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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今晚就留在厨房了。天气还是很冷的,至少厨房还可以烧个火取暖。
当他正灰头土脸用手中火石试图点火时,宋叶箐出现在厨房门口。
“怎…怎么了?”
发现宋叶箐的何言信后退了一步,不知道是被吓到还是因为别的。
宋叶箐没说话,把被子和褥子往他手里一放就走了。
没办法,回去后她才想起现在已经是秋末,接近零度的夜晚可不好捱。思想想去后,还是取了家里原来的被褥给他送过来,总不好叫人冻着。
何言信:……
原主这个媳妇好像有点不太对劲啊,都不问丈夫为什么不回房吗?心这么大?
不过既然有了被褥那还是去西厢房收拾收拾那张原主小时候睡的床吧,厨房他可睡不惯。
没错,何言信身体里也换了个灵魂。
他记得那天听朋友的介绍去了离市区七十公里远的一条围山公路兜风。
灵雾山,名副其实。那的环境确实很好,空气也格外清新,让人浑身舒畅。
因为听说山上是私人的所以不允许上去,于是有些好奇,就到山脚竖着的牌子那里下车看了看。
等要走时才发现他的车抛锚了,只能下车到处找信号打电话。
一个黑影突然袭击了举着手机的他,就算是练了十年跆拳道都毫无招架之力。
原本以为是山上的野兽,但看清眼前的东西后,直接颠覆了这二十一年来的世界观。
血红的双眼,里面的怨气仿佛要化为实质冲破出来。扑面而来的腥臭,直接从鼻子冲进了脑子,让人窒息。
这绝对不是任何一种已知生物!
后来他觉得空气越来越稀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
最后闭上眼时只模糊的看见有个女生飞速的从一辆车上跳下来,手上还凭空拿出了一把木剑,还有一些闪着光的奇奇怪怪东西冲向那团黑雾。
谢谢你救我啊,可惜……
何言信还记得濒临死亡的那股透彻冷意,所以他应该是死了的。
可两天前他居然睁开了眼,只是已经换了个身体,甚至还到了古代。
醒来后他恍惚了半天,因为那些记忆很长。
前半段有苦有乐也有幸福甜蜜。可后半段带着撕心裂肺的绝望和最后道不尽的孤荒,麻木。
这里的何言信不仅名字,年龄和他一样,就连容貌都差不多。
只是现代的他皮肤更白许多也更年轻,个子倒都是一米八二。
胸肌和六块腹肌还在,只是缩水了不少。
读过书的原主气质其实偏文气一些,可因为常年做农活身上有恰到好处的肌肉。这个样子既矛盾又吸引人。
至于他,虽然经常跑步健身,练跆拳道。但由于还是学生,又经常坐办公室,所以他的气质其实是没太大攻击性的。
刚开始何言信的确有些恐慌。
在现代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富二代,因为是家里的小儿子,所以也没有太大压力。
于是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计算机专业,在十八岁那年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游戏公司。
先是聘请了自己大学里几个专业很厉害的学长,和他一起开发出几个小游戏维持公司运转,然后投入大量时间进行一个长期项目。
因为自己也喜欢打游戏,真正热爱这个行业,投入了不少精力去经营。所以他们的公司也越来越好。
他死的时候公司最重要的项目已经开始收尾了,可他是没机会看到了。
------题外话------
小剧场:宋叶箐:电脑?(从空间取出)
何言信:我要我要!
宋叶箐:没网。
何言信:……
决定今晚就留在厨房了。天气还是很冷的,至少厨房还可以烧个火取暖。
当他正灰头土脸用手中火石试图点火时,宋叶箐出现在厨房门口。
“怎…怎么了?”
发现宋叶箐的何言信后退了一步,不知道是被吓到还是因为别的。
宋叶箐没说话,把被子和褥子往他手里一放就走了。
没办法,回去后她才想起现在已经是秋末,接近零度的夜晚可不好捱。思想想去后,还是取了家里原来的被褥给他送过来,总不好叫人冻着。
何言信:……
原主这个媳妇好像有点不太对劲啊,都不问丈夫为什么不回房吗?心这么大?
不过既然有了被褥那还是去西厢房收拾收拾那张原主小时候睡的床吧,厨房他可睡不惯。
没错,何言信身体里也换了个灵魂。
他记得那天听朋友的介绍去了离市区七十公里远的一条围山公路兜风。
灵雾山,名副其实。那的环境确实很好,空气也格外清新,让人浑身舒畅。
因为听说山上是私人的所以不允许上去,于是有些好奇,就到山脚竖着的牌子那里下车看了看。
等要走时才发现他的车抛锚了,只能下车到处找信号打电话。
一个黑影突然袭击了举着手机的他,就算是练了十年跆拳道都毫无招架之力。
原本以为是山上的野兽,但看清眼前的东西后,直接颠覆了这二十一年来的世界观。
血红的双眼,里面的怨气仿佛要化为实质冲破出来。扑面而来的腥臭,直接从鼻子冲进了脑子,让人窒息。
这绝对不是任何一种已知生物!
后来他觉得空气越来越稀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
最后闭上眼时只模糊的看见有个女生飞速的从一辆车上跳下来,手上还凭空拿出了一把木剑,还有一些闪着光的奇奇怪怪东西冲向那团黑雾。
谢谢你救我啊,可惜……
何言信还记得濒临死亡的那股透彻冷意,所以他应该是死了的。
可两天前他居然睁开了眼,只是已经换了个身体,甚至还到了古代。
醒来后他恍惚了半天,因为那些记忆很长。
前半段有苦有乐也有幸福甜蜜。可后半段带着撕心裂肺的绝望和最后道不尽的孤荒,麻木。
这里的何言信不仅名字,年龄和他一样,就连容貌都差不多。
只是现代的他皮肤更白许多也更年轻,个子倒都是一米八二。
胸肌和六块腹肌还在,只是缩水了不少。
读过书的原主气质其实偏文气一些,可因为常年做农活身上有恰到好处的肌肉。这个样子既矛盾又吸引人。
至于他,虽然经常跑步健身,练跆拳道。但由于还是学生,又经常坐办公室,所以他的气质其实是没太大攻击性的。
刚开始何言信的确有些恐慌。
在现代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富二代,因为是家里的小儿子,所以也没有太大压力。
于是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计算机专业,在十八岁那年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游戏公司。
先是聘请了自己大学里几个专业很厉害的学长,和他一起开发出几个小游戏维持公司运转,然后投入大量时间进行一个长期项目。
因为自己也喜欢打游戏,真正热爱这个行业,投入了不少精力去经营。所以他们的公司也越来越好。
他死的时候公司最重要的项目已经开始收尾了,可他是没机会看到了。
------题外话------
小剧场:宋叶箐:电脑?(从空间取出)
何言信:我要我要!
宋叶箐:没网。
何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