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本宫嫁了


    第一份圣旨中写到:赐封李宣为魏王,封地平洲三县,实行高度自治,可称“君上”
    。
    觐见天子,可酌情不跪。
    即刻起携太子赴京见驾,接受册封,并加冕“王礼”
    。
    但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平洲的自治之权以三年为限。
    三年后,皇帝会亲自视察平洲,若无政绩,则收回自治权力,仅保留李宣的王爵之名。
    见此。
    赵紫薇浅笑起来。
    她很了解自己那位皇帝父亲,深知皇帝给出这个“自治期限”
    便是有意在缓和李宣,只不过是缓兵之计而已。
    实际上,并不会真的允许诸侯王和高度自治的权力存在。
    让李宣携太子入京接受册封,其实暗藏杀机,只要李宣敢让太子现身,待夺回太子之后,朝廷必定翻脸。
    即便李宣狡诈,没有按旨意带回太子,他离开自己的老巢,远赴京都,要收拾他也会容易得多。
    皇帝这份圣旨的意思,乃是“先礼后兵”
    ,先允其所有,再伺机绞杀。
    至少此时站在赵紫薇的角度来讲,是这样理解的。
    她轻哼了一声,望了站在旁边的骆、崔二人一眼,但并没有说话。
    随后,转手打开第二份圣旨时,却眉头大皱。
    只因,第二份圣旨中竟是空白的,没有写任何一个字。
    但在末尾处却签上了赵彻的大名,并盖了玉玺。
    这在古代是极为少见的事情,加盖玉玺印鉴,并签上了皇帝的名字,便等同于支票签了名,却没有写支取金额一样,可大可小。
    换句话说,赵紫薇只需要在空白处写上文字,就成了一份圣旨。
    而她想写什么,由她自己说了算,可谓是空前的自主权。
    她蓦然愣住,宛若一时间猜不透皇帝如此安排的用意。
    但没多久,就自己想通了,脸色不由一沉。
    李宣在此次事件中主要提出了两个大条件,第一便是要做魏王,高度自治,并赦免所有山贼,第二,就是要成为赵紫薇的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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