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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燕有个规矩,女子不得随意抛头露面,出门必须用面巾将脸蒙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
上官婉虽然不太喜欢,但入乡随俗,也是没办法的事,加上她的脸近日来有点过敏的症状,又红又肿,所以这个风俗,倒是给了她遮住瑕疵的便利。
行程比预期的要快,南宫煜也没有急着带她进宫,一行人在南燕都城的一家客栈住下。
似乎女孩子都喜欢逛街,狐狸精也不例外。
遗憾的是自家男人虽是一国之君,但此次出门没带多少银两,一路行来全靠路过的地方知县府衙“接济”。
说到底,此时的南宫煜不过是穷光蛋一个。
本来这个时候,他们就更应该进宫,寻求岳父大人也就是南燕皇帝的“庇护”,可是南宫煜给了一个很充足的理由:“为了不露出破绽,这几日你要把南燕的相关信息摸索清楚。”
上官婉表示肯定,身为南燕的公主,总不能对自己的母国一无所知,这种事问瑞香也不太妥。
讨美人欢心的心思男人还是有的,这回南宫煜就很难得地大方了一回。
“这块玉佩,最低可以卖到一千两。”
某女笑嘻嘻地接过,还没有道谢就冲进当铺。
南宫煜只得感慨:“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身后的小林子本想说点什么,但是想了想,还是把嘴巴闭上为妥,不过这块玉佩可是先皇赏赐的,皇上就这样送给皇后当了,当真是可惜。
可惜归可惜,重要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绝配。
须臾,上官婉从当铺出来,喜出望外,怎一个春风得意,手里拿着一沓银票,很豪迈地笑着:“你猜猜我卖了多少?三千两!走!请你们吃好吃的去!”
花皇帝的钱,她从不心疼,就当是做皇后领取的俸禄。
南宫煜的脑袋里一个词语迅速闪过——败家娘们。
很没意外地,四个人来到了南燕生意最兴隆的酒楼。
为什么这家酒楼生意如此的好,是因为它的东家,说到东家,就不得不提到朝堂上一位传奇人物——瑞王。
瑞王是皇帝的同胞弟弟,多年来忠心耿耿,忠诚爱国,这是人尽皆知的事。
而这灵犀楼的东家,正是瑞王之子——明锦。
酒楼掌勺的都是数一数二的大厨,付账制度也是很有特色。
这是怎样的制度呢?往简单点说,就是不管你吃了什么、吃了多少,你随意付款,多少无所谓。
那你就会想,岂不是会有很多人蹭进去吃白食?此言差矣,瑞王是百姓心中的老好人、大英雄,百姓拥戴他,自然也不会亏待他家的酒楼,所以一般只会付多,不会付少。
上官婉也是听说了这一点,才选中这家酒楼,包了间雅间。
酒楼的老板不是想见就能见的,传闻中的明锦,风流倜傥,貌比潘安。
只是明锦还一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这个后面揭晓。
上官婉只记得,刚进酒楼时,掌柜的很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随后吩咐小二招待他们,自己进了后院,不知道去做甚。
上官婉就表示很纳闷,自己蒙了面纱,一般很难被别人认出,除非是关系非常非常好的人。
不过快要吃饭时,掌柜的没有出现,出现的是一个帅气俊朗的公子哥。
“皇姐,好久不见。”明锦不客气地在上官婉身边落座。
另一边的南宫煜眼眸升起黑雾,沉默不语。
上官婉的脑袋此时进行着精准的分析,他唤自己皇姐,又在这里出现,那么这一定就是自己亲爱的堂弟上官明锦了。
“真是好久不见,没想到我蒙上面巾都会被认出来,是掌柜的告诉你的吧。”精明的上官婉,其实已经看出了其中的一点点猫腻。
南宫煜识人并不困难,所以有些事了然于胸。
明锦点头,当是肯定。
一旁的皇帝却冷言冷语:“王爷真是好雅兴,掌柜和东家的身份切换自如。”
上官婉偷偷踩了他一脚,怨他不该这么早就拆穿。
明锦伸手支颐,对着南宫煜讪笑:“皇上的眼光不错。”
这句话,其实是有着某种弦外之音。
“想不到王弟还是如此天真烂漫。”上官婉对明锦眨了眨眼,表现出遇到了亲戚熟人该有的热情。
“皇姐说笑,只是闲来无事,随便玩玩而已,没想到时间一久,还上瘾了,同一个人以不同的身份进出酒楼,多有意思。”明锦对上官婉的笑容,是独特的。
这种独特的笑容南宫煜尽收眼底,心中某处有个声音告诉自己,小心这个多变的男人。
南燕有个规矩,女子不得随意抛头露面,出门必须用面巾将脸蒙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
上官婉虽然不太喜欢,但入乡随俗,也是没办法的事,加上她的脸近日来有点过敏的症状,又红又肿,所以这个风俗,倒是给了她遮住瑕疵的便利。
行程比预期的要快,南宫煜也没有急着带她进宫,一行人在南燕都城的一家客栈住下。
似乎女孩子都喜欢逛街,狐狸精也不例外。
遗憾的是自家男人虽是一国之君,但此次出门没带多少银两,一路行来全靠路过的地方知县府衙“接济”。
说到底,此时的南宫煜不过是穷光蛋一个。
本来这个时候,他们就更应该进宫,寻求岳父大人也就是南燕皇帝的“庇护”,可是南宫煜给了一个很充足的理由:“为了不露出破绽,这几日你要把南燕的相关信息摸索清楚。”
上官婉表示肯定,身为南燕的公主,总不能对自己的母国一无所知,这种事问瑞香也不太妥。
讨美人欢心的心思男人还是有的,这回南宫煜就很难得地大方了一回。
“这块玉佩,最低可以卖到一千两。”
某女笑嘻嘻地接过,还没有道谢就冲进当铺。
南宫煜只得感慨:“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身后的小林子本想说点什么,但是想了想,还是把嘴巴闭上为妥,不过这块玉佩可是先皇赏赐的,皇上就这样送给皇后当了,当真是可惜。
可惜归可惜,重要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绝配。
须臾,上官婉从当铺出来,喜出望外,怎一个春风得意,手里拿着一沓银票,很豪迈地笑着:“你猜猜我卖了多少?三千两!走!请你们吃好吃的去!”
花皇帝的钱,她从不心疼,就当是做皇后领取的俸禄。
南宫煜的脑袋里一个词语迅速闪过——败家娘们。
很没意外地,四个人来到了南燕生意最兴隆的酒楼。
为什么这家酒楼生意如此的好,是因为它的东家,说到东家,就不得不提到朝堂上一位传奇人物——瑞王。
瑞王是皇帝的同胞弟弟,多年来忠心耿耿,忠诚爱国,这是人尽皆知的事。
而这灵犀楼的东家,正是瑞王之子——明锦。
酒楼掌勺的都是数一数二的大厨,付账制度也是很有特色。
这是怎样的制度呢?往简单点说,就是不管你吃了什么、吃了多少,你随意付款,多少无所谓。
那你就会想,岂不是会有很多人蹭进去吃白食?此言差矣,瑞王是百姓心中的老好人、大英雄,百姓拥戴他,自然也不会亏待他家的酒楼,所以一般只会付多,不会付少。
上官婉也是听说了这一点,才选中这家酒楼,包了间雅间。
酒楼的老板不是想见就能见的,传闻中的明锦,风流倜傥,貌比潘安。
只是明锦还一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这个后面揭晓。
上官婉只记得,刚进酒楼时,掌柜的很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随后吩咐小二招待他们,自己进了后院,不知道去做甚。
上官婉就表示很纳闷,自己蒙了面纱,一般很难被别人认出,除非是关系非常非常好的人。
不过快要吃饭时,掌柜的没有出现,出现的是一个帅气俊朗的公子哥。
“皇姐,好久不见。”明锦不客气地在上官婉身边落座。
另一边的南宫煜眼眸升起黑雾,沉默不语。
上官婉的脑袋此时进行着精准的分析,他唤自己皇姐,又在这里出现,那么这一定就是自己亲爱的堂弟上官明锦了。
“真是好久不见,没想到我蒙上面巾都会被认出来,是掌柜的告诉你的吧。”精明的上官婉,其实已经看出了其中的一点点猫腻。
南宫煜识人并不困难,所以有些事了然于胸。
明锦点头,当是肯定。
一旁的皇帝却冷言冷语:“王爷真是好雅兴,掌柜和东家的身份切换自如。”
上官婉偷偷踩了他一脚,怨他不该这么早就拆穿。
明锦伸手支颐,对着南宫煜讪笑:“皇上的眼光不错。”
这句话,其实是有着某种弦外之音。
“想不到王弟还是如此天真烂漫。”上官婉对明锦眨了眨眼,表现出遇到了亲戚熟人该有的热情。
“皇姐说笑,只是闲来无事,随便玩玩而已,没想到时间一久,还上瘾了,同一个人以不同的身份进出酒楼,多有意思。”明锦对上官婉的笑容,是独特的。
这种独特的笑容南宫煜尽收眼底,心中某处有个声音告诉自己,小心这个多变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