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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在郊外的一个山洞中,一名看来大约二十岁左右的美貌女子,用双手搭在一名少年的背上。
一套侍者的衣服、假发和一张细致的乳胶皮面具被弃置在一旁。
只见那少年紧咬牙关,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身上渐渐地冒起白色烟雾,冉冉上升。那名女子表面神色安宁,但是全身早已经被汗水浸了显然,那名女子正在耗费功力为少年疗伤。又过了几个小时,太阳已经升到了天空的正中央,少年突然“哗”的一声,喷出一大口黑血,然后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那女子却面有喜色,吁了一口长气,自言自语道:“总算没事了!”
那名少年正是高轻,他咳嗽了一阵子,然后自行缓缓调匀气息,过了许久,才站起来,向那名女子道:“谢谢你救了我的命。在丐帮总舵大厅里,教我使用打狗棒法打败敌人的也是你,是吗?”
那女子面无表情的道:“没什么,小事一件。”
高轻问道:“听龙长老说,打狗棒法只有丐帮的帮主会使,那么,你也是丐帮的前辈罗?”
那女子道:“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但是这套棒法,的确是丐帮帮主教给我的。”
高轻脱口道:“是左老帮主?”
那女子摇摇头,苦涩地笑了笑道:“不是,不是左建鸣。小朋友,你仔细看看,我今年有多大岁数了?”
山洞中的光线不是很明亮,高轻努力地盯着那女子看了半天,只觉得她五官异常秀丽,皮肤光滑白晰,年龄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岁。
高轻道:“我不是很会看人的年龄,但是我猜你今年大约十八、十九岁,对吗?”
那女子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过了一会儿她才道:“你的确不会看年龄,我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你应该叫我一声婆婆。”
高轻先是一愣,继而笑了笑,用调侃的口吻道:“你我知道了,你是长生不老的仙女!”
那女子却一脸严肃,像是在回想些什么,逐渐连眼眶也湿润了起来:“小朋友,你听着,这是件千真万确的事情,我不但已经六十多岁了,而且,我救你是有原因的,我要你为我办一件事情。”
高轻好奇地问道:“什么事情?”
那女子道:“我要你陪我去一趟埃及。”
“埃及!”高轻问:“埃及在哪里?”
那女子道:“埃及是一个遥远的国度,在非洲的北部。”
高轻仍然不懂,但是也不好意思再问,只好道:“但是,我不回丐帮总舵去的话,龙长老和顾长老他们会着急的。”
那女子轻蔑地“哼”了一声道:“那就让他们去着急好了,反正,你是一定要陪我去的。”
高轻不悦地道:“你未免也太蛮横了。”
那女子道:“我救了你一命,按江湖上的规矩,你也必须用性命来报答我。现在我只是叫你陪我去一趟埃及,就算两不相欠了,难道这样也算蛮横?”
高轻心想她说的也有道理,只好道:“但是,你也应该让我回去交代一声,好教他们安心。”
那女子眉头一皱:“不行,一个男孩子,怎么那么婆婆妈妈的,我们今晚就走,丐帮那边,打个电话回去就行了。但是要记住,不许说出我们要去的地方,也不能说出是我救了你。”
高轻无奈地道:“好吧!也只好这样了。”
傍晚,高轻打电话回丐帮总舵,龙三显得十分高兴,问起他获救的细节,高轻便支吾其辞,应付了过去,只说有事要去办,不久之后就会回来。
当天午夜,那女子就带着高轻到码头,上了一艘中型渔船,船上食物和饮水早已经准备齐全。那女子解开缆绳,发动引擎,渔船便向大海中平稳地驶了出去。
后来高轻才知道,那艘船表面上是捕鱼用的,但事实上却是一艘性能极佳的游艇,船名是海鸥号。
海鸥号有舒适的舱房,可以选择使用两个大马力的引擎推动,也可以扬起风帆,乘风前进,还有全天候的雷达和卫星导航装置。一切设备,都是最高级游艇才有的。
然而,船上的日子却极其无聊,那名女子,自称名叫万珍珍,她除了教会高轻驾驶船只和判读海图的技巧,好让他负责开船以外,从来不爱多说话,只是经常独自一人坐在甲板上,迎着海风,遥望海天交界的地方。
高轻还发现,万珍珍每天晚上都要花费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在浴室中。海鸥号的浴室不大,而且只有一个,每次万珍珍离开浴室,浴室中都留有一股极为浓重的中药气味。
高轻曾经问过她一次,她只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却什么话都没有说。高轻见她心情不好,也就不再多问了。
时间过得很快,大约一个多月后,在他们停泊了许多地方补充燃料、食物和淡水之后,终于到达了埃及北部的一个小港口。
万珍珍似乎非常熟悉当地的一切,他们上岸后,连休息都没有休息,万珍珍就带高轻到市场上去买了几匹骆驼,又准备好了食物和饮水,立刻赶路出发。
高轻从来没有到过这么奇异的地方,见过这么多奇怪的人,在他以往乞讨的日子里,很少有机会看到电视和电影,更不用说出国了,所以这里的一切都使他感到万分好奇。
当地人说的话,高轻自然一句也听不懂,而万珍珍却能对答如流。她买了两件当地人穿的长袍,自己穿上了,叫高轻也穿上,说道:“虽然现在刚刚开春,但是白天沙漠中依然相当炎热,晚上却又十分寒冷,用这种大袍子把自己裹严实了,就冷热都不怕了。”
高轻瞪大眼睛:“沙漠?我们要去沙漠?”
万珍珍道:“是的,我们大约要在沙漠中旅行一个礼拜,你知道什么是沙漠吗?”
高轻道:“当然知道,我听老穷鬼说过,沙漠中寸草不生,无边无际的全是沙子,走上几天几夜也见不到一个活人。”
万珍珍冷笑了一声:“他倒还记得沙漠的样子。”
高轻疑问道:“你的意思是说,老穷鬼也来过这里?”
万珍珍道:“别问那么多了,等过几天到了那个地方,我自然会告诉你。”
高轻与万珍珍相处了一个多月,知道她的拗脾气,也就不再多问,静静地跟着她上路了。
骆驼行走的速度并不快,大约一天之后,他们才进入沙漠区域,高轻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沙漠,显得十分兴奋,而万珍珍仍是不愿多说话,只顾判明方向,不断催骆驼前进。
进入沙漠的第二天,高轻也开始感到无趣了,除了酷热和干燥之外,更觉得沙漠比大海还要单调。在海上还能游游泳、钓钓鱼什么的,沙漠里却是一片死寂,什么都没有,难得出现一些小型的爬行生物,也是一溜烟就不见了。
无聊的高轻只好在骆驼背上盘起腿来,练习吐纳调息的功夫。过了没有多久,他便觉得脑中一片清明,也不再那么热了。突然间,高轻感觉到远处有其他骆驼的脚步声在跟着他们,立刻张开眼睛,在骆驼背上站了起来,向四面八方极目眺望,但是望了许久,除了一望无际的黄沙之外,什么都没有看见。
高轻催骆驼赶上前面的万珍珍,小声说道:“我觉得有人在跟踪我们!”
万珍珍微微一笑道:“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然有这样的功力。”
高轻道:“真的有人在跟踪我们?那为什么我看不到他呢?”
万珍珍道:“这人武功十分高强,你能发现他的存在已经很不容易了,哪里还能看见他?”
高轻“哦”了一声道:“原来你早就知道了。那么,你的武功一定比他更高罗?”
万珍珍哼道:“从我们一上岸,他就开始跟着我们了,果然是做贼心虚。我们别理他,时候到了,他自然会现身。”
高轻还想再问些什么,但是万珍珍已经闭上了眼睛,表示不愿再说话,高轻也只好回到后面,继续调息练功。
就这样又过了六天,到了第七天傍晚,万珍珍忽然勒住了骆驼,不再前进,高轻也跟着停了下来。
万珍珍从骆驼背上跳下,拿出罗盘和一个手掌大小的全球定位仪,正在仔细地判定方位。
然后,她走到一处地方蹲下来,将一只手深深地伸进沙堆中,猛力一拉,便拉起了一支铁环。接着,又到距离第一支铁环大约二十公尺的地方拉起了第二支铁环,然后又到另一个地方拉起第三支铁环。三支铁环的位置,正好形成一个正三角形。
当第三支铁环一被拉起,高轻便听到“轰隆”一声,距离不远的地方,有一整片沙堆竟然奇迹似的向上缓缓升了起来。大约过了一分多钟,沙堆的一边升起了近三公尺高,高轻这时才看清楚,那些沙原来是被一块约莫十公尺见方的大铁板给顶了起来,明显的是一个地道的入口。
万珍珍重又骑上骆驼,示意高轻继续前进,高轻心中虽然有些疑惧,但还是跟着万珍珍进了地道。
进入地道后,是一个缓降坡,地面不再是沙砾,而是坚硬的岩石,又走出数十公尺,高轻竟然听见了潺潺的流水声。
地道中的空气并不污浊,反而令人觉得十分清新,只是光线不太明亮,万珍珍一面向前走,一面示意高轻点燃两旁墙壁上的火把。
不久之后,万珍珍和高轻已经深入地道三、四百公尺了,火把愈点愈多,眼前也渐渐豁然开朗起来,高轻看见了房舍、河流,还有树木,俨然是一个格局完整的地下城。
他惊讶得张大了嘴巴,难以想像在一片荒芜的沙漠中,竟然会存在着这种世外桃源。但是,接下来高轻却看见了完全相反的恐怖景象。
高轻一路走着,一路上竟然横横竖竖地散落着许多骸骨,有大人的,也有小孩的,而所有骸骨的颜色,都隐隐有些发黑,似乎是中毒而死的。
骸骨上大多穿着衣服,都是阿拉伯式的服装,从衣服残破的程度和灰尘堆积的厚度来看,这些人死亡起码有十几二十年了。
万珍珍只领着高轻走了一小段路,就看见了至少三、四十具骸骨,整个地下城中,不知道还有多少这样的体?
终于,万珍珍在一扇铁门前停住,命骆驼停下来,翻身下了骆驼,道:“就是这里了!”
高轻也跟着跳下骆驼背来,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万珍珍扬了扬眉毛:“这里是坟墓!”
“坟墓?”高轻又问:“谁的坟墓?”
万珍珍缓缓吁了一口气,用带着颤抖和怒意的声音道:“是我父亲和另一个没有良心的人的坟墓。”
高轻没听明白:“良心?什么良心?”
万珍珍不再说话,从口袋中掏出一柄旧式的铁铸大钥匙,对准铁门上的匙孔,一插一转,锁便开了。她用力去推铁门,铁门显然十分厚重,也有些生锈,发出难听的“吱吱”
声,然后缓缓地打开了。
万珍珍大踏步走了进去,脸上的表情却是阴一阵晴一阵,似乎是百感交集。高轻跟在万珍珍后面,也慢慢走了进去。
铁门里面,是一个巨大的洞穴,地面上同样躺着十多具骷髅,穿的都是阿拉伯式的服装。洞穴的最深处,有一具坐着的骷髅,穿的竟然是乞丐的服装。
万珍珍走到这个穿乞丐服装的骷髅面前,倒头就拜,哭道:“爹!女儿又来看您了。今天是阴历二月十八,是您的生日,我带来了仇人的徒弟,要在您面前血祭,给您报仇。”
高轻站在万珍珍身后,听万珍珍说完,才发现不大对劲。略一思考,身边没有别人,看来万珍珍所说仇人的徒弟就是自己了。他不自觉地退后了两步,想施展轻功跃开,和万珍珍保持一些距离,但是却没料到万珍珍的身法之快,简直如同鬼魅。
高轻向后一弹,身体还没有落地,万珍珍像是料准了高轻要去的方位一样,已经扑到了他的身后,在半空中连点高轻大椎、左肩井、右肩井、天突、中、巨阙等六处大穴,等高轻落地时,早就动弹不得“砰”的一声,全身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
万珍珍落在高轻面前,阴恻恻地笑道:“小朋友,你本来不是什么坏人,只怪你跟错了师父,师债徒偿,你认命吧!”
说着,便用一只手提起了高轻,平放在那穿着乞丐服装的骷髅面前。高轻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穴道被制,嘴里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只好干着急。
只见万珍珍掏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跪在骷髅和高轻之前,对准高轻的喉部,口中念念有词,匕首悬在半空中,并不立即刺下。高轻初时吓得冷汗直冒,但是转念一想:“我的命反正是她救的,多活了一个多月,今天还给她就是了。”
想到这里,高轻心中反而一片平静,干脆双眼一闭,什么都不再多想,静静等死。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一个黑影,以快捷无伦的速度从门口窜了进来,不过一、两秒钟的时间,就来到了万珍珍身后。
那人穿着一身黑衣,头上戴着黑面罩,手中握着一柄木棍。万珍珍微微一笑,道:“你终于肯露面了!”
话音还没落,万珍珍就用原来跪着的姿势,硬生生的向左边迅速平移了五、六公尺,然后站起转身,面对着黑衣人,轻功之高,令人匪夷所思。
黑衣人道:“二十几年不见,你的功夫又比以前精进多了!”
万珍珍“哼”了一声:“你自己也知道羞于见人,把脸给蒙了起来,你以为这样,人家就不知道你做过的丑事了吗?”
黑衣人又道:“是的,我是做了错事,但是你可以直接来找我,用不着牵连别人。”
万珍珍面色不善:“不用这种手段,能把你这个老狐狸引出来吗?”
黑衣人道:“要说老狐狸,坐在那边的那堆骷髅,才是真正的老狐狸,当年我要是不把他留在山洞中,恐怕今天成为一堆骷髅的人就是我了。”
“胡说!”万珍珍怒道:“不管如何,他总是你的师父,就算他真要你死,你也应该去死。”
黑衣人“嘿嘿”笑了两声:“师父?这个师父总是偏袒你,只因为你是他的女儿,他就把厉害的武功全教给了你,而教给我的,全都是些三脚猫的把式。”
万珍珍道:“住口!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当初我真是瞎了眼睛,才会看上你这个心胸狭窄、狼心狗肺的家伙。今天,我要为我父亲报仇!”
说着,万珍珍也从袖中掏出了一根稍细一点的软木棍,展开身形,朝黑衣人劈头就打。
黑衣人也不甘示弱,抡起木棍挡住。如此一来一往,两人的武功与轻功都高,顿时只见洞穴中人影飞舞,棍影幢幢,木棍接触的“霹啪”声就像放连珠炮一样的不绝于耳。
高轻听见两人的对话,虽然身体不能动,但是早就好奇地睁开眼睛看着他们,这时只觉得两人的身法虽快,但是依然隐约可以看出双方使用的都是打狗棒法。那个黑衣人棒法精妙,丝毫不输给万珍珍,显然不是什么“三脚猫的把式”
高轻越看越觉得惊奇,不知道打狗棒法的威力竟然如此强大,他从两名高手的对招中,和自己学过的棒法一一加以印证,渐渐的,竟然领会了许多棒法中的妙诣。而忘了自己正身处险境,直看得眉飞色舞。
双方打了一百多个回合,不分胜负。万珍珍首先变招,弃棍用掌。只见她凌空飞起,五指箕张,似掌非掌,似抓非抓,力道雄浑无比,洞穴中的气流也跟着起了强烈的变化,好像狂风大作一般,直吹得高轻连眼睛都快张不开了。
黑衣人见万珍珍改用掌法,也凭空跃起,做出了和她一样的招式。两人就在半空中像两道流星般,射向对方,终于撞击在一起。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万珍珍和黑衣人各自向后翻了五、六个跟斗,才落下地面站定,仍然不分胜负。
万珍珍气喘吁吁地道:“还说师父偏心,你这鹰飞九式,不是学得和我一样好吗?”
黑衣人“哼”了一声道:“鹰飞九式只是天问掌法的入门功夫,为什么师父教了你天问掌法,却只教我鹰飞九式呢?”
“天问掌法?”万珍珍急道:“当年师父说我们内力不足,强练天问掌法有害无益,所以只教给我们他老人家从天问掌法中精心研究出来的鹰飞九式,内力不足时练起来无害,内力强劲时也能发挥出天问掌法三成的效果。师父这是爱护我们,不是不愿意教我们。况且,我和你一样,到现在也还没见过完整的天问掌法,信不信由你。”
黑衣人表示不信:“你少唬我,我就不相信不能逼你露出真功夫。”
说着,黑衣人猱身又上,使出了鹰飞九式所有厉害的杀手,他自信自己的内力比万珍珍略胜一、二分,一定能迫使她使用天问掌法的上乘功夫来对付自己,到时候,万珍珍就百口莫辩了。
然而鹰飞九式是由天问掌法简化而来,为了方便入门者学习,便将原掌法中劲道刚猛的部分剔除,只保留了招式巧妙、又简单易学的部分,再细分为九大类,每类九招,共八十一招,重新经过精心安排,威力也十分强大。
但是黑衣人积聚几十年的内力早已十分深湛,所以大胆的舍弃鹰飞九式的巧劲不用,一味大力猛攻,顿时,洞穴中狂风又起,一波强似一波的逼向万珍珍,让万珍珍感到连气都喘不过来。
不过万珍珍毕竟是女人,心思终究要细密一些,虽然和黑衣人系出同门,但是对于鹰飞九式中巧劲的领悟却略胜黑衣人一筹。她知道自己的内力在短时间里不会输给黑衣人,但是时间一长就会落入下风,于是不再正面迎敌,使的全是以躲闪为主,攻击为辅的巧劲。她又对黑衣人的功夫了若指掌,暂时只求避过,不重攻击,打起来反而显得轻松自在。
黑衣人见久攻不下,心中着急,于是故意卖了一个破绽,引万珍珍来攻。万珍珍乍见有机可乘,果然一聚内力,冲天飞来,直取黑衣人面门。黑衣人心里一阵冷笑,暗中运起了十成功力,等万珍珍将要击到的时候,双掌突然从她意想不到的角度直伸了出来,眼看就要抢先击中万珍珍的胸口。
谁知道,万珍珍在仓促之间竟然还能变招,双手硬生生的向下移动了半尺“啪”的一声,两人四掌交合,黏在一起,竟然成了比拼内力的局势。
通常功力在伯仲之间的高手,一旦开始比拼内力,除非有内力强出许多的高手介入化解,或者是双方约定好,同时撤手,否则就一定要分出胜负,谁先撤手,就会让对方的内力长驱直入,谁就非死即伤,所以谁都不愿意先撤手,只好不断消耗内力,直到其中一方倒下或是两败俱伤。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选择这种比拼方式。
万珍珍眼见就要吃上大亏,心中更是气恼黑衣人诱她中计,匆忙之间,只好选择了这种同归于尽的方式。
而黑衣人眼见马上就要得手,完全没料到万珍珍竟然还能变招,变招之后,又竟然会采用比拼内力来一决胜负。
黑衣人不禁暗自懊恼,自己原来的内力应该是略胜对方一点,但是刚才进攻的时候却耗损太多,到现在才拼斗内力,恐怕反而要吃亏。他盯着万珍珍,看见她咬牙切齿、满脸愤怒的表情,而凶猛的内力,正排山倒海似的向自己涌来,连忙运全力抵抗。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直过了大约两个小时,万珍珍和黑衣人早已经汗流浃背,但是仍然无法罢手。高轻虽然不是很懂其中的关窍,却也知道两人正在进行十分凶险的决斗,不禁着急万分。
时间既久,高轻的穴道渐渐自然解开了,他一发现手脚能够活动,立刻一跃而起,冲到黑衣人身旁叫道:“老穷鬼!是你吗?老穷鬼?”
原来高轻看着两人相斗了半天,都是老穷鬼曾经教过自己的功夫,而黑衣人的身形又非常眼熟,加上万珍珍先前说过的那些话,所以料定了黑衣人就是老穷鬼。他心中虽然十分高兴,但是自己的穴道被制住了,没有办法上前相认,况且老穷鬼和万珍珍的打斗太过激烈,就算自己手脚能活动,也接近不了。
直到现在万珍珍和黑衣人都动弹不得,自己的穴道也解开了,才迫不及待地上前询问。
但是,黑衣人正在生与死的紧要关头上,哪里能够开口说话?
高轻见黑衣人不说话,也不敢伸手去揭开他的头罩,只好跪下来道:“老穷鬼,我知道都是我不好,但是你可以打我、骂我,我一定会好好改过,只求你不要丢下我,不要不理我。”
高轻和老穷鬼共同生活了十多年,早就把他当做自己的父亲一样,又敬又畏,又感亲切,他既然认定了黑衣人是老穷鬼,就立刻表露心迹,深怕他又跑了。
万珍珍见高轻能够活动了,心中七上八下,担心黑衣人在这种自己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开口叫高轻来害自己,于是加紧催动内力,务必使黑衣人无法说话。
果然,黑衣人终于没有开口,高轻也不敢妄自行动,只好一直跪着。就这样,一天一夜过去了,高轻觉得十分疲倦,竟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突然间,高轻听见万珍珍和黑衣人同时发出一声大喊,立刻惊醒过来,一抬头,不禁吓了一大跳,只见黑衣人对面站着的,已经换了一个满头花发、满脸皱纹的老太婆,而不再是万珍珍。
高轻心中大起怀疑,左顾右盼,不知道万珍珍到哪里去了。他怎么晓得,万珍珍实际上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早已经六十多岁了。只因为练了“素心宝典”全凭内力和药浴的维护,才保持着二十岁左右的容貌。如今她内力大耗,自然而然变回了本来面目。
两人的大喊声不断持续着,直喊了三分多钟,终于同时双手垂软,倒在了地上。丐王... -->>
第二天清晨,在郊外的一个山洞中,一名看来大约二十岁左右的美貌女子,用双手搭在一名少年的背上。
一套侍者的衣服、假发和一张细致的乳胶皮面具被弃置在一旁。
只见那少年紧咬牙关,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身上渐渐地冒起白色烟雾,冉冉上升。那名女子表面神色安宁,但是全身早已经被汗水浸了显然,那名女子正在耗费功力为少年疗伤。又过了几个小时,太阳已经升到了天空的正中央,少年突然“哗”的一声,喷出一大口黑血,然后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那女子却面有喜色,吁了一口长气,自言自语道:“总算没事了!”
那名少年正是高轻,他咳嗽了一阵子,然后自行缓缓调匀气息,过了许久,才站起来,向那名女子道:“谢谢你救了我的命。在丐帮总舵大厅里,教我使用打狗棒法打败敌人的也是你,是吗?”
那女子面无表情的道:“没什么,小事一件。”
高轻问道:“听龙长老说,打狗棒法只有丐帮的帮主会使,那么,你也是丐帮的前辈罗?”
那女子道:“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但是这套棒法,的确是丐帮帮主教给我的。”
高轻脱口道:“是左老帮主?”
那女子摇摇头,苦涩地笑了笑道:“不是,不是左建鸣。小朋友,你仔细看看,我今年有多大岁数了?”
山洞中的光线不是很明亮,高轻努力地盯着那女子看了半天,只觉得她五官异常秀丽,皮肤光滑白晰,年龄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岁。
高轻道:“我不是很会看人的年龄,但是我猜你今年大约十八、十九岁,对吗?”
那女子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过了一会儿她才道:“你的确不会看年龄,我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你应该叫我一声婆婆。”
高轻先是一愣,继而笑了笑,用调侃的口吻道:“你我知道了,你是长生不老的仙女!”
那女子却一脸严肃,像是在回想些什么,逐渐连眼眶也湿润了起来:“小朋友,你听着,这是件千真万确的事情,我不但已经六十多岁了,而且,我救你是有原因的,我要你为我办一件事情。”
高轻好奇地问道:“什么事情?”
那女子道:“我要你陪我去一趟埃及。”
“埃及!”高轻问:“埃及在哪里?”
那女子道:“埃及是一个遥远的国度,在非洲的北部。”
高轻仍然不懂,但是也不好意思再问,只好道:“但是,我不回丐帮总舵去的话,龙长老和顾长老他们会着急的。”
那女子轻蔑地“哼”了一声道:“那就让他们去着急好了,反正,你是一定要陪我去的。”
高轻不悦地道:“你未免也太蛮横了。”
那女子道:“我救了你一命,按江湖上的规矩,你也必须用性命来报答我。现在我只是叫你陪我去一趟埃及,就算两不相欠了,难道这样也算蛮横?”
高轻心想她说的也有道理,只好道:“但是,你也应该让我回去交代一声,好教他们安心。”
那女子眉头一皱:“不行,一个男孩子,怎么那么婆婆妈妈的,我们今晚就走,丐帮那边,打个电话回去就行了。但是要记住,不许说出我们要去的地方,也不能说出是我救了你。”
高轻无奈地道:“好吧!也只好这样了。”
傍晚,高轻打电话回丐帮总舵,龙三显得十分高兴,问起他获救的细节,高轻便支吾其辞,应付了过去,只说有事要去办,不久之后就会回来。
当天午夜,那女子就带着高轻到码头,上了一艘中型渔船,船上食物和饮水早已经准备齐全。那女子解开缆绳,发动引擎,渔船便向大海中平稳地驶了出去。
后来高轻才知道,那艘船表面上是捕鱼用的,但事实上却是一艘性能极佳的游艇,船名是海鸥号。
海鸥号有舒适的舱房,可以选择使用两个大马力的引擎推动,也可以扬起风帆,乘风前进,还有全天候的雷达和卫星导航装置。一切设备,都是最高级游艇才有的。
然而,船上的日子却极其无聊,那名女子,自称名叫万珍珍,她除了教会高轻驾驶船只和判读海图的技巧,好让他负责开船以外,从来不爱多说话,只是经常独自一人坐在甲板上,迎着海风,遥望海天交界的地方。
高轻还发现,万珍珍每天晚上都要花费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在浴室中。海鸥号的浴室不大,而且只有一个,每次万珍珍离开浴室,浴室中都留有一股极为浓重的中药气味。
高轻曾经问过她一次,她只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却什么话都没有说。高轻见她心情不好,也就不再多问了。
时间过得很快,大约一个多月后,在他们停泊了许多地方补充燃料、食物和淡水之后,终于到达了埃及北部的一个小港口。
万珍珍似乎非常熟悉当地的一切,他们上岸后,连休息都没有休息,万珍珍就带高轻到市场上去买了几匹骆驼,又准备好了食物和饮水,立刻赶路出发。
高轻从来没有到过这么奇异的地方,见过这么多奇怪的人,在他以往乞讨的日子里,很少有机会看到电视和电影,更不用说出国了,所以这里的一切都使他感到万分好奇。
当地人说的话,高轻自然一句也听不懂,而万珍珍却能对答如流。她买了两件当地人穿的长袍,自己穿上了,叫高轻也穿上,说道:“虽然现在刚刚开春,但是白天沙漠中依然相当炎热,晚上却又十分寒冷,用这种大袍子把自己裹严实了,就冷热都不怕了。”
高轻瞪大眼睛:“沙漠?我们要去沙漠?”
万珍珍道:“是的,我们大约要在沙漠中旅行一个礼拜,你知道什么是沙漠吗?”
高轻道:“当然知道,我听老穷鬼说过,沙漠中寸草不生,无边无际的全是沙子,走上几天几夜也见不到一个活人。”
万珍珍冷笑了一声:“他倒还记得沙漠的样子。”
高轻疑问道:“你的意思是说,老穷鬼也来过这里?”
万珍珍道:“别问那么多了,等过几天到了那个地方,我自然会告诉你。”
高轻与万珍珍相处了一个多月,知道她的拗脾气,也就不再多问,静静地跟着她上路了。
骆驼行走的速度并不快,大约一天之后,他们才进入沙漠区域,高轻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沙漠,显得十分兴奋,而万珍珍仍是不愿多说话,只顾判明方向,不断催骆驼前进。
进入沙漠的第二天,高轻也开始感到无趣了,除了酷热和干燥之外,更觉得沙漠比大海还要单调。在海上还能游游泳、钓钓鱼什么的,沙漠里却是一片死寂,什么都没有,难得出现一些小型的爬行生物,也是一溜烟就不见了。
无聊的高轻只好在骆驼背上盘起腿来,练习吐纳调息的功夫。过了没有多久,他便觉得脑中一片清明,也不再那么热了。突然间,高轻感觉到远处有其他骆驼的脚步声在跟着他们,立刻张开眼睛,在骆驼背上站了起来,向四面八方极目眺望,但是望了许久,除了一望无际的黄沙之外,什么都没有看见。
高轻催骆驼赶上前面的万珍珍,小声说道:“我觉得有人在跟踪我们!”
万珍珍微微一笑道:“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然有这样的功力。”
高轻道:“真的有人在跟踪我们?那为什么我看不到他呢?”
万珍珍道:“这人武功十分高强,你能发现他的存在已经很不容易了,哪里还能看见他?”
高轻“哦”了一声道:“原来你早就知道了。那么,你的武功一定比他更高罗?”
万珍珍哼道:“从我们一上岸,他就开始跟着我们了,果然是做贼心虚。我们别理他,时候到了,他自然会现身。”
高轻还想再问些什么,但是万珍珍已经闭上了眼睛,表示不愿再说话,高轻也只好回到后面,继续调息练功。
就这样又过了六天,到了第七天傍晚,万珍珍忽然勒住了骆驼,不再前进,高轻也跟着停了下来。
万珍珍从骆驼背上跳下,拿出罗盘和一个手掌大小的全球定位仪,正在仔细地判定方位。
然后,她走到一处地方蹲下来,将一只手深深地伸进沙堆中,猛力一拉,便拉起了一支铁环。接着,又到距离第一支铁环大约二十公尺的地方拉起了第二支铁环,然后又到另一个地方拉起第三支铁环。三支铁环的位置,正好形成一个正三角形。
当第三支铁环一被拉起,高轻便听到“轰隆”一声,距离不远的地方,有一整片沙堆竟然奇迹似的向上缓缓升了起来。大约过了一分多钟,沙堆的一边升起了近三公尺高,高轻这时才看清楚,那些沙原来是被一块约莫十公尺见方的大铁板给顶了起来,明显的是一个地道的入口。
万珍珍重又骑上骆驼,示意高轻继续前进,高轻心中虽然有些疑惧,但还是跟着万珍珍进了地道。
进入地道后,是一个缓降坡,地面不再是沙砾,而是坚硬的岩石,又走出数十公尺,高轻竟然听见了潺潺的流水声。
地道中的空气并不污浊,反而令人觉得十分清新,只是光线不太明亮,万珍珍一面向前走,一面示意高轻点燃两旁墙壁上的火把。
不久之后,万珍珍和高轻已经深入地道三、四百公尺了,火把愈点愈多,眼前也渐渐豁然开朗起来,高轻看见了房舍、河流,还有树木,俨然是一个格局完整的地下城。
他惊讶得张大了嘴巴,难以想像在一片荒芜的沙漠中,竟然会存在着这种世外桃源。但是,接下来高轻却看见了完全相反的恐怖景象。
高轻一路走着,一路上竟然横横竖竖地散落着许多骸骨,有大人的,也有小孩的,而所有骸骨的颜色,都隐隐有些发黑,似乎是中毒而死的。
骸骨上大多穿着衣服,都是阿拉伯式的服装,从衣服残破的程度和灰尘堆积的厚度来看,这些人死亡起码有十几二十年了。
万珍珍只领着高轻走了一小段路,就看见了至少三、四十具骸骨,整个地下城中,不知道还有多少这样的体?
终于,万珍珍在一扇铁门前停住,命骆驼停下来,翻身下了骆驼,道:“就是这里了!”
高轻也跟着跳下骆驼背来,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万珍珍扬了扬眉毛:“这里是坟墓!”
“坟墓?”高轻又问:“谁的坟墓?”
万珍珍缓缓吁了一口气,用带着颤抖和怒意的声音道:“是我父亲和另一个没有良心的人的坟墓。”
高轻没听明白:“良心?什么良心?”
万珍珍不再说话,从口袋中掏出一柄旧式的铁铸大钥匙,对准铁门上的匙孔,一插一转,锁便开了。她用力去推铁门,铁门显然十分厚重,也有些生锈,发出难听的“吱吱”
声,然后缓缓地打开了。
万珍珍大踏步走了进去,脸上的表情却是阴一阵晴一阵,似乎是百感交集。高轻跟在万珍珍后面,也慢慢走了进去。
铁门里面,是一个巨大的洞穴,地面上同样躺着十多具骷髅,穿的都是阿拉伯式的服装。洞穴的最深处,有一具坐着的骷髅,穿的竟然是乞丐的服装。
万珍珍走到这个穿乞丐服装的骷髅面前,倒头就拜,哭道:“爹!女儿又来看您了。今天是阴历二月十八,是您的生日,我带来了仇人的徒弟,要在您面前血祭,给您报仇。”
高轻站在万珍珍身后,听万珍珍说完,才发现不大对劲。略一思考,身边没有别人,看来万珍珍所说仇人的徒弟就是自己了。他不自觉地退后了两步,想施展轻功跃开,和万珍珍保持一些距离,但是却没料到万珍珍的身法之快,简直如同鬼魅。
高轻向后一弹,身体还没有落地,万珍珍像是料准了高轻要去的方位一样,已经扑到了他的身后,在半空中连点高轻大椎、左肩井、右肩井、天突、中、巨阙等六处大穴,等高轻落地时,早就动弹不得“砰”的一声,全身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
万珍珍落在高轻面前,阴恻恻地笑道:“小朋友,你本来不是什么坏人,只怪你跟错了师父,师债徒偿,你认命吧!”
说着,便用一只手提起了高轻,平放在那穿着乞丐服装的骷髅面前。高轻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穴道被制,嘴里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只好干着急。
只见万珍珍掏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跪在骷髅和高轻之前,对准高轻的喉部,口中念念有词,匕首悬在半空中,并不立即刺下。高轻初时吓得冷汗直冒,但是转念一想:“我的命反正是她救的,多活了一个多月,今天还给她就是了。”
想到这里,高轻心中反而一片平静,干脆双眼一闭,什么都不再多想,静静等死。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一个黑影,以快捷无伦的速度从门口窜了进来,不过一、两秒钟的时间,就来到了万珍珍身后。
那人穿着一身黑衣,头上戴着黑面罩,手中握着一柄木棍。万珍珍微微一笑,道:“你终于肯露面了!”
话音还没落,万珍珍就用原来跪着的姿势,硬生生的向左边迅速平移了五、六公尺,然后站起转身,面对着黑衣人,轻功之高,令人匪夷所思。
黑衣人道:“二十几年不见,你的功夫又比以前精进多了!”
万珍珍“哼”了一声:“你自己也知道羞于见人,把脸给蒙了起来,你以为这样,人家就不知道你做过的丑事了吗?”
黑衣人又道:“是的,我是做了错事,但是你可以直接来找我,用不着牵连别人。”
万珍珍面色不善:“不用这种手段,能把你这个老狐狸引出来吗?”
黑衣人道:“要说老狐狸,坐在那边的那堆骷髅,才是真正的老狐狸,当年我要是不把他留在山洞中,恐怕今天成为一堆骷髅的人就是我了。”
“胡说!”万珍珍怒道:“不管如何,他总是你的师父,就算他真要你死,你也应该去死。”
黑衣人“嘿嘿”笑了两声:“师父?这个师父总是偏袒你,只因为你是他的女儿,他就把厉害的武功全教给了你,而教给我的,全都是些三脚猫的把式。”
万珍珍道:“住口!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当初我真是瞎了眼睛,才会看上你这个心胸狭窄、狼心狗肺的家伙。今天,我要为我父亲报仇!”
说着,万珍珍也从袖中掏出了一根稍细一点的软木棍,展开身形,朝黑衣人劈头就打。
黑衣人也不甘示弱,抡起木棍挡住。如此一来一往,两人的武功与轻功都高,顿时只见洞穴中人影飞舞,棍影幢幢,木棍接触的“霹啪”声就像放连珠炮一样的不绝于耳。
高轻听见两人的对话,虽然身体不能动,但是早就好奇地睁开眼睛看着他们,这时只觉得两人的身法虽快,但是依然隐约可以看出双方使用的都是打狗棒法。那个黑衣人棒法精妙,丝毫不输给万珍珍,显然不是什么“三脚猫的把式”
高轻越看越觉得惊奇,不知道打狗棒法的威力竟然如此强大,他从两名高手的对招中,和自己学过的棒法一一加以印证,渐渐的,竟然领会了许多棒法中的妙诣。而忘了自己正身处险境,直看得眉飞色舞。
双方打了一百多个回合,不分胜负。万珍珍首先变招,弃棍用掌。只见她凌空飞起,五指箕张,似掌非掌,似抓非抓,力道雄浑无比,洞穴中的气流也跟着起了强烈的变化,好像狂风大作一般,直吹得高轻连眼睛都快张不开了。
黑衣人见万珍珍改用掌法,也凭空跃起,做出了和她一样的招式。两人就在半空中像两道流星般,射向对方,终于撞击在一起。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万珍珍和黑衣人各自向后翻了五、六个跟斗,才落下地面站定,仍然不分胜负。
万珍珍气喘吁吁地道:“还说师父偏心,你这鹰飞九式,不是学得和我一样好吗?”
黑衣人“哼”了一声道:“鹰飞九式只是天问掌法的入门功夫,为什么师父教了你天问掌法,却只教我鹰飞九式呢?”
“天问掌法?”万珍珍急道:“当年师父说我们内力不足,强练天问掌法有害无益,所以只教给我们他老人家从天问掌法中精心研究出来的鹰飞九式,内力不足时练起来无害,内力强劲时也能发挥出天问掌法三成的效果。师父这是爱护我们,不是不愿意教我们。况且,我和你一样,到现在也还没见过完整的天问掌法,信不信由你。”
黑衣人表示不信:“你少唬我,我就不相信不能逼你露出真功夫。”
说着,黑衣人猱身又上,使出了鹰飞九式所有厉害的杀手,他自信自己的内力比万珍珍略胜一、二分,一定能迫使她使用天问掌法的上乘功夫来对付自己,到时候,万珍珍就百口莫辩了。
然而鹰飞九式是由天问掌法简化而来,为了方便入门者学习,便将原掌法中劲道刚猛的部分剔除,只保留了招式巧妙、又简单易学的部分,再细分为九大类,每类九招,共八十一招,重新经过精心安排,威力也十分强大。
但是黑衣人积聚几十年的内力早已十分深湛,所以大胆的舍弃鹰飞九式的巧劲不用,一味大力猛攻,顿时,洞穴中狂风又起,一波强似一波的逼向万珍珍,让万珍珍感到连气都喘不过来。
不过万珍珍毕竟是女人,心思终究要细密一些,虽然和黑衣人系出同门,但是对于鹰飞九式中巧劲的领悟却略胜黑衣人一筹。她知道自己的内力在短时间里不会输给黑衣人,但是时间一长就会落入下风,于是不再正面迎敌,使的全是以躲闪为主,攻击为辅的巧劲。她又对黑衣人的功夫了若指掌,暂时只求避过,不重攻击,打起来反而显得轻松自在。
黑衣人见久攻不下,心中着急,于是故意卖了一个破绽,引万珍珍来攻。万珍珍乍见有机可乘,果然一聚内力,冲天飞来,直取黑衣人面门。黑衣人心里一阵冷笑,暗中运起了十成功力,等万珍珍将要击到的时候,双掌突然从她意想不到的角度直伸了出来,眼看就要抢先击中万珍珍的胸口。
谁知道,万珍珍在仓促之间竟然还能变招,双手硬生生的向下移动了半尺“啪”的一声,两人四掌交合,黏在一起,竟然成了比拼内力的局势。
通常功力在伯仲之间的高手,一旦开始比拼内力,除非有内力强出许多的高手介入化解,或者是双方约定好,同时撤手,否则就一定要分出胜负,谁先撤手,就会让对方的内力长驱直入,谁就非死即伤,所以谁都不愿意先撤手,只好不断消耗内力,直到其中一方倒下或是两败俱伤。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选择这种比拼方式。
万珍珍眼见就要吃上大亏,心中更是气恼黑衣人诱她中计,匆忙之间,只好选择了这种同归于尽的方式。
而黑衣人眼见马上就要得手,完全没料到万珍珍竟然还能变招,变招之后,又竟然会采用比拼内力来一决胜负。
黑衣人不禁暗自懊恼,自己原来的内力应该是略胜对方一点,但是刚才进攻的时候却耗损太多,到现在才拼斗内力,恐怕反而要吃亏。他盯着万珍珍,看见她咬牙切齿、满脸愤怒的表情,而凶猛的内力,正排山倒海似的向自己涌来,连忙运全力抵抗。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直过了大约两个小时,万珍珍和黑衣人早已经汗流浃背,但是仍然无法罢手。高轻虽然不是很懂其中的关窍,却也知道两人正在进行十分凶险的决斗,不禁着急万分。
时间既久,高轻的穴道渐渐自然解开了,他一发现手脚能够活动,立刻一跃而起,冲到黑衣人身旁叫道:“老穷鬼!是你吗?老穷鬼?”
原来高轻看着两人相斗了半天,都是老穷鬼曾经教过自己的功夫,而黑衣人的身形又非常眼熟,加上万珍珍先前说过的那些话,所以料定了黑衣人就是老穷鬼。他心中虽然十分高兴,但是自己的穴道被制住了,没有办法上前相认,况且老穷鬼和万珍珍的打斗太过激烈,就算自己手脚能活动,也接近不了。
直到现在万珍珍和黑衣人都动弹不得,自己的穴道也解开了,才迫不及待地上前询问。
但是,黑衣人正在生与死的紧要关头上,哪里能够开口说话?
高轻见黑衣人不说话,也不敢伸手去揭开他的头罩,只好跪下来道:“老穷鬼,我知道都是我不好,但是你可以打我、骂我,我一定会好好改过,只求你不要丢下我,不要不理我。”
高轻和老穷鬼共同生活了十多年,早就把他当做自己的父亲一样,又敬又畏,又感亲切,他既然认定了黑衣人是老穷鬼,就立刻表露心迹,深怕他又跑了。
万珍珍见高轻能够活动了,心中七上八下,担心黑衣人在这种自己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开口叫高轻来害自己,于是加紧催动内力,务必使黑衣人无法说话。
果然,黑衣人终于没有开口,高轻也不敢妄自行动,只好一直跪着。就这样,一天一夜过去了,高轻觉得十分疲倦,竟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突然间,高轻听见万珍珍和黑衣人同时发出一声大喊,立刻惊醒过来,一抬头,不禁吓了一大跳,只见黑衣人对面站着的,已经换了一个满头花发、满脸皱纹的老太婆,而不再是万珍珍。
高轻心中大起怀疑,左顾右盼,不知道万珍珍到哪里去了。他怎么晓得,万珍珍实际上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早已经六十多岁了。只因为练了“素心宝典”全凭内力和药浴的维护,才保持着二十岁左右的容貌。如今她内力大耗,自然而然变回了本来面目。
两人的大喊声不断持续着,直喊了三分多钟,终于同时双手垂软,倒在了地上。丐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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