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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入的蘑菇菌:其实这章是昨天的--无奈没电脑手机排出来都是乱的。表拍我,码字去了。
。。。。。。
晚饭很快做好了,李副官正坐在桌旁抽着自己卷的旱烟,见女儿出来了,忙把烟扔到院子里,看得出,在心里,他还是挺在乎可云这个孩子的。萌萌也是第一次认真的打量原主的父亲。
年经时也曾风光无限的将军副官,被岁月磨去了棱角,变成了粗糙的庄稼汉,为了给女儿治病,不得不晚上跑去拉黄包车。原本挺直的腰杆,渐渐被现实压得弯了下去,长时间的萎靡不振,就连眼睛也失去光彩,变的浑浊起来。
饭桌子是搬过来之后李副官自己做的,虽不是多复杂的样式,但四四方方很是大气。晚饭依旧是一人一碗白水煮面,只是多了一小碟李母自己腌制的咸菜。萌萌没吃几口,就放下了筷子。
李副官见女儿就吃了半碗,以为是她不愿意吃这些粗茶淡饭,一簇火苗直窜脑门,啪的一声把筷子摔在了桌子上。“怎么,你还嫌弃这些不成?醒醒吧,别再做你那富太太的梦了,咱们家就没那个命!”
李副官虽然也当过小官,可到底还是个粗人,加上一直都受制于陆家领导,骨子里的自卑让他打心理觉得自己就低人一等,自己的女儿也天生是个丫鬟命。原主也是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断被熏陶而自我催眠,虽然依萍称她为好姐妹,可她依旧觉得自己只是个丫鬟,比不过大学生方瑜,最后竟还祝福人家。
好在现在这身体里的是个活了好几个青春期的老少女。对他的话遭就免疫了,端着碗直接去了院里洗了起来,还替他又卷了几个烟卷。(某机:都老了,还少女,蘑菇君你的下限呢。某蘑菇:你懂个p,老娘永远18萌萌哒。)
看女儿平静如常,还主动替自己卷了烟,李副官不由得又叹气起来。今天本想去找八姨太借钱,可哪知她们比自己过得还辛苦,这都是命啊。
他在那和李母唉声叹气的说着家常,萌萌趁机回到屋里翻起衣柜找了条白色的布裙穿在身上,又将乱糟糟的头发辫了辫子规规矩矩的放在脑门后面。原主穷的吃不上肉,虽然生过孩子,可大眼看去,也就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好看的紧。不然当初陆家大少爷陆尔豪也不会看得上原主,更别提私定终身了。
好不容易等门外熄了灯再没动静,萌萌蹑手蹑脚的打开窗户爬了出去,她要去挣钱,既然女主都能平安的靠唱歌挣钱,那她为何不能。
兴许是第一个影视剧情得任务,系统把她直接传送到剧情的开始。按照故事的发展,明天依萍就会巧合的走错地方去夜总会唱歌从而获得秦五爷的赏识,成为红极一时的白玫瑰,萌萌若想出名,就必须赶在依萍之前让秦五爷赏识自己。
某女就这样一路狂奔,边跑边打听着夜总会,因为这个年代不通网络,某机基本派不上用场,安安静静的变成了一个十字架吊坠呆在萌萌胸口。
等她跑到夜总会的时候,客人基本上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台柱子红牡丹正唱完最后一曲准备下台。秦五爷也站起来准备离去。萌萌见状,只好直接冲向舞台,她怕今天不表现自己,这个唯一快速来钱的职业也没了。
也许是原主的形象太过清纯无害,加上萌萌已经高达近80点的容貌属性,让她顺利的挤上了舞台。
说不紧张,那是假的,某人虽然曾作为舞蹈家登台无数,可这这么多男人面前唱歌倒还是头一回,尤其是台下那么多色迷迷的醉汉。深吸了一口气,萌萌选择了一首十分贴近原主气质的歌,没有伴奏,就那样清唱了起来。
心上的人儿,有笑的脸庞,
他曾在深秋,给我春... -->>
乱入的蘑菇菌:其实这章是昨天的--无奈没电脑手机排出来都是乱的。表拍我,码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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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很快做好了,李副官正坐在桌旁抽着自己卷的旱烟,见女儿出来了,忙把烟扔到院子里,看得出,在心里,他还是挺在乎可云这个孩子的。萌萌也是第一次认真的打量原主的父亲。
年经时也曾风光无限的将军副官,被岁月磨去了棱角,变成了粗糙的庄稼汉,为了给女儿治病,不得不晚上跑去拉黄包车。原本挺直的腰杆,渐渐被现实压得弯了下去,长时间的萎靡不振,就连眼睛也失去光彩,变的浑浊起来。
饭桌子是搬过来之后李副官自己做的,虽不是多复杂的样式,但四四方方很是大气。晚饭依旧是一人一碗白水煮面,只是多了一小碟李母自己腌制的咸菜。萌萌没吃几口,就放下了筷子。
李副官见女儿就吃了半碗,以为是她不愿意吃这些粗茶淡饭,一簇火苗直窜脑门,啪的一声把筷子摔在了桌子上。“怎么,你还嫌弃这些不成?醒醒吧,别再做你那富太太的梦了,咱们家就没那个命!”
李副官虽然也当过小官,可到底还是个粗人,加上一直都受制于陆家领导,骨子里的自卑让他打心理觉得自己就低人一等,自己的女儿也天生是个丫鬟命。原主也是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断被熏陶而自我催眠,虽然依萍称她为好姐妹,可她依旧觉得自己只是个丫鬟,比不过大学生方瑜,最后竟还祝福人家。
好在现在这身体里的是个活了好几个青春期的老少女。对他的话遭就免疫了,端着碗直接去了院里洗了起来,还替他又卷了几个烟卷。(某机:都老了,还少女,蘑菇君你的下限呢。某蘑菇:你懂个p,老娘永远18萌萌哒。)
看女儿平静如常,还主动替自己卷了烟,李副官不由得又叹气起来。今天本想去找八姨太借钱,可哪知她们比自己过得还辛苦,这都是命啊。
他在那和李母唉声叹气的说着家常,萌萌趁机回到屋里翻起衣柜找了条白色的布裙穿在身上,又将乱糟糟的头发辫了辫子规规矩矩的放在脑门后面。原主穷的吃不上肉,虽然生过孩子,可大眼看去,也就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好看的紧。不然当初陆家大少爷陆尔豪也不会看得上原主,更别提私定终身了。
好不容易等门外熄了灯再没动静,萌萌蹑手蹑脚的打开窗户爬了出去,她要去挣钱,既然女主都能平安的靠唱歌挣钱,那她为何不能。
兴许是第一个影视剧情得任务,系统把她直接传送到剧情的开始。按照故事的发展,明天依萍就会巧合的走错地方去夜总会唱歌从而获得秦五爷的赏识,成为红极一时的白玫瑰,萌萌若想出名,就必须赶在依萍之前让秦五爷赏识自己。
某女就这样一路狂奔,边跑边打听着夜总会,因为这个年代不通网络,某机基本派不上用场,安安静静的变成了一个十字架吊坠呆在萌萌胸口。
等她跑到夜总会的时候,客人基本上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台柱子红牡丹正唱完最后一曲准备下台。秦五爷也站起来准备离去。萌萌见状,只好直接冲向舞台,她怕今天不表现自己,这个唯一快速来钱的职业也没了。
也许是原主的形象太过清纯无害,加上萌萌已经高达近80点的容貌属性,让她顺利的挤上了舞台。
说不紧张,那是假的,某人虽然曾作为舞蹈家登台无数,可这这么多男人面前唱歌倒还是头一回,尤其是台下那么多色迷迷的醉汉。深吸了一口气,萌萌选择了一首十分贴近原主气质的歌,没有伴奏,就那样清唱了起来。
心上的人儿,有笑的脸庞,
他曾在深秋,给我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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