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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汤隆发给马三爷的求救非常言简意赅:
“弟有眼无珠, 开罪贵客,幸干戈化玉帛。贵客欲访汪叔, 望三爷引荐,文华宾馆1208房。”
解读一下就是,他惹上外地过路神仙,被拿下了, 连自己出来报信都做不到了;来人指明要见汪叔, 他摆不平, 求三爷救场……
身在红枫湖对岸、邵阳市首屈一指的别墅区的马三爷,看了眼手机上收到的短信, 并没有回拨电话过去, 而是转脸看身边人:“问下文华那边,1208今天来了什么客。”
“是。”精干的贴身小弟立即电话打到宾馆前台, 仔细地盘问了一番后向马三爷回话, “三爷,这个房间入住的是四男三女七个外地人,拿不出身份证明, 叫了个陪酒小姐开的房。这七人入住后不久离开了一趟, 再回来时只有一男两女, 和两个不晓得哪里喊来的街头烂仔。汤隆带六个人进1208时, 房间里只有这一男两女。”
悠闲地躺在躺椅上看戏曲节目的马三爷, 坐了起来。
汤隆不是他手底下最能打的一个,但也绝不差,要不然他也不会放心让汤隆去看东段大街那家最吸金的ktv——东段大街街面上的铺子, 别说是ktv了,就是是家包子铺,没后台、没人镇场子,也绝开不下来。
在邵阳红枫湖一带拳头绝对算硬的汤隆,还带着六个打手,居然能被一男两女控制住,逼得汤隆求他救命?
“还想见汪叔……这是哪来的过路神仙?”马三爷神色严肃起来。
至于说这三人带回来的“街头烂仔”嘛,马三爷肯定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所谓的“烂仔”,指的是在街头讨口混饭、除了命啥都掏不出来的穷鬼,比乞丐强点有限,但也说不准啥时候就落到了乞丐那份上。
红枫湖周边几条街都是不准乞丐进来的,比乞丐稍微强上半分的烂仔倒是防不胜防……总能有那么些烂仔把自个儿捯饬干净了混进来给小商铺打临工、擦鞋跑腿卖点野货啥的,跟耗子似的赶也赶不完。
“三爷,您看……我带兄弟们去一趟?”小弟躬身道。
“不急。”马三爷抬手向下按了按,摸着下巴沉吟起来。
被称为“爷”的马三爷并不老,虽说年轻时拼搏太狠、让他看起来比养尊处优的同龄人要显老一些,但他其实也就五十多岁的年纪,对于这个时代的男人而言,还属于壮年。
骨子里很有股拼劲的马三爷并不甘心这辈子的“成就”仅限于红枫湖区当个角头老大,男人嘛,谁不巴望自个儿屁股下的位置更高一些,在自己面前做低伏小的人更多一些呢?
别人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的时间,马三爷安安分分蹲在家里看戏曲养生,看上去似乎是已经满足现有的地位、提前过养老生活了;但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三爷不过是蛰伏起来养精蓄锐,静待时机罢了。
“一个男的,是怎么做到同时控制住汤隆和六个看场打手的呢?这样的人,别说是我们湘南省,就算放眼全国,那也不能是无名之辈吧……”马三爷自言自语地出声,眼神渐渐犀利起来,“这样的人不声不响来到邵阳,为了避免暴露身份居然找小姐帮忙开房间,还开口就要见汪叔……这事情,不简单啊。”
小弟恭恭敬敬地站在一边,并不插嘴——喜欢卖弄小聪明的人,也混不到三爷身边来。
新合会汪叔,算是个邵阳的传奇人物。父母不过黔首苍头,少年时也曾一度落魄到被人喊成街头烂仔的境地,这样的出身居然能混出头、混成邵阳市数一数二的人物,不要说会里不少年轻人视其为偶像,马三爷对汪叔也是十分敬佩。
但敬佩归敬佩,汪叔的地位,权势,声望,马三爷也是早就垂涎欲滴——他的出身比汪叔还差,所以他认为他能一步步爬上来,付出的心血、精力,展现的才能、实力,都绝对能盖过汪叔去。
成了红枫湖区的角头后马三爷选择蛰伏,真正的原因便是:他看上了汪叔屁股下的位置。
那个控制住汤隆并指明要见汪叔的“贵客”,在马三爷看来……很像是他等待已久的契机。
“——去叫人。”马三爷思索再三,毅然起身,“带好家伙什,我倒要去看看,这是哪路的神仙。”
“是!”
汪叔真正能在邵阳上层站住脚的原因,新合会里稍微有点地位的其实都知道……不过是命好、有幸成为大人物的白手套罢了。
要是这次来的过路神仙是来找汪叔麻烦的,那么马三爷很不在乎是不是当一把二五仔——只要有足够的好处就行。
当然,要是这次来的过来神仙又跟当年汪叔走狗屎运一样,是来送好处的……那么马三爷也很有兴趣尝试截胡。
说到底,他还年轻——比汪叔整整年轻二十岁!
他觉得自己无论怎么看,都比汪叔那个耄耋老人更有竞争力!
当然,如果说住进1208的那帮所谓贵客其实只是一群愣头青,给不了马三爷需要的“机遇”,那么马三爷说不得就得破费出几张草席,把这些耽搁他看电视的家伙卷一卷丢到城外乱葬岗去。
四十分钟后,文华宾馆。
在大批小弟的前呼后拥下进入自家产业的马三爷,将一半小弟留在楼下看住大堂和前后门,带着另一半乘电梯上了十二楼。
出了电梯,便看见走廊另一头大门敞开的1208室。
不用马三爷出声,忠心的小弟便主动冲进了门内……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排成品字型、提着砍刀的小刀是怎么进去的,就是怎么原路退回来的。
让小弟们慢慢退出来的,是一个……抱着冲~锋~枪的女人。不,小姑娘。
这个面孔看上去很稚嫩,至多十七、八岁的小姑娘看见走廊里黑压压的一大群人,脸上不见丝毫惧色,反而有些不大高兴……呃,任谁手持热~兵~器面对冷兵器,估计也很难怕到哪里去。
马三爷:“……”
一众马仔打手:“……”
以中青年为主的帮派打手中,看上去起码有六十岁上下的马三爷显然是很显眼的,杨珊没费什么力气就发现到他,收敛不快,客气地点点头:“老先生,你是马三爷?”
马三爷还没从在城市里看见热~兵~器、还特嘛是冲~锋~枪的刺激中缓过来——讲道理,黑帮火拼不是说搞不到枪,但顶天也就是短管手~枪罢了!
冲~锋~枪这种玩意儿国内不是说没有,可这种稀罕玩意儿大部分人根本就没见过!
嗯……这就是位面的差异了,华夏共和国位面,华夏国自家就是地球上排前列的军火商,一直努力地跟美利坚抢生意,甚至无耻地将仿制ak的五六冲改一改投放到美帝民间市场去,枪械的价格自然没法儿不“亲民”。
而在这个华夏合众国位面呢,世界工厂胎死腹中,枪械的价格自然很难“亲民”,就连低技术含量、来个手工宅都能用车床钢管车出的短管手~枪,因为成本(钢管)的关系,都要比共和国位面贵……
五六冲这种神器没有现世,大部分国家的黑帮能玩儿到的除了经典的ak,甚至还有玩打字机(汤姆逊冲~锋~枪)的——没有共和国军工竞争,这个位面最大的军火商也堕落了。
被杨珊盯着看了会儿,马三爷才回过神来,神色阴晴不定地点了下头。
杨珊将枪口斜向下,客气地道:“请进来吧,我们一直在等你。”
马三爷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这个小姑娘穿得很严实(特警装备)、很讲究,虽然衣服很陌生(被“意志”扭曲认知之故),但那对手套和高帮皮靴的材料、做工,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共和国制造嘛,质量保证)。
再看这个小姑娘红润的面庞,和有别于普通女子的畏畏缩缩扭扭捏捏、由内而外透露出的自信强势,比汤隆懂看人得多的马三爷,根本不会把她当成什么大户人家贵气少爷身边的丫头——再副小姐,也绝养不出这种浑然天成的坦然气势来。
只看杨珊,马三爷心中对这群“贵客”的猜度,便再度往“过路神仙”这个方向倾斜了几分。
等马三爷在最信任的几名小弟保护下踏入房间内,他几乎瞬间就认定这群人“来历不凡”了……
原本一左一右坐在沙发上、见有个老人进门后下意识起身表示礼貌的闫明和陆染风,落在马三爷眼里,完全是“京城大少”和“贵族名媛”这两种身份的完美代言——出去远远高于普通人的外形亮点外,两人都有着同样浑然天成的自信气质,那种能够坦然地直视任何人的气势,不是久居于人上的人家,根本养不出来!
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居于人下者再擅长做戏,也是绝做不出上位者气度的!
嗯……如果马三爷知道另一个位面的华夏国全国上下有无数这种“不知何为居于人下”的年轻人,不知作何感想……
仿佛看到久等数年的“机遇”在冲自己招手的马三爷,虽然心情激动,但毕竟人老成精,没那么容易暴露出底牌;哪怕心里认定这几个人绝对是“过路神仙”,他也没有露出丝毫异样,而是像个被人踢了场子的角头老大那样,视线扫过撑着茶几瘫坐在地的小弟汤隆,眉头微皱,表示出自己的不快。
“我的小兄弟冒犯到几位贵客,我替他陪个不是。”马三爷眯起眼睛看向闫明,不阴不阳地道,“敢问尊客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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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汤隆发给马三爷的求救非常言简意赅:
“弟有眼无珠, 开罪贵客,幸干戈化玉帛。贵客欲访汪叔, 望三爷引荐,文华宾馆1208房。”
解读一下就是,他惹上外地过路神仙,被拿下了, 连自己出来报信都做不到了;来人指明要见汪叔, 他摆不平, 求三爷救场……
身在红枫湖对岸、邵阳市首屈一指的别墅区的马三爷,看了眼手机上收到的短信, 并没有回拨电话过去, 而是转脸看身边人:“问下文华那边,1208今天来了什么客。”
“是。”精干的贴身小弟立即电话打到宾馆前台, 仔细地盘问了一番后向马三爷回话, “三爷,这个房间入住的是四男三女七个外地人,拿不出身份证明, 叫了个陪酒小姐开的房。这七人入住后不久离开了一趟, 再回来时只有一男两女, 和两个不晓得哪里喊来的街头烂仔。汤隆带六个人进1208时, 房间里只有这一男两女。”
悠闲地躺在躺椅上看戏曲节目的马三爷, 坐了起来。
汤隆不是他手底下最能打的一个,但也绝不差,要不然他也不会放心让汤隆去看东段大街那家最吸金的ktv——东段大街街面上的铺子, 别说是ktv了,就是是家包子铺,没后台、没人镇场子,也绝开不下来。
在邵阳红枫湖一带拳头绝对算硬的汤隆,还带着六个打手,居然能被一男两女控制住,逼得汤隆求他救命?
“还想见汪叔……这是哪来的过路神仙?”马三爷神色严肃起来。
至于说这三人带回来的“街头烂仔”嘛,马三爷肯定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所谓的“烂仔”,指的是在街头讨口混饭、除了命啥都掏不出来的穷鬼,比乞丐强点有限,但也说不准啥时候就落到了乞丐那份上。
红枫湖周边几条街都是不准乞丐进来的,比乞丐稍微强上半分的烂仔倒是防不胜防……总能有那么些烂仔把自个儿捯饬干净了混进来给小商铺打临工、擦鞋跑腿卖点野货啥的,跟耗子似的赶也赶不完。
“三爷,您看……我带兄弟们去一趟?”小弟躬身道。
“不急。”马三爷抬手向下按了按,摸着下巴沉吟起来。
被称为“爷”的马三爷并不老,虽说年轻时拼搏太狠、让他看起来比养尊处优的同龄人要显老一些,但他其实也就五十多岁的年纪,对于这个时代的男人而言,还属于壮年。
骨子里很有股拼劲的马三爷并不甘心这辈子的“成就”仅限于红枫湖区当个角头老大,男人嘛,谁不巴望自个儿屁股下的位置更高一些,在自己面前做低伏小的人更多一些呢?
别人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的时间,马三爷安安分分蹲在家里看戏曲养生,看上去似乎是已经满足现有的地位、提前过养老生活了;但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三爷不过是蛰伏起来养精蓄锐,静待时机罢了。
“一个男的,是怎么做到同时控制住汤隆和六个看场打手的呢?这样的人,别说是我们湘南省,就算放眼全国,那也不能是无名之辈吧……”马三爷自言自语地出声,眼神渐渐犀利起来,“这样的人不声不响来到邵阳,为了避免暴露身份居然找小姐帮忙开房间,还开口就要见汪叔……这事情,不简单啊。”
小弟恭恭敬敬地站在一边,并不插嘴——喜欢卖弄小聪明的人,也混不到三爷身边来。
新合会汪叔,算是个邵阳的传奇人物。父母不过黔首苍头,少年时也曾一度落魄到被人喊成街头烂仔的境地,这样的出身居然能混出头、混成邵阳市数一数二的人物,不要说会里不少年轻人视其为偶像,马三爷对汪叔也是十分敬佩。
但敬佩归敬佩,汪叔的地位,权势,声望,马三爷也是早就垂涎欲滴——他的出身比汪叔还差,所以他认为他能一步步爬上来,付出的心血、精力,展现的才能、实力,都绝对能盖过汪叔去。
成了红枫湖区的角头后马三爷选择蛰伏,真正的原因便是:他看上了汪叔屁股下的位置。
那个控制住汤隆并指明要见汪叔的“贵客”,在马三爷看来……很像是他等待已久的契机。
“——去叫人。”马三爷思索再三,毅然起身,“带好家伙什,我倒要去看看,这是哪路的神仙。”
“是!”
汪叔真正能在邵阳上层站住脚的原因,新合会里稍微有点地位的其实都知道……不过是命好、有幸成为大人物的白手套罢了。
要是这次来的过路神仙是来找汪叔麻烦的,那么马三爷很不在乎是不是当一把二五仔——只要有足够的好处就行。
当然,要是这次来的过来神仙又跟当年汪叔走狗屎运一样,是来送好处的……那么马三爷也很有兴趣尝试截胡。
说到底,他还年轻——比汪叔整整年轻二十岁!
他觉得自己无论怎么看,都比汪叔那个耄耋老人更有竞争力!
当然,如果说住进1208的那帮所谓贵客其实只是一群愣头青,给不了马三爷需要的“机遇”,那么马三爷说不得就得破费出几张草席,把这些耽搁他看电视的家伙卷一卷丢到城外乱葬岗去。
四十分钟后,文华宾馆。
在大批小弟的前呼后拥下进入自家产业的马三爷,将一半小弟留在楼下看住大堂和前后门,带着另一半乘电梯上了十二楼。
出了电梯,便看见走廊另一头大门敞开的1208室。
不用马三爷出声,忠心的小弟便主动冲进了门内……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排成品字型、提着砍刀的小刀是怎么进去的,就是怎么原路退回来的。
让小弟们慢慢退出来的,是一个……抱着冲~锋~枪的女人。不,小姑娘。
这个面孔看上去很稚嫩,至多十七、八岁的小姑娘看见走廊里黑压压的一大群人,脸上不见丝毫惧色,反而有些不大高兴……呃,任谁手持热~兵~器面对冷兵器,估计也很难怕到哪里去。
马三爷:“……”
一众马仔打手:“……”
以中青年为主的帮派打手中,看上去起码有六十岁上下的马三爷显然是很显眼的,杨珊没费什么力气就发现到他,收敛不快,客气地点点头:“老先生,你是马三爷?”
马三爷还没从在城市里看见热~兵~器、还特嘛是冲~锋~枪的刺激中缓过来——讲道理,黑帮火拼不是说搞不到枪,但顶天也就是短管手~枪罢了!
冲~锋~枪这种玩意儿国内不是说没有,可这种稀罕玩意儿大部分人根本就没见过!
嗯……这就是位面的差异了,华夏共和国位面,华夏国自家就是地球上排前列的军火商,一直努力地跟美利坚抢生意,甚至无耻地将仿制ak的五六冲改一改投放到美帝民间市场去,枪械的价格自然没法儿不“亲民”。
而在这个华夏合众国位面呢,世界工厂胎死腹中,枪械的价格自然很难“亲民”,就连低技术含量、来个手工宅都能用车床钢管车出的短管手~枪,因为成本(钢管)的关系,都要比共和国位面贵……
五六冲这种神器没有现世,大部分国家的黑帮能玩儿到的除了经典的ak,甚至还有玩打字机(汤姆逊冲~锋~枪)的——没有共和国军工竞争,这个位面最大的军火商也堕落了。
被杨珊盯着看了会儿,马三爷才回过神来,神色阴晴不定地点了下头。
杨珊将枪口斜向下,客气地道:“请进来吧,我们一直在等你。”
马三爷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这个小姑娘穿得很严实(特警装备)、很讲究,虽然衣服很陌生(被“意志”扭曲认知之故),但那对手套和高帮皮靴的材料、做工,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共和国制造嘛,质量保证)。
再看这个小姑娘红润的面庞,和有别于普通女子的畏畏缩缩扭扭捏捏、由内而外透露出的自信强势,比汤隆懂看人得多的马三爷,根本不会把她当成什么大户人家贵气少爷身边的丫头——再副小姐,也绝养不出这种浑然天成的坦然气势来。
只看杨珊,马三爷心中对这群“贵客”的猜度,便再度往“过路神仙”这个方向倾斜了几分。
等马三爷在最信任的几名小弟保护下踏入房间内,他几乎瞬间就认定这群人“来历不凡”了……
原本一左一右坐在沙发上、见有个老人进门后下意识起身表示礼貌的闫明和陆染风,落在马三爷眼里,完全是“京城大少”和“贵族名媛”这两种身份的完美代言——出去远远高于普通人的外形亮点外,两人都有着同样浑然天成的自信气质,那种能够坦然地直视任何人的气势,不是久居于人上的人家,根本养不出来!
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居于人下者再擅长做戏,也是绝做不出上位者气度的!
嗯……如果马三爷知道另一个位面的华夏国全国上下有无数这种“不知何为居于人下”的年轻人,不知作何感想……
仿佛看到久等数年的“机遇”在冲自己招手的马三爷,虽然心情激动,但毕竟人老成精,没那么容易暴露出底牌;哪怕心里认定这几个人绝对是“过路神仙”,他也没有露出丝毫异样,而是像个被人踢了场子的角头老大那样,视线扫过撑着茶几瘫坐在地的小弟汤隆,眉头微皱,表示出自己的不快。
“我的小兄弟冒犯到几位贵客,我替他陪个不是。”马三爷眯起眼睛看向闫明,不阴不阳地道,“敢问尊客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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