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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交流会要开上三天的,后天吧,后天找个机会,让小叔打听一下。至于孤桦那边,看见他,绕着走便好。”
说到孤桦,沈煜脸色变了变,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没好气地说:“孤桦这死妖怪找不到金玉菩提,死了最好,你不知道,血月那天晚上……”
一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沈煜就觉地胃里翻江倒海起来,当时李远之突然莫名其妙的不见之后,他和安音弥,还有安倍吉昌就被一群穿红戴绿的人给包围了,死拖烂打地把他们绑架进了古宅。
那古宅里到处都挂着红色的丝绸,足有四百个平方的大院子,摆了二十张的圆桌,各色菜肴齐全,最诡异的是,那些菜还冒着热气,香味勾人。
只是,沈煜和安倍音弥没有丝毫饥饿的感觉,反倒胃肠抽搐,几欲呕吐,因为围着桌子坐着的那些人,各个面色青白,嘴唇乌黑,不用猜,明显不是活人。
然而,他们的动作和表情却是与常人无异,一边吃着桌上的美食,一边又说又笑,“沈少爷今日娶亲,算是青州城的盛事啊!咱们来占个喜气,就不知道等会儿沈少爷出来,能不能跟他喝一杯的!”
“别做梦了,新娘那么漂亮,人沈少爷哪有空跟你喝酒,要喝也要跟新娘喝。”
“嘿嘿……嗳,也对,若是我也能娶上这么漂亮的娘子,不用喝酒,我都能醉了。”
“呸,就你这副长相,猫嫌狗憎的,鬼才会看上你。”
沈少爷?娶亲?
当时,三人坐在一众阴魂当中,满肚子疑问,一头雾煞煞,这宅子明显在办喜宴,只是这沈少爷是谁?
然而,不等他们想明白,这院子里突然刮起了一阵阴风,吹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寒风里似有琴声传来,有人在唱歌,只是那歌词实在不敢让人恭维。
取汝之三千青丝,织以鸳鸯锦被共我日夜缠绵;取汝之一张人皮,制以蟒袍披风共我冬夏冷暖;取汝之狰狞双目,置以龙凤烛台共我黑夜白天……
沈煜当时听得魂都要飞了,心里暗想,也不知道是哪个变态作的曲子,好重的口味,在人家的喜宴上唱这样阴森诡异的歌,不是咒人家嘛。
彼时,琴声潇潇,歌声遥遥,沈煜穿着加厚保暖的羽绒服,却还是觉得身体由里而外的发冷,好不容易歌声停止,再一回神,眼前刚才还热闹的宅院,躺了一地死人,身体已经腐烂,流着腥臭地黑血,唯有桌上的饭菜还在,香味犹存。
沈煜和安倍音弥吓得立刻尖叫了一声,一脚踢开凳子,手忙脚乱地爬起来,转身就要往外跑,只是还没走两步,就发现他们被包围了。对,就是被包围,地上的腐烂的尸体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正给他们上演现实版的行尸走肉。
当即,他们的双腿就软成了面条,转头,准备向安倍吉昌求救,却发现他已经被恶鬼包围了,两秒后,恶鬼散开,地上躺着被撕得粉碎的小纸人,而正主却飘在半空中,满心悲痛地看着地上自己的纸质尸体。
后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在他们撸起袖子,准备大战一场的时候,一声凄厉的猫叫声响了起来,眨眼间,身边的恶鬼便不见了。
三人也来不及多想,赶紧趁机溜了出去,等他们前脚跨出门,后脚再回头看去,身后那里还有古宅的影子,分明是一片枯草连天的荒地。
因为这事,沈煜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现在想起来,那什么沈少爷大概很有可能是沈陌,就是不知道跟他结婚的新娘是谁。
李远之把剩下的没用完的矿泉水集中到一个箱子里,转头看了一圈,说:“好了,沈煜,人来得差不多了,开幕式就要开始了,我们收拾一下,先出去吧。”
沈煜点头,招呼不远处的安倍音弥,抬着箱子,走了出去,开幕式那种冗长得如同老奶奶裹脚布一样的开幕词,他们可没有兴趣听。
不过,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和尚,平日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念经了,念阿弥陀佛念到一心不乱……没谁比他们定力强,人家高僧就地能坐化升天,坐到海枯石烂,天荒地老,你能吗?
反正沈煜是不能,李远之也不能,学校上课,一节课四十五分钟,若是遇上马哲这类沉闷的课,一个大阶梯教室,一二百人,百分之八十,不是在玩手机,就是私下里聊天,要么直接趴桌上和周公约会,当然那些学霸们除外,他们已经练得一身钢筋皮骨,心性坚定如磐石,恨不得老教授们变身读书机,一刻不停。
三人出了会场,把剩下的东西交给明智小沙弥,准备回后院禅房休息一会儿,李远之牵着褚泽,带着沈煜和安倍音弥沿着九曲回廊往后院走。
刚过垂花门,迎面走来一黄袍僧人,斜肩披了一件红色袈裟,袖口下拽着一五六岁的小沙弥,看见李远之他们走过来,忙上前,双手合十,念了一声阿弥陀破,问:“施主,请问荣华殿怎么走?”
僧人慈眉善目,手持念珠,又加了一句,“我是来参加讲经交流会的,没想到这寺庙太大,刚才闲逛,迷了路。”
李远之拽了拽手里突然蠢蠢欲动的褚泽,视线落在僧人手上的念珠上,这和尚的念珠很独特,一般和尚法师的念珠不是21颗,就是14颗,极少有人四颗的,而且这和尚手上的念珠被打磨成了莲台状,颜色洁白如玉,表面覆有红色的细纹,不注意看的话,还以为里面有血丝在流动。
这交流会要开上三天的,后天吧,后天找个机会,让小叔打听一下。至于孤桦那边,看见他,绕着走便好。”
说到孤桦,沈煜脸色变了变,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没好气地说:“孤桦这死妖怪找不到金玉菩提,死了最好,你不知道,血月那天晚上……”
一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沈煜就觉地胃里翻江倒海起来,当时李远之突然莫名其妙的不见之后,他和安音弥,还有安倍吉昌就被一群穿红戴绿的人给包围了,死拖烂打地把他们绑架进了古宅。
那古宅里到处都挂着红色的丝绸,足有四百个平方的大院子,摆了二十张的圆桌,各色菜肴齐全,最诡异的是,那些菜还冒着热气,香味勾人。
只是,沈煜和安倍音弥没有丝毫饥饿的感觉,反倒胃肠抽搐,几欲呕吐,因为围着桌子坐着的那些人,各个面色青白,嘴唇乌黑,不用猜,明显不是活人。
然而,他们的动作和表情却是与常人无异,一边吃着桌上的美食,一边又说又笑,“沈少爷今日娶亲,算是青州城的盛事啊!咱们来占个喜气,就不知道等会儿沈少爷出来,能不能跟他喝一杯的!”
“别做梦了,新娘那么漂亮,人沈少爷哪有空跟你喝酒,要喝也要跟新娘喝。”
“嘿嘿……嗳,也对,若是我也能娶上这么漂亮的娘子,不用喝酒,我都能醉了。”
“呸,就你这副长相,猫嫌狗憎的,鬼才会看上你。”
沈少爷?娶亲?
当时,三人坐在一众阴魂当中,满肚子疑问,一头雾煞煞,这宅子明显在办喜宴,只是这沈少爷是谁?
然而,不等他们想明白,这院子里突然刮起了一阵阴风,吹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寒风里似有琴声传来,有人在唱歌,只是那歌词实在不敢让人恭维。
取汝之三千青丝,织以鸳鸯锦被共我日夜缠绵;取汝之一张人皮,制以蟒袍披风共我冬夏冷暖;取汝之狰狞双目,置以龙凤烛台共我黑夜白天……
沈煜当时听得魂都要飞了,心里暗想,也不知道是哪个变态作的曲子,好重的口味,在人家的喜宴上唱这样阴森诡异的歌,不是咒人家嘛。
彼时,琴声潇潇,歌声遥遥,沈煜穿着加厚保暖的羽绒服,却还是觉得身体由里而外的发冷,好不容易歌声停止,再一回神,眼前刚才还热闹的宅院,躺了一地死人,身体已经腐烂,流着腥臭地黑血,唯有桌上的饭菜还在,香味犹存。
沈煜和安倍音弥吓得立刻尖叫了一声,一脚踢开凳子,手忙脚乱地爬起来,转身就要往外跑,只是还没走两步,就发现他们被包围了。对,就是被包围,地上的腐烂的尸体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正给他们上演现实版的行尸走肉。
当即,他们的双腿就软成了面条,转头,准备向安倍吉昌求救,却发现他已经被恶鬼包围了,两秒后,恶鬼散开,地上躺着被撕得粉碎的小纸人,而正主却飘在半空中,满心悲痛地看着地上自己的纸质尸体。
后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在他们撸起袖子,准备大战一场的时候,一声凄厉的猫叫声响了起来,眨眼间,身边的恶鬼便不见了。
三人也来不及多想,赶紧趁机溜了出去,等他们前脚跨出门,后脚再回头看去,身后那里还有古宅的影子,分明是一片枯草连天的荒地。
因为这事,沈煜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现在想起来,那什么沈少爷大概很有可能是沈陌,就是不知道跟他结婚的新娘是谁。
李远之把剩下的没用完的矿泉水集中到一个箱子里,转头看了一圈,说:“好了,沈煜,人来得差不多了,开幕式就要开始了,我们收拾一下,先出去吧。”
沈煜点头,招呼不远处的安倍音弥,抬着箱子,走了出去,开幕式那种冗长得如同老奶奶裹脚布一样的开幕词,他们可没有兴趣听。
不过,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和尚,平日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念经了,念阿弥陀佛念到一心不乱……没谁比他们定力强,人家高僧就地能坐化升天,坐到海枯石烂,天荒地老,你能吗?
反正沈煜是不能,李远之也不能,学校上课,一节课四十五分钟,若是遇上马哲这类沉闷的课,一个大阶梯教室,一二百人,百分之八十,不是在玩手机,就是私下里聊天,要么直接趴桌上和周公约会,当然那些学霸们除外,他们已经练得一身钢筋皮骨,心性坚定如磐石,恨不得老教授们变身读书机,一刻不停。
三人出了会场,把剩下的东西交给明智小沙弥,准备回后院禅房休息一会儿,李远之牵着褚泽,带着沈煜和安倍音弥沿着九曲回廊往后院走。
刚过垂花门,迎面走来一黄袍僧人,斜肩披了一件红色袈裟,袖口下拽着一五六岁的小沙弥,看见李远之他们走过来,忙上前,双手合十,念了一声阿弥陀破,问:“施主,请问荣华殿怎么走?”
僧人慈眉善目,手持念珠,又加了一句,“我是来参加讲经交流会的,没想到这寺庙太大,刚才闲逛,迷了路。”
李远之拽了拽手里突然蠢蠢欲动的褚泽,视线落在僧人手上的念珠上,这和尚的念珠很独特,一般和尚法师的念珠不是21颗,就是14颗,极少有人四颗的,而且这和尚手上的念珠被打磨成了莲台状,颜色洁白如玉,表面覆有红色的细纹,不注意看的话,还以为里面有血丝在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