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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宵一刻值千金。
邓凡将永远无法忘记和王心雨激情缠绵在一起的那一晚。
然而美好的事物总是很短暂,宛如昙花一现,刹那芳华,想留也留不住。
邓凡本来就机会留住王心雨的,要是他早点察觉到她的异常的话。
只可惜他还是读不懂王心雨的心,所以等他从床上醒来,惊觉王心雨已经不在枕边。
一开始,邓凡还以为王心雨只是去了厕所,至少还留在这间房子里面,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他看到床边的桌子上摆放着一封信,上面还用一枚宝石戒指压着,正是邓凡送给王心雨的护身符!
邓凡立即有种不祥的预感,急忙从床上坐起来,抄起桌上的信纸,只见白纸黑字,显然是王心雨的笔迹,原文如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必我已经不在。
不要试图去找我,因为我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你永远也追不到的地方。
很感谢你这段日子来不离不弃的陪伴,我是个不祥之人,随时都会死去,本来是不应该有爱情的,不过我很幸运地遇上了你。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你让我体验到了爱情的魔力。
这些天,我感觉自己的心渐渐被你俘获了,那种感觉很微妙,也很美好。我们一起爬山,一起划船,一起放风筝,一起骑马,还一起看海上日出……这些难忘的回忆早扎根在我的心底,不管日月变迁,海枯石烂,我都不会忘记。你说得没错,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真的很感谢你带给我这些美好的回忆。在有限的生命里,曾经拥有一个爱我的男人,我已经心满意足。
说句心里话,从第一眼看到你开始,我就认定你是吊儿郎当的小无赖,不过后来我才逐渐发现你身上有许许多多别的男人不具备的优点,你不是色狼,而是一匹有血性的狼,你一身正气,胸襟宽广,热情博爱,这些都是你的特质。当然你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你也有缺点,不过相比你的优点,可以说瑕不掩瑜。
我知道你爱我,你甚至冒着生命危险给我喂药,不过你不必太担心,在病毒发作之前,我的唾沫应该是没有毒的。然而我知道我们在一起不会有结果的,与其两个人一起面对悲剧,不如由我一个人去独自面对吧!我是一个没有未来的女人,而你前途无量,所以我不值得你去爱。放在信上的戒指是你送给我的护身符,现在把它还给你,希望你能找到比我更合适戴这枚戒指的女主人。
最后,再次提醒你一句,不要试图去找我,有时间不如多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你是属于大家的邓凡,而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爱你的王心雨
文章到了这里就结束了,全文是用工整的钢笔字写的,最后几行内容中有几个字有些模糊,似乎是被王心雨从眼中滴落的泪水融化了墨迹。
看完信后,邓凡再也不能淡定,急急忙忙地穿好衣服,然后就出屋去了。
他手里紧紧握着那枚宝石戒指,毕竟这是王心雨唯一留下来的物品,只要这枚戒指在,至少能给他一点点安慰。
龙门并不大,但要想一天之内找遍每个角落也并不现实,所以邓凡只挑那些和王心雨曾经去过的地方去找寻。结果也和预料的一样,一天下来,完全没有发现王心雨的行踪,甚至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
邓凡其实也知道他这么做是多此一举,因为一个人要是刻意避着,无论你怎么努力也是找不到的,更何况王心雨可能早已经离开了龙门,甚至可能离开了人世。邓凡不甘心,更不相信王心雨已经死了,所以他会一直找下去,即便走到天涯海角,他也要找下去。
人难免会经历一些不好的事,甚至会遇到灭顶之灾,不过不管个人命运如何,世界还是在运作,并不会因某个人的悲剧而停顿。
自从邓凡离开文都后,文都一家武氏兄弟经营的馄饨店也还在运作。
这家小吃店的老板其实是邓凡,虽然他从来没有从中分到一杯羹。
此时夜已经很深,馄饨店也准备打烊了。
“像老大这样的人才是真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公然和整个政府对抗。”武大一边收拾店面一边说。
“可不是吗?政府派出那么多兵力都没逮到他,真的是天上地下都出动了。老大真是高深莫测!”武二也附和着说。
武三闻言也忍不住道:“不知那王大小姐到底犯了什么事,为什么政府要缉捕她?”
“反正肯定是摊上了大事,不然也不会如此兴师动众,还全城戒严,当年围捕恐怖分子头目屠城也没那么轰动。”武大说。
“那个屠城不是被抓了吗?”武二道,“擒住他的不就是我们老大吗?”
“是的。”武大点头,“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估计连街边的小孩都知道。”
武二闻言叹了口气,道:“估计老大以后都不会回来了。”
“不管他去到哪里,相信都会让人尊敬的。”武大道。... -->>
春宵一刻值千金。
邓凡将永远无法忘记和王心雨激情缠绵在一起的那一晚。
然而美好的事物总是很短暂,宛如昙花一现,刹那芳华,想留也留不住。
邓凡本来就机会留住王心雨的,要是他早点察觉到她的异常的话。
只可惜他还是读不懂王心雨的心,所以等他从床上醒来,惊觉王心雨已经不在枕边。
一开始,邓凡还以为王心雨只是去了厕所,至少还留在这间房子里面,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他看到床边的桌子上摆放着一封信,上面还用一枚宝石戒指压着,正是邓凡送给王心雨的护身符!
邓凡立即有种不祥的预感,急忙从床上坐起来,抄起桌上的信纸,只见白纸黑字,显然是王心雨的笔迹,原文如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必我已经不在。
不要试图去找我,因为我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你永远也追不到的地方。
很感谢你这段日子来不离不弃的陪伴,我是个不祥之人,随时都会死去,本来是不应该有爱情的,不过我很幸运地遇上了你。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你让我体验到了爱情的魔力。
这些天,我感觉自己的心渐渐被你俘获了,那种感觉很微妙,也很美好。我们一起爬山,一起划船,一起放风筝,一起骑马,还一起看海上日出……这些难忘的回忆早扎根在我的心底,不管日月变迁,海枯石烂,我都不会忘记。你说得没错,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真的很感谢你带给我这些美好的回忆。在有限的生命里,曾经拥有一个爱我的男人,我已经心满意足。
说句心里话,从第一眼看到你开始,我就认定你是吊儿郎当的小无赖,不过后来我才逐渐发现你身上有许许多多别的男人不具备的优点,你不是色狼,而是一匹有血性的狼,你一身正气,胸襟宽广,热情博爱,这些都是你的特质。当然你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你也有缺点,不过相比你的优点,可以说瑕不掩瑜。
我知道你爱我,你甚至冒着生命危险给我喂药,不过你不必太担心,在病毒发作之前,我的唾沫应该是没有毒的。然而我知道我们在一起不会有结果的,与其两个人一起面对悲剧,不如由我一个人去独自面对吧!我是一个没有未来的女人,而你前途无量,所以我不值得你去爱。放在信上的戒指是你送给我的护身符,现在把它还给你,希望你能找到比我更合适戴这枚戒指的女主人。
最后,再次提醒你一句,不要试图去找我,有时间不如多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你是属于大家的邓凡,而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爱你的王心雨
文章到了这里就结束了,全文是用工整的钢笔字写的,最后几行内容中有几个字有些模糊,似乎是被王心雨从眼中滴落的泪水融化了墨迹。
看完信后,邓凡再也不能淡定,急急忙忙地穿好衣服,然后就出屋去了。
他手里紧紧握着那枚宝石戒指,毕竟这是王心雨唯一留下来的物品,只要这枚戒指在,至少能给他一点点安慰。
龙门并不大,但要想一天之内找遍每个角落也并不现实,所以邓凡只挑那些和王心雨曾经去过的地方去找寻。结果也和预料的一样,一天下来,完全没有发现王心雨的行踪,甚至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
邓凡其实也知道他这么做是多此一举,因为一个人要是刻意避着,无论你怎么努力也是找不到的,更何况王心雨可能早已经离开了龙门,甚至可能离开了人世。邓凡不甘心,更不相信王心雨已经死了,所以他会一直找下去,即便走到天涯海角,他也要找下去。
人难免会经历一些不好的事,甚至会遇到灭顶之灾,不过不管个人命运如何,世界还是在运作,并不会因某个人的悲剧而停顿。
自从邓凡离开文都后,文都一家武氏兄弟经营的馄饨店也还在运作。
这家小吃店的老板其实是邓凡,虽然他从来没有从中分到一杯羹。
此时夜已经很深,馄饨店也准备打烊了。
“像老大这样的人才是真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公然和整个政府对抗。”武大一边收拾店面一边说。
“可不是吗?政府派出那么多兵力都没逮到他,真的是天上地下都出动了。老大真是高深莫测!”武二也附和着说。
武三闻言也忍不住道:“不知那王大小姐到底犯了什么事,为什么政府要缉捕她?”
“反正肯定是摊上了大事,不然也不会如此兴师动众,还全城戒严,当年围捕恐怖分子头目屠城也没那么轰动。”武大说。
“那个屠城不是被抓了吗?”武二道,“擒住他的不就是我们老大吗?”
“是的。”武大点头,“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估计连街边的小孩都知道。”
武二闻言叹了口气,道:“估计老大以后都不会回来了。”
“不管他去到哪里,相信都会让人尊敬的。”武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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