不?”夏莎问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想起昨天我说这首歌好听的时候她不高兴,当下摇摇头,“不用了,其实我也不太想听。”
夏莎看出我的心思,微笑道:“傻瓜,你不是说过,若无其事才是最好的忘却。”
夏莎微微咬着嘴唇,点开手机播放器,一首美妙的旋律响起……
“道别话要讲半天,
分开了片刻都挂念,
得你於我疲累以前,
交出宽敞的双肩。
人来人往总未完,
我多高兴这刻可发现,
亲爱的你留在眼前,
轻轻依偎我身边。
就像夜半小雨点,
偷偷吻你一张笑面,
给你牵我手让爱情,
长高一点再一点。
犹如和暖的光线,
你点起我每天的每段,
恋爱感觉仍是最甜,
无邪无愁无弱点。
是这天,是那天,
都深刻记念,
我优点我的缺点,
亦照样放在眼前,
长途仍然能并肩。
下雨天,晴朗天,
都喜欢见面,
每一天我都眷恋,
直到白发后我们,
情怀仍然能热恋。”
一曲终了。
老式港式情歌,抒情味道十足。杨采妮的唱工虽然稍显不足,却有其独特的味道。巫启贤的功力自不必说……
“谢谢你的鞋……还有袜子!”
“嘻嘻!很适合你,现在看起来还蛮帅嘛。”
我突然想到我的画起什么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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