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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冯程程,陈乐道又不免想到许文强和方艳云。
想到自己现在跟冯程程和方艳云的纯洁关系,他心头感觉颇为怪异,额,对了,还有丁力。
仔细思索一番,总感觉自己活成了强哥。
咱这是要替强哥遭罪吗?
算了,遭罪就遭罪吧,来都来了,就委屈一下,帮一帮强哥。
免得强哥再走上老路,强哥的一生,太悲惨了。
“不就长得帅点,有点小钱,性格不错,说话风趣了些么,怎么就这么招老天爷嫉妒呢!”
摸了摸鼻子,将烦恼抛到脑后,唉,再说吧。
......
生活再糟糕也不要灰心,总能习惯的。——列夫托尔斯泰.鲁迅
事实证明,鲁大师说的话自有其道理。陈翰林在经过两天的街溜子生活后,渐渐有点麻木了。
若非放不下自己这张帅脸,陈翰林真想跑到陈乐道跟前大吼一句:
我不如许文强怎么了,我不如他很丢人吗!老子乐意!
这些天看着一起巡街的巡捕在小摊贩那里白吃白拿,他心里不舒服,又阻止不了。心里那叫一个憋屈。
这哪是巡捕,这分明就是官方强盗!
无奈无奈再无奈之下,高贵的头颅终是向生活弯了腰,选择接受眼前的苟且。
陈翰林现在也有点悟了:当小巡捕救不了租界治安,除非是总巡捕。
现在上街,他只能保证自己不强吃强拿,至于其他人,暂时还是撤销脑中那个谴责他们的想法吧。
从其他巡捕那里得知了陈翰林的状态,陈乐道没有亲自去瞧瞧的打算,转身上了自己办公室。
九叔不在,没谁有时间去忽悠陈翰林,自己不用天天将陈翰林给盯着。
让他自生自......自己适应吧。
到了办公室,坐在位置上,照常干着平时做的事情。
今天有点特殊,他决定在这里老老实实待着,好好学学日语,毕竟距离日寇扣关,没几年了。
嗯,不对,高中文凭提醒陈乐道他好像遗漏了点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他只记得有一首歌:一九三七年哪,鬼子就进了中原,先打开卢沟桥,后打开山海关呐........
一九三七年,肯定没错!
陈乐道将心里的错误感觉驱逐了出去。
另一边,夜未央,一身酒红色西装的宋杰没有像往日一样带人去练习枪法,而是带着自己训练过的那些个人,出了夜未央,到一间偏僻房屋里换了衣服,将众人集中到一起。
所有人都穿着清一色的黑衣小褂,手中拎着手枪。
“兄弟们,这是老板交给我们的第一个任务,咱们就是豁出性命,也得干好!”宋杰手里提着两把手枪,对站在身前的众人神色严肃地说道。
“夜未央的生活怎么样,你们心里都有个数,咱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夜未央。要想以后一直能过像现在这样的舒坦日子,那就都给我豁出命去干!
老板说了,谁要是在任务中出事了,家里父母妻儿夜未央全部养了,不仅给你老父老母养老送终,还送你儿子女儿上学。
这种事,咱们就是辛苦一辈子,想做到都难。”
所有人都神色认真地看着宋杰,宋杰刚才一句话说进了他们心里。那就是他们在夜未央的生活。
他们中以前有干苦力的,有当车夫的,甚至有搞点小偷小摸混迹街头的。
进了夜未央后,所有人的生活都迎来天翻地覆的改变,不用再干什么脏活苦活,每天要么在夜未央站站大门,要么就干个服务员。工作轻松体面不说,工资之高还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敢想过的。
而且还教认字!
这种幸福生活,以前也就只有梦里才有。虽然认字很难。
谁对自己好,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在夜未央的生活,他们在全上海滩,就别想找出第二个来。
作为底层百姓,所求不过吃饱穿暖,但实质上想做到这点都很难,他们这些人中,有些在进夜未央之前甚至连曾经丁力的生活都不如。
因此心中对现在在夜未央的生活,十分满足,更因为陈乐道待下面的人都很优厚,一个个对夜未央都有很高的归属感。
他们以前吃不饱,现在夜未央让他们一家老小都吃撑,他们穿不暖,夜未央让他们一年四季都能有新衣穿。挨饿受冻的日子一去不返。
更别说老板陈乐道时不时还会给他们搞点小活动,给一些表现不错的员工发点奖金礼品之类的东西。
这种好到没朋友的工作,亲到没亲人的老板,哪还能找第二个??
陈乐道一直都在想着搞点什么手段才能让下面的人对夜未央产生认同感、归属感,实际上他不知道的是,他现在就是叫这些人立马跟着他去送死,这些人都不带犹豫的。
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没经历过真正底层的生活,很难理解这些人的心思。
毕竟这时代的人,是给个窝窝头,就可以跟着你闹革命的。
“杰哥,你放心吧,老板对我们怎么样,大家心里都有数,就是我们上刀山下火海,咱都不带皱一下眉头的。”
宋杰说完后,其中一人挑头说道,
“好,是条汉子。”宋杰看了那人一眼。
“前两天报纸上登的那个法国佬,叫杜邦,今天要带着咱们老祖宗留给咱们的宝贝回他老什子法兰西去。老板说了,咱们老祖宗的传下来的宝贝就只能留在咱们自己的土地上。
所以,一会咱们要去干掉那法国佬,把咱老祖宗的宝贝都抢回来!”宋杰将陈乐道之前对他说的话说了一遍,老板说了,杀人前找个理由,这叫师出有名!
虽然他阿杰认为这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但老板说的话就是道理,肯定是不会错的。
宋杰大老粗一个,想让他懂什么大义有点困难,毕竟是当过逃兵,干过杀手的人,什么大是大非,在他眼里就是狗屁!
只要是老板说的话,就是对的!
这是韦正云偷偷给他说过的一句话,宋杰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于是牢记心中。
“干他丫的,那些外国鬼子可恨的很!”宋杰话音刚落,又有人响应。
手往下压了压,宋杰表示自己话还没有说完。
“咱们是要去干外国佬,不能让人认出来给夜未央和老板带去麻烦,所以,一会行动的时候,所有人都给我把面巾戴好。”宋杰拿出一条黑色的三角巾说道。
“都检查检查,不要给拿漏了,今天这事谁要敢闹出点幺蛾子,都不用老板知道,我就先把他收拾了。”
宋杰又是七杂八杂说了一大通,这跟他平日在陈乐道面前寡言少语的形象不太符合。或许是陈乐道事前多次嘱咐让他感受到了压力。
陈乐道对这次的事确实比较看重,这是夜未央成立以来他第一次对人出手,这是检验成果的时候。
若非对付的人是杜邦,他和杜邦之前又有恩怨,担心杜邦出事这天自己不在巡捕房会惹人生疑,他就亲自带队了。
“出发!”见所有人都准备好,宋杰大手一挥,一行十人上了两辆汽车。
这车还是陈乐道刚让韦正云给夜未央新添的,之前那两三辆车,有些不够用了。
车子没去十六铺码头,那里是冯敬尧的地盘,宋杰担心在那里动手会暴露身份,同时也担心到时候冯氏商会的人出手干预他们。
冯氏商会不管干啥,动不动就出动几十个人,几十条枪,不是他们这十个人能去碰上一碰的。
宋杰前面熟悉地形不是白熟悉的,他选的是杜邦家和十六铺码头之间一条必经的街道,走其他地方,就得绕一大段路。
是个人都会走这里。
在这里动手,最保险。
两辆车一前一后分别去了街头和街尾,宋杰的计划很简单也很粗暴,前后夹击,先干死杜邦所有人,然后开着他的车快速离开,找个偏僻点的地再把东西换他们车上。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年代没有监控摄像头,上海滩又没有福尔摩斯,只要跑得够快,就没有谁能追得上你。
毕竟是干杀手的,在杀人越货这事上,宋杰自问还算有经验。
只要不被当场抓到,事后几乎就逮不到人,那些巡捕只能找个倒霉鬼去顶缸。
“行了,你们就在这等着,一会见到杜邦车来了,就把车开出... -->>
想到冯程程,陈乐道又不免想到许文强和方艳云。
想到自己现在跟冯程程和方艳云的纯洁关系,他心头感觉颇为怪异,额,对了,还有丁力。
仔细思索一番,总感觉自己活成了强哥。
咱这是要替强哥遭罪吗?
算了,遭罪就遭罪吧,来都来了,就委屈一下,帮一帮强哥。
免得强哥再走上老路,强哥的一生,太悲惨了。
“不就长得帅点,有点小钱,性格不错,说话风趣了些么,怎么就这么招老天爷嫉妒呢!”
摸了摸鼻子,将烦恼抛到脑后,唉,再说吧。
......
生活再糟糕也不要灰心,总能习惯的。——列夫托尔斯泰.鲁迅
事实证明,鲁大师说的话自有其道理。陈翰林在经过两天的街溜子生活后,渐渐有点麻木了。
若非放不下自己这张帅脸,陈翰林真想跑到陈乐道跟前大吼一句:
我不如许文强怎么了,我不如他很丢人吗!老子乐意!
这些天看着一起巡街的巡捕在小摊贩那里白吃白拿,他心里不舒服,又阻止不了。心里那叫一个憋屈。
这哪是巡捕,这分明就是官方强盗!
无奈无奈再无奈之下,高贵的头颅终是向生活弯了腰,选择接受眼前的苟且。
陈翰林现在也有点悟了:当小巡捕救不了租界治安,除非是总巡捕。
现在上街,他只能保证自己不强吃强拿,至于其他人,暂时还是撤销脑中那个谴责他们的想法吧。
从其他巡捕那里得知了陈翰林的状态,陈乐道没有亲自去瞧瞧的打算,转身上了自己办公室。
九叔不在,没谁有时间去忽悠陈翰林,自己不用天天将陈翰林给盯着。
让他自生自......自己适应吧。
到了办公室,坐在位置上,照常干着平时做的事情。
今天有点特殊,他决定在这里老老实实待着,好好学学日语,毕竟距离日寇扣关,没几年了。
嗯,不对,高中文凭提醒陈乐道他好像遗漏了点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他只记得有一首歌:一九三七年哪,鬼子就进了中原,先打开卢沟桥,后打开山海关呐........
一九三七年,肯定没错!
陈乐道将心里的错误感觉驱逐了出去。
另一边,夜未央,一身酒红色西装的宋杰没有像往日一样带人去练习枪法,而是带着自己训练过的那些个人,出了夜未央,到一间偏僻房屋里换了衣服,将众人集中到一起。
所有人都穿着清一色的黑衣小褂,手中拎着手枪。
“兄弟们,这是老板交给我们的第一个任务,咱们就是豁出性命,也得干好!”宋杰手里提着两把手枪,对站在身前的众人神色严肃地说道。
“夜未央的生活怎么样,你们心里都有个数,咱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夜未央。要想以后一直能过像现在这样的舒坦日子,那就都给我豁出命去干!
老板说了,谁要是在任务中出事了,家里父母妻儿夜未央全部养了,不仅给你老父老母养老送终,还送你儿子女儿上学。
这种事,咱们就是辛苦一辈子,想做到都难。”
所有人都神色认真地看着宋杰,宋杰刚才一句话说进了他们心里。那就是他们在夜未央的生活。
他们中以前有干苦力的,有当车夫的,甚至有搞点小偷小摸混迹街头的。
进了夜未央后,所有人的生活都迎来天翻地覆的改变,不用再干什么脏活苦活,每天要么在夜未央站站大门,要么就干个服务员。工作轻松体面不说,工资之高还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敢想过的。
而且还教认字!
这种幸福生活,以前也就只有梦里才有。虽然认字很难。
谁对自己好,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在夜未央的生活,他们在全上海滩,就别想找出第二个来。
作为底层百姓,所求不过吃饱穿暖,但实质上想做到这点都很难,他们这些人中,有些在进夜未央之前甚至连曾经丁力的生活都不如。
因此心中对现在在夜未央的生活,十分满足,更因为陈乐道待下面的人都很优厚,一个个对夜未央都有很高的归属感。
他们以前吃不饱,现在夜未央让他们一家老小都吃撑,他们穿不暖,夜未央让他们一年四季都能有新衣穿。挨饿受冻的日子一去不返。
更别说老板陈乐道时不时还会给他们搞点小活动,给一些表现不错的员工发点奖金礼品之类的东西。
这种好到没朋友的工作,亲到没亲人的老板,哪还能找第二个??
陈乐道一直都在想着搞点什么手段才能让下面的人对夜未央产生认同感、归属感,实际上他不知道的是,他现在就是叫这些人立马跟着他去送死,这些人都不带犹豫的。
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没经历过真正底层的生活,很难理解这些人的心思。
毕竟这时代的人,是给个窝窝头,就可以跟着你闹革命的。
“杰哥,你放心吧,老板对我们怎么样,大家心里都有数,就是我们上刀山下火海,咱都不带皱一下眉头的。”
宋杰说完后,其中一人挑头说道,
“好,是条汉子。”宋杰看了那人一眼。
“前两天报纸上登的那个法国佬,叫杜邦,今天要带着咱们老祖宗留给咱们的宝贝回他老什子法兰西去。老板说了,咱们老祖宗的传下来的宝贝就只能留在咱们自己的土地上。
所以,一会咱们要去干掉那法国佬,把咱老祖宗的宝贝都抢回来!”宋杰将陈乐道之前对他说的话说了一遍,老板说了,杀人前找个理由,这叫师出有名!
虽然他阿杰认为这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但老板说的话就是道理,肯定是不会错的。
宋杰大老粗一个,想让他懂什么大义有点困难,毕竟是当过逃兵,干过杀手的人,什么大是大非,在他眼里就是狗屁!
只要是老板说的话,就是对的!
这是韦正云偷偷给他说过的一句话,宋杰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于是牢记心中。
“干他丫的,那些外国鬼子可恨的很!”宋杰话音刚落,又有人响应。
手往下压了压,宋杰表示自己话还没有说完。
“咱们是要去干外国佬,不能让人认出来给夜未央和老板带去麻烦,所以,一会行动的时候,所有人都给我把面巾戴好。”宋杰拿出一条黑色的三角巾说道。
“都检查检查,不要给拿漏了,今天这事谁要敢闹出点幺蛾子,都不用老板知道,我就先把他收拾了。”
宋杰又是七杂八杂说了一大通,这跟他平日在陈乐道面前寡言少语的形象不太符合。或许是陈乐道事前多次嘱咐让他感受到了压力。
陈乐道对这次的事确实比较看重,这是夜未央成立以来他第一次对人出手,这是检验成果的时候。
若非对付的人是杜邦,他和杜邦之前又有恩怨,担心杜邦出事这天自己不在巡捕房会惹人生疑,他就亲自带队了。
“出发!”见所有人都准备好,宋杰大手一挥,一行十人上了两辆汽车。
这车还是陈乐道刚让韦正云给夜未央新添的,之前那两三辆车,有些不够用了。
车子没去十六铺码头,那里是冯敬尧的地盘,宋杰担心在那里动手会暴露身份,同时也担心到时候冯氏商会的人出手干预他们。
冯氏商会不管干啥,动不动就出动几十个人,几十条枪,不是他们这十个人能去碰上一碰的。
宋杰前面熟悉地形不是白熟悉的,他选的是杜邦家和十六铺码头之间一条必经的街道,走其他地方,就得绕一大段路。
是个人都会走这里。
在这里动手,最保险。
两辆车一前一后分别去了街头和街尾,宋杰的计划很简单也很粗暴,前后夹击,先干死杜邦所有人,然后开着他的车快速离开,找个偏僻点的地再把东西换他们车上。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年代没有监控摄像头,上海滩又没有福尔摩斯,只要跑得够快,就没有谁能追得上你。
毕竟是干杀手的,在杀人越货这事上,宋杰自问还算有经验。
只要不被当场抓到,事后几乎就逮不到人,那些巡捕只能找个倒霉鬼去顶缸。
“行了,你们就在这等着,一会见到杜邦车来了,就把车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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