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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之前,国内大部分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静海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仅为1.12%,更令人不安的是不良贷款率却升到了13.7%。
银监会公告的“实难实施救治的高风险银行,要做好市场退出的准备”的名单中,静海城商行赫然列第三位。
如何才能解决这一难题?城商行的出路又在何方?
这已经超过一名市委书记的责任范围了,但是政斧由其逃脱不了的责任。市长张权的不作为,将所有的压力都倾到耿一民的身上来。静海城市商业银行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此时就想找一个应为静海城商行眼前困境负责的人也相当的困难。
曰前,银监会已经电告静海市府,要求静海市府督促静海城商行加大清收不良资产的力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必要的重组改造。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至今,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历了近10年的发展历程,而城市商业银行起步之初的发展战略,现在回想起来很是耐人寻味的“保支付、防挤兑、稳过渡”,目前,这一战略已经迅速转变为“规范管理、稳健经营、加快发展”。然而,国内城商行的底子毕竟太薄了。大发展的动力又更多的来自于加入wto等外部环境的驱动,因此,当城商行吹响总攻号角时,还牢牢被三条绳索捆着:资本严重不足、单一城市制、巨额不良资产。
作为有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企业,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是商业银行正常开业和顺利运转的前提。而国际上衡量一家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主要指标就是资本充足率。因此,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均要求,本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8%的最低标准。否则,将对其经营活动进行限制。
据悉,到目前为止,静海城商行资本充足率仅为1.12%,尚未达到8%的最低标准。而根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新规定,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将下降2~3个百分点,即下降至4%左右的水平。
“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静海大学国商院金融学副教授刘晋铎在提交给联投的报告中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城商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不外乎留存盈利和增资扩股。目前,尽管银监会已经允许并支持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和发行次级债券来补充资本金,但在诸多条件的约束下,上市和发行次级债券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讲尚不太现实,至少对静海城商行来说是这样的。自城商行成立之初,其经营活动就被限制在静海。当然,从当时的经济金融环境和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单一城市制的经营模式是必要的。在成立静海城商行之前,静海的数十家城市信用社,而其中大多数都经营不善,面临不良资产严重、管理混乱、风险失控等问题,处于破产边缘。可以说,城商行是在一个烂摊子的基础上建成的,其成立初期的任务在于防范和化解风险,而非规模和地域扩张。但是近几年来,单一城市制经营模式的负面效应曰益显现,并成为城商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静海城商行的资产质量极度恶化,处于破产边缘。”
林泉结束跟耿一民之间简短的通话,坐在座位没有动弹,回忆报告里惊心动魄的言辞:“静海市府是城商行的最大股东,城商行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到城商行之前,曾是周平的秘书,城商行的贷款决策也就与市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市府无法控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静海的机构,但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甚至是支持地方政斧的政绩工程,又确实需要一家城市商业银行为地方服务。”
林泉轻轻叹了一口气,他晓得这份报告字面隐藏着什么。联投可以硬着头皮上地标项目,但是城商行一定要清除张权这个障碍才行。城商行的许多不良贷款都与市府的干涉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更准备的说,跟张权的干涉有着直接的关系,城商行自归入张权的势力范围之后,就几乎成为丽景集团的提款机。
应银监会的要求,必须对城商行进行必要的重组,但是一旦重组,必将改变政斧的控股地位,拒绝市府继续干涉城商行的经营,这是张权绝不愿看到的,他现在手里拿着银监行“政斧需对城商行控股意见”这柄上方宝剑,坚决抵制城商行脱离市府,脱离他的控制。
这大概也是耿一民想彻底清除张权最直接的原因。
林泉所考虑的也是柳叶天顶替张权之后要做的事情。按照按部就班的模式改革,指望在2006年,一下子改变城市商业银行的悲惨命运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必须要采取超常规的经营运作和改革发展。
因此默契配合的市府是必需的!
林泉在想:“改革究竟是改什么?是改规模、改数据、改行长、改工资、改不良资产率?还是改人心、改思想观念、改机制?”林泉在静海大学国商院教书不假,更多的是利用国商院的学术氛围做些研究。他以为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先天不足,目前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与资本实力相当薄弱,已经到了危机四伏的关键时期,改革出发点是与省内其他城商行加强业务合作,创建统一品牌,统一内控制度建设、统一科技电子化建设、统一业务标准、统一业务凭证、统一信息披露,这样做有利于改善社会信誉度不高的劣势,也有利于行与行之间相互代理,共同拓展业务空间,如解决汇路不通的问题,还可以开展原来因为势单力薄无法承担的业务,如:共同贷款、联合承兑等批发业务。“横向并购,组建集团”具有实践姓的意见。形成以资金为龙头成立“松散型”城商行企业集团。这种城商行联合应该资源共享,资金结算合作,通过资源上的共享和业务上合作将全系统经营活动的分力整合为合力,从而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未完待续)
07年之前,国内大部分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静海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仅为1.12%,更令人不安的是不良贷款率却升到了13.7%。
银监会公告的“实难实施救治的高风险银行,要做好市场退出的准备”的名单中,静海城商行赫然列第三位。
如何才能解决这一难题?城商行的出路又在何方?
这已经超过一名市委书记的责任范围了,但是政斧由其逃脱不了的责任。市长张权的不作为,将所有的压力都倾到耿一民的身上来。静海城市商业银行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此时就想找一个应为静海城商行眼前困境负责的人也相当的困难。
曰前,银监会已经电告静海市府,要求静海市府督促静海城商行加大清收不良资产的力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必要的重组改造。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至今,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历了近10年的发展历程,而城市商业银行起步之初的发展战略,现在回想起来很是耐人寻味的“保支付、防挤兑、稳过渡”,目前,这一战略已经迅速转变为“规范管理、稳健经营、加快发展”。然而,国内城商行的底子毕竟太薄了。大发展的动力又更多的来自于加入wto等外部环境的驱动,因此,当城商行吹响总攻号角时,还牢牢被三条绳索捆着:资本严重不足、单一城市制、巨额不良资产。
作为有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企业,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是商业银行正常开业和顺利运转的前提。而国际上衡量一家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主要指标就是资本充足率。因此,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均要求,本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8%的最低标准。否则,将对其经营活动进行限制。
据悉,到目前为止,静海城商行资本充足率仅为1.12%,尚未达到8%的最低标准。而根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新规定,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将下降2~3个百分点,即下降至4%左右的水平。
“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静海大学国商院金融学副教授刘晋铎在提交给联投的报告中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城商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不外乎留存盈利和增资扩股。目前,尽管银监会已经允许并支持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和发行次级债券来补充资本金,但在诸多条件的约束下,上市和发行次级债券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讲尚不太现实,至少对静海城商行来说是这样的。自城商行成立之初,其经营活动就被限制在静海。当然,从当时的经济金融环境和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单一城市制的经营模式是必要的。在成立静海城商行之前,静海的数十家城市信用社,而其中大多数都经营不善,面临不良资产严重、管理混乱、风险失控等问题,处于破产边缘。可以说,城商行是在一个烂摊子的基础上建成的,其成立初期的任务在于防范和化解风险,而非规模和地域扩张。但是近几年来,单一城市制经营模式的负面效应曰益显现,并成为城商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静海城商行的资产质量极度恶化,处于破产边缘。”
林泉结束跟耿一民之间简短的通话,坐在座位没有动弹,回忆报告里惊心动魄的言辞:“静海市府是城商行的最大股东,城商行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到城商行之前,曾是周平的秘书,城商行的贷款决策也就与市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市府无法控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静海的机构,但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甚至是支持地方政斧的政绩工程,又确实需要一家城市商业银行为地方服务。”
林泉轻轻叹了一口气,他晓得这份报告字面隐藏着什么。联投可以硬着头皮上地标项目,但是城商行一定要清除张权这个障碍才行。城商行的许多不良贷款都与市府的干涉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更准备的说,跟张权的干涉有着直接的关系,城商行自归入张权的势力范围之后,就几乎成为丽景集团的提款机。
应银监会的要求,必须对城商行进行必要的重组,但是一旦重组,必将改变政斧的控股地位,拒绝市府继续干涉城商行的经营,这是张权绝不愿看到的,他现在手里拿着银监行“政斧需对城商行控股意见”这柄上方宝剑,坚决抵制城商行脱离市府,脱离他的控制。
这大概也是耿一民想彻底清除张权最直接的原因。
林泉所考虑的也是柳叶天顶替张权之后要做的事情。按照按部就班的模式改革,指望在2006年,一下子改变城市商业银行的悲惨命运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必须要采取超常规的经营运作和改革发展。
因此默契配合的市府是必需的!
林泉在想:“改革究竟是改什么?是改规模、改数据、改行长、改工资、改不良资产率?还是改人心、改思想观念、改机制?”林泉在静海大学国商院教书不假,更多的是利用国商院的学术氛围做些研究。他以为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先天不足,目前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与资本实力相当薄弱,已经到了危机四伏的关键时期,改革出发点是与省内其他城商行加强业务合作,创建统一品牌,统一内控制度建设、统一科技电子化建设、统一业务标准、统一业务凭证、统一信息披露,这样做有利于改善社会信誉度不高的劣势,也有利于行与行之间相互代理,共同拓展业务空间,如解决汇路不通的问题,还可以开展原来因为势单力薄无法承担的业务,如:共同贷款、联合承兑等批发业务。“横向并购,组建集团”具有实践姓的意见。形成以资金为龙头成立“松散型”城商行企业集团。这种城商行联合应该资源共享,资金结算合作,通过资源上的共享和业务上合作将全系统经营活动的分力整合为合力,从而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