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玩文学 www.5wwx.com,很想现在嫁给你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电脑这种东西啊~滕真
陪著我由二十世纪跨越到本世纪的那台古董电脑,终于在上个月寿终正寝了。
虽然它是98系统,速度很慢的古董,但它任劳任怨陪著我度过了两千多个日子,我对它还是有感情的。你知道的,赶稿时没天没夜的操劳它,害它键盘上的提示部首全都磨平了,偶尔拆不出字时,转换成注音,还要猜半天,到底ㄍㄎㄏ在哪里呢?
而我因为它很低阶,从没想要替它装上防毒软体,(听说骇客们对低阶电脑没兴趣,很多病毒只入侵高阶电脑。)而它也真的没中过毒,只除了最后这段日子,也许是收信时一个不小心真的中毒了,再加上老旧等等因素,它就这么离我而去了,但我会永远记住它的。
话说它出状况是在我上本稿子刚交稿后,所以我一点都不紧张,通知朋友来搬电脑,请他慢慢修。
我凭恃的是,修嘛了不起一个星期就好了,这段时间正好拿来休息兼写大纲,最重要的是店里还有一台可用的高阶电脑,先搬回来应急绝对没问题。
谁知道问题可大了!
我从来不知道电脑也可以得传染病,那台电脑回家后居然也挂了,而且是更严重的问题。
结果两台电脑就这么送修,在回来又挂掉的情况下折磨了我半个月,让我的心情从“没关系,不急。”到“是喔?那你再试试。”到“完了!会不会修不好?”一路跌落谷底。
终于我发现代志大条了,离截稿日期只剩二十天,而我的电脑仍在别人家里,这件事绝不能让编编知道,她会宰了我的!
逼不得已,滕某只好咬牙去买了台笔记电脑,呜可恨的是那两台跟我闹别扭的电脑,在我买了新电脑的第二天全回来了,98虽然还可以用,但修它的人说它随时会蒙主宠召,我实在不敢拿它来写稿,只好把它供起来,反正它年事已高,早该退休安享晚年了。
总之我现在有两台电脑,但我还是只有两只手呀!
真正教人叹息的是,想当初我也曾经有过用手写稿的日子,那种写到手指头没知觉的记忆尚在,却在习惯了面对萤幕后,没了电脑等于没了脑袋似的,完全动弹不得,看来人们对电脑的依赖远远超乎想像呢!
等电脑回来的时间太长,结果是这回的大纲写得超多的,至少超过一万五千字,每一节想写什么都列得详详细细的,所以才能在截稿日期完成这篇稿子,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哈!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第一次写女追男的故事,若不是编编要求,我大概永远都不会写这样的故事,我个人还是挺传统的,总觉得女生还是矜持一些比较有美感,但既然要写,那么就要让它是个有美感的女追男的故事。
所以童舒云虽然是主动者,但个性却很惹人喜欢,她一点一点地融进邵安的生命中,让他被迫得很爽,心甘情愿成为她的人。
除去被电脑折腾的苦难,这个故事我个人写得挺愉快的,希望看到它的每位朋友,也能得到同等愉快的时光。
来信请寄出版社或滕真的e-mail:咱们下回再聊了。
电脑这种东西啊~滕真
陪著我由二十世纪跨越到本世纪的那台古董电脑,终于在上个月寿终正寝了。
虽然它是98系统,速度很慢的古董,但它任劳任怨陪著我度过了两千多个日子,我对它还是有感情的。你知道的,赶稿时没天没夜的操劳它,害它键盘上的提示部首全都磨平了,偶尔拆不出字时,转换成注音,还要猜半天,到底ㄍㄎㄏ在哪里呢?
而我因为它很低阶,从没想要替它装上防毒软体,(听说骇客们对低阶电脑没兴趣,很多病毒只入侵高阶电脑。)而它也真的没中过毒,只除了最后这段日子,也许是收信时一个不小心真的中毒了,再加上老旧等等因素,它就这么离我而去了,但我会永远记住它的。
话说它出状况是在我上本稿子刚交稿后,所以我一点都不紧张,通知朋友来搬电脑,请他慢慢修。
我凭恃的是,修嘛了不起一个星期就好了,这段时间正好拿来休息兼写大纲,最重要的是店里还有一台可用的高阶电脑,先搬回来应急绝对没问题。
谁知道问题可大了!
我从来不知道电脑也可以得传染病,那台电脑回家后居然也挂了,而且是更严重的问题。
结果两台电脑就这么送修,在回来又挂掉的情况下折磨了我半个月,让我的心情从“没关系,不急。”到“是喔?那你再试试。”到“完了!会不会修不好?”一路跌落谷底。
终于我发现代志大条了,离截稿日期只剩二十天,而我的电脑仍在别人家里,这件事绝不能让编编知道,她会宰了我的!
逼不得已,滕某只好咬牙去买了台笔记电脑,呜可恨的是那两台跟我闹别扭的电脑,在我买了新电脑的第二天全回来了,98虽然还可以用,但修它的人说它随时会蒙主宠召,我实在不敢拿它来写稿,只好把它供起来,反正它年事已高,早该退休安享晚年了。
总之我现在有两台电脑,但我还是只有两只手呀!
真正教人叹息的是,想当初我也曾经有过用手写稿的日子,那种写到手指头没知觉的记忆尚在,却在习惯了面对萤幕后,没了电脑等于没了脑袋似的,完全动弹不得,看来人们对电脑的依赖远远超乎想像呢!
等电脑回来的时间太长,结果是这回的大纲写得超多的,至少超过一万五千字,每一节想写什么都列得详详细细的,所以才能在截稿日期完成这篇稿子,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哈!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第一次写女追男的故事,若不是编编要求,我大概永远都不会写这样的故事,我个人还是挺传统的,总觉得女生还是矜持一些比较有美感,但既然要写,那么就要让它是个有美感的女追男的故事。
所以童舒云虽然是主动者,但个性却很惹人喜欢,她一点一点地融进邵安的生命中,让他被迫得很爽,心甘情愿成为她的人。
除去被电脑折腾的苦难,这个故事我个人写得挺愉快的,希望看到它的每位朋友,也能得到同等愉快的时光。
来信请寄出版社或滕真的e-mail:咱们下回再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